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肯定成绩,分析不足,依法提出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建议。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市政府切实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出台新时代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落实气象双重计划财务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大对气象基础设施、监测预报预警、气象防灾减灾、公共气象服务、人工影响天气等现代化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和气象资源开发利用力度,深入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助力提升气象保障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更加有力地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大美临沧”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气象服务保障支撑。
2020年11月4-11日,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执法组对临沧市和永德、凤庆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气象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在12月27日召开的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第22次会议上审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执法检查报告》,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在当地的有效贯彻落实。(段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