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减税降费38条丨㉑ 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 2022-06-13 09:23 信息来源: 临沧市投资促进局 浏览次数: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减税降费政策是有效的“减压阀”,有助于稳住市场主体,从而稳住经济基本盘。2022年,国家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针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特殊困难行业提供税费支持,减的是税费,增的是信心。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推出“2022年减税降费38条”专栏,聚焦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帮助企业和个人更好地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市场活力、稳定市场信心。

【享受主体】

中央企业负责人。

【优惠内容】

中央企业负责人取得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18号)规定的,参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执行。

【政策执行期】

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津补贴等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3号)

【办理方式】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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