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气象局五项措施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监管

发布日期: 2018-11-12 15:34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针对气象部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程中,防雷安全监管责任加重,要求提高,难度增加,导致许多与监管要求不相适应问题凸显的现状,市气象局通过积极探索,提出五项措施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切实做好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有效地防范和遏制重大防雷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规范做好易燃易爆场所、雷电易发区矿区和旅游景点防雷行政审批工作,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及时催办职权范围内的审批事项,做到全覆盖许可;二是加强“防雷安全重点监管对象”的日常监督,常态化适时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检查,确保县级安全监管检查实现全覆盖;三是认真做好“防雷安全重点监管对象”清单适时采集、动态更新工作,及时补充完善“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信息,做到监管对象底数清、信息准,推动“互联网+监管”;四是依法依规积极开展防雷检测服务,严格按照国家防雷标准规范要求拓展防雷安全检测覆盖面,避免或减轻雷击灾害损失;五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社会防雷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着力整顿防雷检测市场。同时,进一步落实防雷安全行业监管责任,通过建立健全落实政策法规、质量标准、监测预警、资质资格、监督检查、行业自律和信用管理等体系,不断强化防雷安全监管工作,促进我市防雷减灾技术服务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段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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