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统计局在“四方面”扎实做好工业生产月报

发布日期: 2024-01-16 09:27 信息来源: 临沧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省局文件精神,进一步夯实工业统计基础,提升工业统计数据质量,自生产月报审核新规范实施以来,临沧市统计局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在“沟通、培训、审核、调研”上狠下功夫,2023年全市合力完成新规范审核154户(次),占我市规上企业户数的60%,进一步提高了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取数报数的质量。

一、在重沟通方面,做到明确工作任务

在上级统计机构下发被抽中的企业名单后,一是尽快把企业名单发给各县(区),并加强与县局沟通,明确工作的规范流程,传达最新审核要求,提高企业通过率;二是根据上级下发的企业名单,及时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了解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做好对数据质量的多方位把控。

二、在重培训方面,做好经验交流传达

针对凭证材料上报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易错点,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及时归纳分析总结形成工作经验,在全市工业统计会议中再交流再强调,以便县(区)专业人员能精准把握数据审核要点。同时,要求县(区)专业人员消化好培训内容,做好分工,压实责任,尤其要加强对新入规企业的业务培训和法制宣传,增强企业依法统计意识,提高企业独立开展统计工作的能力和自觉性。

三、在重审核方面,确保数出有据,数出有源

上级统计机构会根据企业提供凭证材料的支撑度来审核企业,因此要从源头把握好凭证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做到应通过尽通过。先对抽中企业上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确保凭证材料是按照审核要求提供的;再根据企业提供的产值凭证材料,如产值计算表、发票、产品出(入)库单及相应的电子明细表等进行核查,确保企业产值数据计算的准确性;并通过企业提供的利润表、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等资料进行侧面佐证,从严把关,从严审核;在提交凭证材料前,确保工业生产数据核验情况确认单、审核意见表上各级签字盖章完整。

四、在重调研方面,主动作为推动工作见实效

报表上报期间,全程动态跟踪企业审核情况,认真核对企业上报数据的准确性,确保最终的平台上报数据与确认单上的数据一致。尤其针对强制审核中未解锁的企业,加大调研和服务力度,深入了解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传达新规范审核工作要求,指导企业按照工作规范流程,及时完整地收集原始凭证,日积月累扎实建立健全统计台账,确保真实准确填报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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