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解读范围。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制定颁发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政策文件,均要在网站、政务信息公示栏上公开,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临沧边合区相关政策、标准和改革举措。
二、规范解读程序。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制定颁发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政策文件,起草部门要在其公开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起草解读书面材料,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层层审核签字后,交由管委会办公室在网站和政务信息公示栏上予以公布;
三、创新解读形式。政策解读形式包括部门负责人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解读等。鼓励结合实际,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根据需要聘请组建政策解读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四、健全解读机制。管委会办公室负责牵头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工作;负责督促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政策文件起草部门报送解读材料并进行审定。政策文件起草部门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根据要求精心编制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容,提升解读效率,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