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2021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由同级公安机关领导管理,业务上接受林业和草原部门指导(因职能文件涉密,暂不进行公开)。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内设办公室、政治处、法制科、治安大队、刑事侦查大队、装备财务科、科技信息化科7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抓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好支队班子、党支部、全体民警等三个层次的政治理论学习;抓牢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进一步筑牢思想之基,坚定理想信念,把对党忠诚体现在学习、工作、生活和言行,用履职尽责诠释对党忠诚,用实际行动坚守初心使命。
二是抓执法。聚焦主责主业,以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推动打击跨境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破坏森林资源等专项行动取得更大成效,持续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刑事犯罪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充分发挥森林警察职能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边境林区治安稳定,积极服务全市“六稳”“六保”和公安中心工作。继续保持本警种年度开展的各类专项行动执法办案工作稳居全省第一方阵的良好态势。
三是抓协调。牢牢把握林区和边境安全稳定总目标,以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省强边固防会议精神,加强与林草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着力在构建机制完备、科学高效的森林生态领域刑行衔接机制,提高打击涉林及野生动物刑事犯罪效能上下功夫。主动加强与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着力完善打防结合的制度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普法宣传,努力提高林区群众对森林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普及率,做到每年开展普法“五进”活动不少于2次,全力抓好森林火灾刑事案件侦防工作,确保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破案率达90%以上。
四是抓党建。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全面加强支队机关党的建设,着力在支队党支部正规化规范化建设中提质创优。以“三会一课”、党性教育等制度化常态化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落地落实,努力增强党员队伍忠诚干净担当政治品格,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局党委的决定在森警支队机关得到全面准确贯彻执行,努力实现党建引领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相结合“双促进”。
五是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把作风正警作为第一保障,强化正风肃纪和反腐倡廉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局党委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严格落实支队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过硬作风、良好业绩,充分展现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警察队伍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
六是抓队伍。聚焦队伍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对标对表省委第一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坚持把政治建警作为第一指引,努力锤炼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坚持把素质强警作为第一要义,全面提升队伍在法律政策运用、重大风险防控、复杂事件处置、群众工作、科技应用、舆论引导等方面能力,努力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与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教育管理、纪律作风建设、履职能力、工作实绩相互贯穿,形成管人、管事、管物的制度措施,为整体工作再上新层次、队伍管理不出问题提供坚实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临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因实有警力人数及分布情况涉密,部门人员编制情况略。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财务总收入 8156361.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156361.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2489.65元,增长0.28%。主要原因在于2020年人员工资调整增资,人员经费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156361.7元,其中:本年收入8156361.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156361.7元(本级财力8156361.7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2489.65元,增长0.28%。主要原因在于2020年人员工资调整增资,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收入增加。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156361.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156361.7元,其中:基本支出7766361.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489.65元,增长0.42%,主要原因在于2020年人员工资调整增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39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00元,下降2.5%,主要原因在于财政调减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项目经费10000元。
1.20402公共安全支出-公安:预算支出6441671.42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00%,主要原因在于2020年市森林警察支队机构改革,支出预算功能科目由“213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调整为“2010201行政运行”、“2040220执法办案”,
“2010201行政运行”预算支出6341671.42元,主要用于发放职人员工资、维持日常机构运转。“2040220执法办案”预算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和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
2.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支出133048.8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退休公用经费。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支出578476.8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4.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支出401318.28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
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支出120344.4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
6.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支出11234元,主要用于缴纳大病保险。
7.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470268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无。
(一)与上级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6908元,较上年减少9492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8500元,较上年减少1500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61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在2020年基础上压缩3%。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8408元,较上年减少7992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8408元,较上年减少7992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减变化原因: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车辆的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在2020年基础上压缩3%。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 森林公安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项目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
1.全市案件综合查处率≧80%;
2.资金支出进度≧90%;
3.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
4.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项目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
- 发放34人在职民警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
- 资金支出进度≧90%;
- 服务对象满意度≧90%;
4.落实从优待警,提高加班民警工作积极性,保证部门正常运转。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31071.7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131.7元,下降3.07%,主要原因:一是按人员核定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下调;二是人员减少公务交通补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临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2021年
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临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2021年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标准》,建立“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由中央、省级和同级财政分类按责任承担。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标准》,保障依法履职所需。
五、项目实施内容
使用项目经费保障依法履职所需,以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推动打击跨境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破坏森林资源等专项行动取得更大成效,持续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刑事犯罪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充分发挥森林警察职能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边境林区治安稳定。
2021年计划投入100000元市本级办案(业务)经费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项目实施时间从2021年1月1日开始,项目实行中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全市案件综合查处率≧80%;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边境林区治安稳定;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
130548临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2021年预算批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