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市统计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省统计局工作要求,以四届市委第八轮巡察为契机,以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着力推动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在临沧的坠底落实。一年来,各项统计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有效发挥了统计部门在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一、2019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坚持思想建党,锤炼全市统计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年初以来,局党组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统计生态。坚持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局党组的首要政治任务,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任务之一,把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作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形式,制定计划、严密组织。年内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集体学习12次,举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会8期;党组书记、局长讲党课2次,到挂钩村宣讲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1次;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市一中校长,市委宣讲团成员、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到机关开展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及职业道德、基层党建知识专题讲座。坚持在全体领导干部职工参加的各类会议前播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课件,已集体收看20讲。局机关全体公职人员按照要求,积极参加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学法在线、国家统计局在线学习,均已超额完成学习、测试任务;发动全体干部职工下载“学习强国”和党员下载“云岭先锋”APP,积极开展线上学习。
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结合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反馈意见,对2019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召开全市统计工作暨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统计行风承诺书,定期通报纪检系统、统计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制定印发《中共临沧市统计局党组2019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中共临沧市统计局党组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针对薄弱环节,制定印发了《临沧市统计局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制度》《临沧市统计局谈心谈话制度》《临沧市统计局公职人员外出报告制度》《中共临沧市统计局党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临沧市统计局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清单》各项制度,不断规范领导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及纪律作风行为。通过党组集体决策、过细安排,并将抓执行落实与长学常教相结合,全体统计人在思想层面形成了共同的认知,对抓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态度坚决、行动自觉。局机关无被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函询、问责和处置的情况发生。
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领域责任制工作,局党组及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坚持定期研判、定期分析,引领全局领导干部职工自觉做到在党言党、听党话、跟党走,坚决杜绝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一切言论,全市统计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高度重视统计系统保密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保密规章制度,全市统计系统无失泄密情况发生。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积极开展老干部座谈慰问活动,关心关爱其生活,向老干部通报情况、征集意见建议。
(二)坚持外化于行,锻造全市统计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过硬作风。2019年3月中旬,市委第五巡察组进驻市统计局对局党组开展四届市委第八轮常规巡察。巡察进驻后,局党组将巡察作为提升机关效能、塑造机关形象的重大契机,端正态度、全力支持。一是整顿作风,树立统计机关团结干事好形象。严格执行纪律作风要求和市政府大楼上下班纪律制度,实行上下班签到、请假外出报备等,年内未发生因纪律作风问题被通报问责情况;二是立行立改,确保机关管理尤其是内部控制有效落实,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经报请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审核,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优化,局班子成员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研究制定了《中共临沧市统计局党组2019年巡察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工作方案》《中共临沧市统计局党组2019年巡察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工作方案》,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完成了市委第五巡察组要求立行立改的14个方面问题整改;三是抓常抓长,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婚丧嫁娶约谈、报备,长效抓好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问题整治,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以及“天价烟”等问题自查自纠。建章立制等工作不断规范,各项整改任务基本完成;四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才观,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经报请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审核,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优化,局班子成员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为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局党组打破常规、突出个性,对人员岗位进行了重新分工,有效发挥干部职工特长,提高了工作积极性。制定印发了《临沧市统计局人员定岗定责情况表》《临沧市统计数据处理中心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有效提升了干部队伍整体效能。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年内累计组织领导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各类培训15人次,培训课时天数达到59天。年内无新提拔任用局党组管理的科级领导干部。
(三)坚持一以贯之,把中央顶层设计贯彻到统计工作最前沿。2019年以来,全市统计系统按照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及时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方案及通知作为全市统计工作的主抓手,组织学习《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并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在市长、分管副市长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上,对依法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进行部署。市委、市政府将“构建与临沧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统计体制措施、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纳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台账》进行专项督办。构建与临沧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统计体制措施待省级意见出台后落实;制定了《临沧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任务交办清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强化统计违纪违法责任追究任务分工》两个送审稿正在报审;全市自然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大多数完成。按照省统计局部署,于5月对县区及市直各部门开展培训,6月25日完成试编工作上报省统计局。9月29日四届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10月25日四届市委110次常务会议分别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就贯彻落实提出七条具体要求。
(四)坚持优质服务,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一是积极开展GDP月度监测工作,编制全市月度、季度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专报,定期将基础指标完成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县(区)报送,发挥预警作用。顺利完成2019年前三季度GDP季报、非公有制经济季报工作;完成了对各县区GDP、非公有制经济季度数据的审核,对8县区的GDP和非公经济增加值季度数据重点从基础指标匹配性、相关指标协调性、衔接性审核评估,市县区之间的数据做到总量、增速基本衔接;于3月初完成对8县区2018年各季度地区GDP及分行业数据的基准化调整工作。完成了每月的“统计经济参考”快报,出版了《2019年临沧领导干部手册》,正在编制《2019年统计年鉴》。组织撰写了一批展现临沧统计70年来砥砺奋进、开拓创新精神风貌的系列分析报告,全方位展示新中国成立70年临沧发展辉煌成就。“数据临沧”APP全面推广运行,得到了市县各级各部门领导的高度肯定和其他用户的一致好评。二是认真完成2018年研发活动及企业创新调查年报工作。三是认真开展经济普查过程中的GDP研判,及时利用清查结果和登记录入结果对市县区GDP进行行业增加值的研判,在经济普查审核评估过程中对行业增加值出现的偏差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四是顺利完成市县区妇女儿童两纲监测工作、反馈2017年市县区人口有关数据、完成2017年劳动工资年报、季报。五是强化部门会商,做到数出有源、数出有据。工业、能耗、服务业、农业农村、投资、文产等各专业定期与市级行业部门会商分析统计数据,监测预警。同时,各专业积极开展基层调研和专业指导,各专业(含局班子成员)共深入基层指导业务近百人次,撰写经济分析文章36篇。2019年,市统计局共组织向市委办、市政府办及省统计局内网报送信息分析143篇(条),被临沧日报采用5篇(条),市委办信息科采用16篇(条),市政府办信息科采用16篇(条),省统计局采用分析30篇(条)。
(五)坚持依法普查,全面摸清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家底”。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体任务顺利完成,为开展大型普查调查积累了经验。一是领导重视是保障。市委四届三、四次全会、市四届一、二次人民代表大会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列入《市委全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进行安排,市长亲自动员、亲自督办,分管领导负责抓总。2018年8月—2019年6月抽调8名厅级领导组成8个督查组分四次对8县(区)政府贯彻落实经济普查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实地督查,为普查阶段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全覆盖无死角开展宣传是推手。市、县(区)和各级各部门多层次、多形式创新手段,合力推进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告知和宣传工作。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与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点对点、面对面的告知,使宣传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三是队伍素质过硬是基础。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村干部、大学生村干部及大中专毕业待业人员中选聘“两员”2798名,确保“两员”学历水平在历次普查基础上有大提升。市、县、乡三级普查机构共组织各类清查业务培训58场3000多人次。四是通力协作是条件。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经普中的职能职责进行个性划分,逐一签订责任书,市经普办与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联合发文安排各行业系统普查工作;与宣传、工信、发改、科技、住建、商务、旅游、新闻出版(广电)、科技等部门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就经普工作研究会商。实现了条块对接、数据互联,为确保数据质量创造了条件。五是依法普查是底线。坚持实事求是、据实填报,做到不作假不造假,绝不允许编造单位和经济数据,绝不允许坐登抄录;坚持随报随审,普查机构对上报的数据及时审核,发现问题及时返至普查员进行修正,把全面、准确、依法贯穿于普查工作始终。
(六)坚持依法治统,促进统计行风有效转变。一是扎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进机关办公区、进乡村社区、进农村集贸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基层单位、进城镇驻地商贸区的集中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宣传和遵守统计法规的浓厚氛围。9月20日,在滇西科技师范学院举行“坚守统计初心 践行时代使命”临沧市第十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向全社会展现新中国统计70年来砥砺奋进、开拓创新精神风貌。市委常委、副市长,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副校长,市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滇西科技师范学院部分师生代表,市统计局、临翔区统计局全体领导干部职工,临翔区区政府及区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其他各县(区)也按照要求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集中宣传活动。
二是四届市委110次常务会议要求将统计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统计法规及统计知识列入市、县(区)委党校、行政学校培训内容;要求今后只要是市委、市政府举办的干部培训班,均要上一堂统计课;要求县(区)委党校以及各部门党组(党委)高度重视统计法规和统计知识培训。2019年底前,全市已举办和计划举办的统计法规进党校的培训班学时将达到29.5个,参加人数将达到1649人次。
三是建立健全统计违法举报和核查机制,健全市、县(区)统计局执法机构,积极鼓励各级符合条件统计人员报考统计执法证;向全社会公布统计违法举报电话,在统计局门户网站、宣传单及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举报地址,有效畅通了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年内共组织13名符合条件统计人员报考统计执法证,年内考试通过8人。先后派出5名同志参加全国执法检查。
四是制定出台了《临沧市统计局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临沧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建立《临沧市统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临沧市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样系统”,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完成清理统计全市“四上”企业统计普法覆盖情况,普法覆盖率达99.35%。开展了2017-2019年全市、县(区)依法审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自检自查。对全市95个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其中: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系统随机抽取92个单位。发现违法行为数4件,立案4件,结案2件;对“双随机”检查发现的云县1户企业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并结案。
(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一是有效解决工学矛盾,确保学习教育内容内化于心。举办主题教育读书班活动4期,开展专题研讨8场次;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讨学习3期;组织党员及干部职工到烈士陵园、市检察院法治宣传警示教育基地、市规划馆开展了革命传统教育、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集体观看《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在临沧开花结果》《榜样4》《叩问初心》《反腐枪声》《激浊扬清在云南》《为国而歌》等专题片(电影),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接受形势政策和先进典型教育。二是注重形式与效果相结合,扎实整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不全面不系统的问题。4名班子成员(含非党副局长2名)、15名党员认真对待每一次研讨学习,积极踊跃发言,并将其转化为促进工作的动力,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精气神方面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了系统认识。三是坚持边学边查边改,不断提升整改成效。坚持按照“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以及“十八个是否”等标准要求,坚持与全省统计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相结合,坚持边学边查,通过将查找的问题与2018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存在问题、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进行综合研判和梳理,开展了面向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和课题调研座谈对象的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征集工作,制定了《市统计局党组班子问题清单》和班子成员个人问题清单,制定了《中共临沧市统计局党组十项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并在动员部署和学习教育阶段立行立改、边查边改。4名班子成员完成课题调研4个、形成专题调研报告4份。先后召开了局党组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和专题调研成果交流会议,党组书记、局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分别结合调研成果为全体党员上党课1场次。按要求高标准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汲取相关案深刻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
(八)坚持构建和谐,积极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认真执行《临沧市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省第二阶段边督边改问题清单整改方案》,压实扫黑除恶治乱政治责任。制定《临沧市统计局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省第二阶段边督边改问题清单整改方案》,扎实开展学习宣传,积极与结对社区、挂钩村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入户宣讲。开展“十个一”活动,开展了扫黑除恶治乱调查问卷、扫黑除恶治乱知识测试和家访,敦促每位干部认真填报《市统计局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模排台账》,签订远离非法集资承诺书、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承诺书、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责任书。
(九)坚持尽锐出战,投入脱贫攻坚主战场。派驻3名业务精、能力强的干部驻村(后调整为2名),全局38名干部职工由局班子成员分别带队12次深入挂钩村,迎接省级检查验收期间发动全局干部职工人均捐款500元用于建档立卡户“七有”设施添置。积极为驻村工作队员安排体检、购买保险、保障工作经费。年内共计挤出工作经费近2万元,为丁来、英格村解决了公厕改建、公共卫生设施添置等问题。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后,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切实贯彻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一决定两意见五方案”等文件精神,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分批到挂钩村配合乡村开展工作,全方位排查制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罗列问题清单,与乡村共同研究、合力解决。重视抓好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工作,局班子成员带头调研,与乡村共同研究规划、推动落实。3名领导干部回乡参与“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为家乡献计出力。顺利完成市级下达向上争取资金任务285万元。
二、2020年工作思路、主要任务和重点统计改革创新事项
2020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全会部署安排的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坚持找问题短板、抓质量成效,扎实履行统计工作主体责任,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年”活动,坚决依法依规抓好统计工作。
(一)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向深入。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中之重,巩固并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工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坚定不移用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深化宣讲,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宣传好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实践成果,宣传好我国我省我市各个领域、各条战线的新成就,树立全市统计人团结奋进、攻坚克难的良好精神风貌。
(二)加强统计预警监测,促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上台阶。继续发挥统计部门在党委、政府决策前的参谋助手作用,发挥“数据临沧APP”作用,多角度对经济形势进行预警、对统计业务进行专题讲座,提升各级各部门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主动加强与市、县(区)统计主管部门的横向对接,分专业、分行业、分区域召开联席会议,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指标进行把脉会诊,积极报送《统计经济参考》及各类经济专报,对全市经济发展做出准确的判断及预警,提出加快发展的意见建议。
(三)强化依法行政,促统计法治环境更优。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意见》《办法》《规定》,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从严查处。严格执行市统计局行政执法监督、随机抽查实施、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统计市场主体名录库等制度,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年内实现八县区全覆盖。严格执行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推动市、县、乡三级政府执行统计法和维护统计独立真实调查的领导责任,强化市、县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明确市、县统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分地区、分专业、分岗位的数据质量责任,在落实党政同责上迈出实质性步伐,在强化统计问责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在健全统计执法监督体系上取得实质性突破。
(四)合力攻坚,推动重点职能任务按进度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持之以恒抓好中央重大统计改革文件的再学习再深化再提高、再普及再领会再认识,确保全市统计人领会精神实质、掌握主要内容,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主动性自觉性,在深化细化上狠下功夫,在协同推进上狠下功夫,促进各项改革举措在临沧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发布、资料开发应用等后续工作。扎实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普查宣传、启动和各项准备工作,为标准时点高质量登记奠定坚实基础。
(五)积极参与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按照《临沧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8—2030 年)》和《临沧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2018—2020 年)》分工,积极加强与省统计局的汇报衔接,研究建立规划指标统计制度,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期末总结评估,对规划实施效果做出综合评价;协助组织部门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完善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将实施绩效纳入部门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体系,作为评价各级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