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气象局印发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1-09-07 16:0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9月1日,市气象局印发《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全市气象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对暴雨、干旱、台风、高温、低温、大风、冰雹、雪灾、雷电9类气象灾害进行普查,提升气象灾害风险预报预警和管理能力,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有效开展气象灾害防治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方案》指出,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交由气象部门承担的重要任务。按照“政府主导,地方负责”的普查原则,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开展全市气象灾害致灾因子调查和评估,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至2022年底完成气象灾害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形成普查成果。

  《方案》细化市、县(区)气象部门职责和任务,明确重点对人口、经济、农作物、房屋建筑、基础设施等主要承载体脆弱性;不同重现期危险性水平下市、县(区)两级各类承载体遭受主要气象灾害的风险水平进行评估,建立分类型、分区域、分层级的气象灾害库,以及多尺度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制图、风险区划的技术方法和模型库,科学预判气象灾害风险变化趋势和特点,形成灾害风险区划,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指标体系。

  《方案》强调,全市气象部门要积极做好与当地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的协调沟通,强化经费保障落实;强化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坚持“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原则,不断完善基于影响的预报预警业务,确保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工作融入全局,取得成效。(段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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