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乡村振兴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发布日期: 2024-02-27 14:23 信息来源: 临沧市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刘绍军(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市乡村振兴局全面工作。主管局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孙 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督查考评科、扶贫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工作。负责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以及乡村振兴干部培训等工作。负责联系永德县、镇康县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事项。

吴鸿彬(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产业金融科、社会扶贫与帮扶协作科工作。负责东西部协作、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小额信贷,中央、省级、市级单位定点帮扶,万企兴万村、“一带一路”减贫与发展联盟秘书处工作。负责联系耿马自治县、沧源自治县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事项。

张卫忠(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规划财务科、扶贫信息统计监测中心工作。负责脱贫人口三年持续增收、信息数据监测统计、审计、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乡村振兴(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规划计划、衔接资金管理使用等工作。负责联系云县、凤庆县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事项。

鲁向平(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综合科、行业扶贫科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分管局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行风建设、巡察和信访工作。负责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机关人事、机关工会、综治维稳、保密、改革、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疫病防控、安全生产、对外宣传、妇女工作。负责联系临翔区、双江自治县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事项。

付春华(四级调研员):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事项。

来源:2022年9月2日印发的《中共临沧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的通知》(临乡振党〔202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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