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气象局前身为滇西卫戍区缅宁气象站,始建于1952年12月,站址在云县草皮街,于1953年3月下旬由云县迁至现址,位于100°05′E,23°53′N。海拔1502.4米。隶属于国家气象系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规定,经地方人民政府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等职能职责。
临沧市气象局是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业务科技科、计划财务科、人事科。直属事业单位5个:临沧市气象台、临沧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临沧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临沧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临沧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下辖8个县(区)气象局:临翔区气象局、云县气象局、凤庆县气象局、永德县气象局、镇康县气象局、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气象局、沧源佤族自治县气象局、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气象局。
截至2023年6月,临沧市气象系统国家气象编制111人,现有国家编制内在职职工101人,其中本科学历以上87人(研究生2人),专科13人,中专1人,高级工程师8人,工程师32人,助理工程师13人。(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9人,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49人)。
近年来,临沧市气象部门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创建思路,牢固树立“气象服务是立业之本、现代化建设是强业之路、文明单位创建是兴业之举”的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获得了文明建设和气象事业发展的双丰收,为临沧市经济社会发展、防灾减灾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临沧市局、凤庆、耿马、沧源、双江县局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临翔区局和云县、永德、镇康县局获得“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在上级气象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目前全市建有8个标准化大气监测站,1部多普勒天气雷达,17个高原特色农业气象服务站(观测有6—14个要素),201个区域自动气象站,9个CMACast卫星接收站,2个土壤湿度观测站,1个GPS水汽观测站,1个北斗卫星通讯系统雨量站,2部X波段天气雷达,2部闪电定位仪,1部大气电场仪。这些气象监测站网的不断建成和升级完善,使临沧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