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获县政府批复实施

发布日期: 2018-07-18 15:4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近日,《耿马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17-永久)》(以下简称《规划》)获耿马县政府批准实施,明确将《规划》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规划建设部门在进行城乡规划和建设时,不得审批对气象探测环境造成影响和破坏的建设项目,确因发展需要,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拟规划建设的项目,必须事先征得气象主管机构同意后报县政府审批。《规划》的批复实施有利于保护耿马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证气象探测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及比较性,对提高气候变化的监测能力、科学应对气候变化和防灾减灾以及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杨旭)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