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开展2017年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

发布日期: 2017-08-29 03:1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7〕304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文件的通知》(云国土资用〔2017〕1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以2016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在2014年度全面评价和2016年度更新评价的评价结果基础上,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依据更新评价技术方案,开展2017年度更新评价工作。此次更新评价范围包括国务院批复的主区和上报备案的发展方向内的全部土地,共计488.97公顷,更新评价对象为评价范围内2016年度新开发建设的土地。针对2017年度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要求,结合2014年度开发区全面评价和2016年度更新评价的评价成果,有序组织边合区基本信息、用地状况、用地效益、土地供应状况等数据,开展边合区土地利用状况变化分析、边合区土地集约利用状况变化分析等工作,编制更新评价数据库及相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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