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09-15 16:3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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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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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管理、指导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分析、研究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制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交通秩序的对策措施(履行临沧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指挥全市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涉外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处理(侦破)工作;组织、指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击全市涉车涉牌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保卫(交通警卫)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调度全市公安交通管理警务活动及处置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件的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农业部门管理的拖拉机除外),办理机动车登记许可、驾驶人驾驶许可业务;负责指导全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的远程监控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跟踪调查、数据分析及驾驶人考场规划工作;参与全市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规划工作;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的指导工作(履行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丘北经验推广工作办公室职责);负责高速、高等级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的指导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以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围绕安保主题,以减量控大为目标,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切实履行好“保安全、保畅通、促稳定、惠民生”政治责任,实现了死亡人数“减量”和较大事故“控大”的目标。有力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处、宣传教育科、指挥中心、科技科、高等级公路管理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与处理大队、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大队、涉车犯罪侦查大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指导科、车辆管理所、法制科、装备财务科、直属大队、临双高速交巡警大队、临清高速交巡警大队、临凤高速交巡警大队、临邦高速交巡警大队。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无事业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人,事业编制21人,无参公管理事业编制;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8人,事业人员18人,无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无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4人(退休44人)。

实有车辆编制30辆,在编实有车辆26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70,567,693.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567,693.32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582,600.76元,增长30.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582,600.76元,增长30.72%。主要原因是:2022年较2021年增加警务辅助人员经费、车管材料费、社会化考场租用费等项目经费和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70,567,693.32元。其中:基本支出40,568,984.52元,占总支出的57.49%;项目支出29,998,708.8元,占总支出的42.51%。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066,834.37元,增长18.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19,212.83元,增长2.58%;项目支出增加10,047,621.54元,增长50.36%。主要原因是:警务辅助人员经费、车管材料费、社会化考场租用费等项目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568,984.5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025,635.54元,占基本支出的91.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43,348.98元,占基本支出的8.73%。人均基本支出230,505.59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998,708.8元。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主要用于交通管理事故预防、交通安全秩序管理、交通安全宣传、执法执勤装备购置等交通管理工作经费的开支。

主要开展以下工作:2022年以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是主题、减量控大是目标、波次行动是主线、四大工程是基础、百日行动是攻坚、专项整治是手段”的基本思路,有力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事故“四项指数”两升两降,全市共接处理各类道路交通事15038起,同比增加1179起,上升8.51%;造成94人死亡,同比减少86人,下降47.78%;造成4244人受伤,同比增加659人,上升18.38%;直接经济损失达859.76万元,同比减少218.21万元,下降20.24%。一是强化整治严查交通违法。聚焦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各类专项行动30个,现场查处交通违法81.88万起,同比上升201.4%。二是不断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新体系建设。完成77个标准警保合作劝导站建设,共劝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6万余起。三是强化部署做好交通安保。共做好各类交通安保23次,完成交通引道和警卫开道任务89次,共投入警力200人次,出动引道车107辆次。四是强化布控实施精准查缉。全市有效预警3827条,查获嫌疑车辆2242次,现场处罚车辆2160次。五是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十百千”工程300场次,公布典型事故案例、典型违法案例1668起,发布安全提示信息69条,受教育人数达20万人次。六是强化举措提升服务效能。全市共计办理车驾管业务186.61万件,减免材料120.49万份,节约办事成本144.5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567,693.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1,381,191.57元,增长19.23%。主要原因是:警务辅助人员经费、车管材料费、社会化考场租用费等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59,839,467.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养老等五项保险、一般公用经费、车辆使用经费、工会经费等基本支出,以及交通管理事故预防、交通安全秩序管理、交通安全宣传、执法执勤装备购置等项目经费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05,620.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1%。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742,640.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9%。主要用于职工医疗费、公务员医疗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3,179,9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除上述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教育(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5,000元,支出决算为1,022,341.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82%。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故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974,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5.2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186.1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95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1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955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5,000元,支出决算为1,022,341.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8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974,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6,186.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9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1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辖区高速公路开通后,经批准购买5辆业务用车,用于保障高速公路大队交通管理业务工作正常运转,故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05,445.65元,增长11.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658,288.5元,增长208.3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63,528.85元,下降95.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686元,增长94.8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辖区高速公路开通后,经批准购买5辆业务用车,用于保障高速公路大队交通管理业务工作正常运转,故经费支出决算数增加;二是随着疫情逐步好转,因工作需要开展的公务接待较上年增加,故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2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购置车辆5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辖区高速公路开通后,经批准购买5辆业务用车,用于保障高速公路大队交通管理业务工作正常运转。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6辆。主要用于交通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接待人次78人。主要用于交通管理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43,348.98元,比上年减少73,350.16元,下降2.03%,主要原是在职人员较上一年减少,日常公用经费相应减少,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用、差旅费报销及水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资产总额42,251,740.64 元,其中,流动资产3,597,584.34 元,固定资产37,776,770.35 元,无形资产877,385.95 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88,592.77元,下降8.03%,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020,516.3元,下降35.96%,固定资产减少1,806,168.43元,下降4.56%,在建工程减少116,940.00 元,下降100%,无形资产增加255,031.96元,增长40.9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上缴非税收入导致的流动资产减少和计提资产折旧导致的固定资产减少。本年度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73,400.00 元,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报废报损资产和出租房屋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3,23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3,474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9,76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03,23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本年度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45101111


附件【交警支队2022年决算公开表格2023091512382226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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