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0007475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工作部署。
2.负责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全系统的改革发展。
3.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4.指导县以下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组织、规划、协调、建设和服务,农民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全系统经营联合与合作。
5.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本级社有资产,维护社有资产合法权益;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6.承担行业统计工作。
7.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8.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建议,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9.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着力打造一支清廉高效的供销干部队伍
(1)持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年初研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以党组会议、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职工会、“三会一课”为抓手,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政治理论学习培训常态化制度化,供销人忠诚核心的政治思想进一步筑牢,始终把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的实践检验,抓好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依法治社等工作。在市纪委、市监委及其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下,市供销社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通过党组专题研究安排、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干部职工廉政档案、狠抓廉政教育、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分层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认真落实内部考核制度,认真开展“清廉供销”建设,常态化开展节日期间纪律作风教育,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时,扛实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基层党建、着力推进法治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安全生产、保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统筹抓好老干、妇女、绿美建设工作,积极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
(3)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贯彻落实《临沧市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云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按照《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抓好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各项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好市政府机关纪律作风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加强市政府纪律作风建设的规定(试行)、市政府系统纪律作风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办法(试行)等规定,严格请销假和上下班纪律,严格考勤制度,切实抓好机关作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4)扎实抓好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26日至9月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供销社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10月1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供销社党组反馈16个方面37个问题。反馈会后,市供销社党组及时研究部署,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清单,逐项提出对策措施、整改目标、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从机制、制度入手,分类建立整改台账,凡是能立即整改的,不回避、不推脱,立即进行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严格标准,限定时间,制定台账,强化跟踪督办,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5)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供销干部队伍。以班子自身建设为龙头,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服务效能为重点,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把方向、管全局、抓大事的能力,2022年领导班子建设得到市委高度重视和关心,8月份给予配齐了领导班子。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展科级干部选拔和职级晋升,任用了2名副科长,办理转正了1名试用期满副科长,1名干部晋升为四级调研员,2名干部晋升为一级主任科员;1名事业专技人员从助理十二级晋升为助理十一级。通过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带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高效落实。
2.用好市场手段、念好合作文章、办好实体企业,推进供销事业不断发展
(1)强化责任落实。年初制定下发《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意见》,围绕“着力加快社有企业培育壮大;着力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着力推进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推进传统产业升级发展;着力抓好项目建设;着力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六个方面,对全年重点工作进行部署。省供销社下发2022年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指标后,及时将工作任务指标分解下达至各县(区)供销社,同时加强对各县(区)工作的调研指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2)加快培育壮大社有企业。坚持市场化导向,以提升为农服务为根本,以培育市场主体为抓手,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为重点,着力推进社有企业拓宽服务领域,提升社有企业联农富农贡献度,为推动乡村振兴做实农特产品“供”“销”对接,为企业增收、农民增收、财税增长贡献力量。
(3)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恢复村级供销社。继续推进“党建引领、村社合作”机制创建村级供销社试点。推动基层社提质扩面,实体化恢复发展村级供销社。在对确定的14个试点进行分类指导基础上,谋划、布局今年新创建村级供销社任务,已完成凤庆县雪山镇新联村、勐佑镇河东村、沧源县班洪村3个村级供销社公司化注册。规范农民合作社发展,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与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合申报61个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8个国家级示范社。
(4)抓好项目建设。践行“项目工作法”,围绕冷链物流、食用菌产业等加大项目培育和申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积极主动承接和实施涉农项目。结合贯彻落实云南省食用菌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梳理、汇总了包括示范种植、人工促繁、加工等9个食用菌产业发展储备项目和5个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项目并加强跟踪对接,完善项目要素。沧源县冷链物流中心建设、临翔区粮食仓储物流园区建设2个政府专项债项目已作为省级重点项目报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审核通过,列入今年全市17个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审核通过的冷链专债项目库。
(5)抓好食用菌产业发展。认真履行“临沧市食用菌产业发展办公室”职责,积极争取省食用菌产业发展研究院与永德县合作种植羊肚菌、大红菇,永德县探索“科技服务团队+示范基地+各类组织+农户”的产业发展新模式,取得一定成效。
(6)扛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挂钩帮扶责任。结合挂钩凤庆县雪山镇新联村实际,继续派出1名干部驻村开展工作,保障工作队员保险、体检、工作经费等权益,并组织干部职工10批36人次深入挂钩村开展走访调研20余天。
(7)积极争取上级供销社支持,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积极争取云南省第十九届茶叶加工工职业技能竞赛和第三届全国评茶员职业技能竞赛云南预选赛暨云南省第三届“临沧杯”评茶员职业技能竞赛7月2日至5日在临沧举办,进一步宣传了临沧茶文化;积极争取全省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改革发展现场推进会8月29日至30日在临沧召开,为全省推进社有企业发展打造了典型经验;积极争取全国供销总社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推动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培训班8月29日至9月2日在临沧举办,充分宣传了临沧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向来自全国各地共计600余人展示了“绿美云南,醉美临沧”。省供销社主要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分别到临沧调研指导工作;保山、昭通供销社先后到临沧交流学习。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安排争取省级部门到临沧市召开现场会、邀请各类行业协会和培训机构到临沧举办会议活动、邀请上级部门到临沧调研工作、邀请兄弟州市、平行部门到临沧开展业务交流和联谊活动、加大项目申报等各项任务。
(8)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体现供销担当。充分发挥供销职能和行业优势,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市供销社主要领导任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2名班子成员分别任市指挥部市场监管组、经费与物资保障组副组长,抽调2名干部分别到2个组开展工作,1名干部参加第二批强边固防突击队派驻镇康县;3名干部抽调参与“10.31”临翔区疫情防控工作;2022年市供销社主要领导带队,先后9次36人次进驻凤庆县雪山镇38天开展疫情防控包保督导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本单位设4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办公室、财会计统科、合作经济指导科(加挂临沧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办公室牌子、临沧市食用菌产业发展办公室牌子)、监事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1个,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属非独立核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核定事业编制13名(含周转1名),工勤2名,设理事会主任1名(正处级),理事会副主任2名(副处级),监事会主任1名(副处级);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4名。核定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4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1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3名)。
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3名,工勤人员3名,事业人员4名。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发生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发生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的支出,故公开09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收入合计4489883.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89883.70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088.86元,下降0.1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088.86元,下降0.16%;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去世1名老干部,2021年本单位去世了2名老干部,减少了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故收入较上年度减少。
本年度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支出合计4493406.88元。其中:基本支出4264883.70元,占总支出的94.91%;项目支出228523.18元,占总支出的5.09%;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8968.68元,下降1.0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37114.74元,增长11.42%;项目支出减少486083.42元,下降68.02%;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去世1名老干部,2021年本单位去世了2名老干部,减少了基本支出里的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故总支出较上年度减少。
本年度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单位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64883.7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08400.24元,占基本支出的77.57%;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7376.56元,占基本支出的6.7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669106.90元,占基本支出的15.69%。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65420.0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单位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8523.18元。其中:财政拨款的项目资金为225000元;非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市供销社原下属企业农资公司的征地款3523.18元。
1.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安排市供销社2022年初预算项目经费的通知》文件下达项目经费100000元;
2.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安排市供销社年初预算项目经费的通知》文件下达项目经费85000元;
3.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安排市供销社2022年初预算项目经费的通知》文件下达项目经费40000元。
2022年本单位实际的项目支出为225000元,用于供销社的基本的运行和开支,保证供销工作得以顺利的开展和实施。
2022年市财政局下达“项目工作经费”225000元,执行225000元,资金到位率、资金执行率均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89883.7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2%。与上年相比减少7088.86元,下降0.15%,主要原因本年度财政拨款调整支出较上年度减少,2022年本单位去世1名老干部,2021年本单位去世了2名老干部,减少了基本支出里的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故总支出较上年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2712.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及死亡抚恤;
2.卫生健康(类)支出291251.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9%。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开支、公务员医疗补助开支及大病保险开支;
3.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949670.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70%。主要用于办公的开支;
4.住房保障(类)支出2697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除上述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元,支出决算为305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42%。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9.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51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0.8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514元(其中:未发生外事接待费支出),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元,支出决算为305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42%。其中: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000元,年初预算数为1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514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本单位在2022年承办了云南省第十九届茶叶加工工职业技能竞赛暨第三届全国评茶员职业技能竞赛云南预选赛、全省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改革发展现场推进会、全国供销总社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推动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培训班三个会议,所以费用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24511元,增加6003元,增长24.49%。其中: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000元,比上年同期15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514元,比上年同期9511元,增加6003元,增长63.1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本单位在2022年承办了云南省第十九届茶叶加工工职业技能竞赛暨第三届全国评茶员职业技能竞赛云南预选赛、全省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改革发展现场推进会、全国供销总社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推动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培训班三个会议,所以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安排因公出国(境)团,因此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零。
2.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购置公务用车,因此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零。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本单位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97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本单位相关工作,供销社系统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未发生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本单位接待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餐费等的支出。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单位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7376.56元,比上年减少29556.19元,下降9.3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910746.88元,其中,流动资产32515.64元,固定资产878231.24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1元,无其他资产。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694.59元,增长2.06%,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694.59元,增长2.06%。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25726.65元;通用设备545675.45元(车辆资产:224133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06829.14元。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资产;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5800元,无实现资产处置收入资产;无出租房屋资产,无实现资产使用收入资产。(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00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和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绩效自评金额225000元,共1个项目,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高度重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加强组织保障,成立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工作列入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合理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加强整体支出和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做好绩效信息公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本单位的整体支出效益包括加强经济合作组织建设,抓好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发展供销项目之路,积极争取上级供销社支持,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受益对象满意度等,本单位制定合理的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开展绩效评价。
1.开展培训次数。具体依据:根据2022年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作总结,为全体干部职工举办消防知识培训、为各县区开展2022年统计、财务工作培训等2期,参加培训40余人次。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两次培训签到表,共计40多人次,达到预期目标。
2.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人数。具体依据:根据临沧市财政局临财行发〔2022〕193号柳晓云同志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文件,2022年拨付抚恤金及丧葬费1人,共计241705元。抚恤金和丧葬费已于2022年全部发放完成。
3.采购书籍数量。具体依据: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工作总结,2022年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领导及干部职工购置党史学习教育书籍采购工作。譬如:《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碳达峰中和干部读本》、《中国供销合作社年鉴》。
4.创建开展“绿美临沧”建设宣传培训和参与“绿美临沧”建设。临沧市供销社高度重视绿美临沧建设工作,多次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和党组会议,对“绿美云南”化为“绿美临沧”重点内容问答和相关文件会议精神进行学习培训。为积极转化培训成果,身体力行参与绿美建设,2022年9月20日上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挂钩的中平社区开展“绿美临沧”建设宣传并开展“绿美社区”爱心捐赠活动。干部职工纷纷积极进行爱心捐赠,共捐款1187元,拨付2000元给中平社区为“绿美临沧”和“绿美社区”创建,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贡献力量。
5.抓好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发展供销项目之路。具体依据:践行“项目工作法”,围绕冷链物流、食用菌产业等加大项目培育和申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积极主动承接和实施涉农项目。结合贯彻落实云南省食用菌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梳理、汇总了包括示范种植、人工促繁、加工等9个食用菌产业发展储备项目和5个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项目并加强跟踪对接,完善项目要素。
6.积极争取上级供销社支持,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具体依据:积极争取上级供销社支持,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积极争取云南省第十九届茶叶加工工职业技能竞赛和第三届全国评茶员职业技能竞赛云南预选赛暨云南省第三届“临沧杯”评茶员职业技能竞赛7月2日至5日在临沧举办,进一步宣传了临沧茶文化;积极争取全省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改革发展现场推进会8月29日至30日在临沧召开,为全省推进社有企业发展打造了典型经验;积极争取全国供销总社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推动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培训班8月29日至9月2日在临沧举办,充分宣传了临沧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向来自全国各地共计600余人展示了“绿美云南,醉美临沧”。
7.参与乡村振兴及“三个示范区”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具体依据:《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三个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具体责任目标、落实措施及责任人,从数据建设、产业建设、机制建设、循环经济建设等方面着力配合推进“三个示范区”建设。乡村振兴中结合挂钩凤庆县雪山镇新联村实际,并组织干部职工10批36人次深入挂钩村开展走访调研20余天。继续选派1名工作人员驻挂钩村开展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并拨付10000元工作经费给予村上。
8.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具体依据:充分发挥供销职能和行业优势,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领导任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2名班子成员分别任市指挥部市场监管组、经费与物资保障组副组长,抽调2名干部分别到2个组开展工作,1名干部参加第二批强边固防突击队派驻镇康县;3名干部抽调参与“10.31”临翔区疫情防控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单位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通过单位自评,最终得分98分,评价等级“优”。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47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