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临沧边合区纪工委牵头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督检查

发布日期: 2019-12-24 15:1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自从开展清水河片区棚户区改造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以来,派出临沧边合区纪工委联合孟定镇纪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棚户区改造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群众的利益,为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推进提供坚强作风纪律保障。

  一是成立督查组。针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成立项目督查组,组员由市纪委市监委派出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纪检监察工委、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孟定镇纪委组成,定期听取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展情况。要求项目工作组要严格落实拆迁安置政策及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征收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要根据任务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倒排征收工期,夯实责任,确保规定时间节点完成既定工作。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棚改工作启动以后,三家单位立即行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棚改工作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棚改工作氛围。前往棚户区改造项目一线,为从事棚改工作人员讲解普及工作纪律与法律知识,明确纪律“红线”。

  三是严肃追责问责题。对于党员干部违反棚户区改造工作纪律,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工作延误,损害公共利益、违纪违法问题突出的,将依照相关法规给予纪律处分,坚决纠正和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行为,切实以铁的纪律倒逼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同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充分激发和保护党员干部从事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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