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组织领导、工作机构、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7年,我局继续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最为关注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快推进气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了依法规范、及时有效、真实准确。政务公开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事务,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确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职责和任务。
(二)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局制定了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
(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局通过电话传真、电视天气预报、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和“两微”等,及时发布大风、冰雹、高温、雷电、暴雨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重点抓公开工作的提高更新频率和公开数量。同时,对公众关切的气象热点问题进行解答和公开,对气象行政审批事项按照部署要求在政务服务窗口进行公开,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与满意度。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临沧市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工作动态、年度预决算等。
1.互联网。通过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新闻媒体。在电视天气预报节目中多次向社会公众广泛发布有关气象信息。
3.其它公开方式。通过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两微”等开展气象信息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故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1.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及推进重要会议公开情况
高度重视重大决策的预公开工作,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气象公共服务决策出台前,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截至12月15日,主动及时为市委、市政府组织领导抗灾防灾、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产业结构调整、重大工程规划及建设、社会活动、突发公共事件等方面提供决策气象服务信息128期(次),其中,“亚洲微电影节”、春运、春耕春播等专题气象服务53期(次),天气信息31期(次),重要天气消息7期(次),短期气候预测11期(次),强对流、暴雨预警信息26期(次);利用电子信息屏、手机短信等平台发布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报预警信息、节水和农事节气提示、重大活动温馨提示、科普信息、森林防火警示标语等20余万条(次)。积极发挥决策参谋作用,把部门工作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同时,落实推进重要专业会议召开与公开,与市国土局召开专题会议,研讨2017年地质灾害气象服务工作,继续推进两部门共同实施的“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建设;与交通部门合作,建立交通气象预警机制,加强对道路沿线天气状况的动态监测,及时发布可能对交通运输造成影响的重要天气信息,为交通运输安全服务;召开2017年烤烟气象服务工作联席协调会,进一步明确气象服务经费保障渠道和服务职责;结合全市工农业生产需求,积极为公路、铁路、机场、水电、水库等重大建设项目提供气象信息服务;与市水务局、水文局、国土局、电信公司、传媒集团等单位共同研究发布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和洪水预警工作方案,并将工作动态报送市政府。
2.推行决策执行情况公开
力推进决策执行情况公开工作,积极通过网站公布气象台预警信号、年度决策气象服务情况,将气象公共服务事项与动态向公众公开,确保执行到位。
3.推进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以提升气象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积极推进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我局全面梳理了公共服务事项和权责清单事项,组织编制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优化简化了公共服务办理流程,推动公共服务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同时,积极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在政务服务窗口提供一次性告知材料、气象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和审批流程图、行政许可项目服务指南三类事项的信息指南供市民群众查阅,并提供相关表格资料下载,方便群众办事。
4.建立政策解读机制
按照“谁领域,谁解读”模式,以相关政策领域划分责任科室,确保重要政策解读“有人管、有人解”,要求相关科室积极解答公众对气象规划和相关政策的解读,确保政策解读落实。
5.建立重要政务舆情回应机制
严格执行重大信息(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在气象领域的突发性事件、灾害性天气情况发布等,按照流程进行权威及时回应、逐级上报,全面落实舆情管理具体工作。同时,严密监控网络舆情,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及时回应群众针对气象服务的疑问。
6.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
一是结合“3.23世界气象日”、“5.12国家防灾减灾日”等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气象灾害防御常识普及等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气象法律法规和执法宣传活动,受到了政府部门和百姓的好评。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行政许可行为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强化服务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对所有的行政许可行为以及其操作程序、条件、办结期限和收费依据等主要内容,在政务服务窗口对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优化政务服务中心平台功能
结合气象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并编制气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制定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及时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报送,更新调整和完善行政审批系统,确保调整后的行政审批事项正常办理。
云南省临沧市气象局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