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管理、指导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分析、研究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制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交通秩序的对策措施(履行临沧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指挥全市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涉外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处理(侦破)工作;组织、指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击全市涉车涉牌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保卫(交通警卫)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调度全市公安交通管理警务活动及处置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件的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农业部门管理的拖拉机除外),办理机动车登记许可、驾驶人驾驶许可业务;负责指导全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的远程监控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跟踪调查、数据分析及驾驶人考场规划工作;参与全市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规划工作;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的指导工作(履行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丘北经验推广工作办公室职责);负责高速、高等级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的指导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以实施《“十四五”全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为契机,以深化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牵引,实现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处、宣传教育科、指挥中心、科技科、高等级公路管理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与处理大队、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大队、涉车犯罪侦查大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指导科、车辆管理所、法制科、装备财务科、直属大队、临双高速交巡警大队、临清高速交巡警大队、临凤高速交巡警大队、临邦高速交巡警大队、龙清高速交巡警大队。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无事业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人员编制涉密,按保密规定不作公开。
无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人员。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8人(退休48人)。
年末其他人员15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56人。年末无学生人数,遗属4人。
车辆编制30辆,在编实有车辆28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6996.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96.78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9.99万元,下降0.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9.99万元,下降0.85%,主要原因是2023年较2022年在职人员减少4人,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699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3.94万元,占总支出的56.65%;项目支出3032.85万元,占总支出的43.35%;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9.99万元,下降0.8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2.96万元,下降2.29%;项目支出增加32.97万元,增长1.1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较2022年在职人员减少,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减少,故基本支出较上年下降;二是2023年较2022年增加了科技信息化系统升级费用的支出,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63.9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27.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6.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8%。人均工资水平为22.88万元每人每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32.85万元。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主要用于交通管理事故预防、交通安全秩序管理、交通安全宣传、执法执勤装备购置、科技信息化设备配置等交通管理工作经费的开支。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强化交通示范引领。完成整治路段93处、示范路创建33条,创建示范县2个。二是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和交通违法查处。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8.41万起,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教育违法行为等专项整治行动23项。三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共查处1320名高风险驾驶人,整治率为100%;共查处重点车辆2671辆,整治率为96.22%,排查道路隐患5276处,已全部完成治理;完成建设农村生命防护工程400公里,完成率100%。四是强化科技精准管控。全市集成指挥平台有效预警查获嫌疑车辆3829辆。五是强化交通安全保卫。做好交通安保工作20余场,完成重大交通安保和引道工作一千余次。六是强化宣传警示提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在全市校园、乡村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1.6万余次,教育群众达153万余人。七是强化便民利企服务。全市共计办理车驾管业务110.15万件,减免材料71.12万份,节约办事成本88.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96.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59.99万元,下降0.85%,主要原因是2023年较2022年在职人员减少4人,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5952.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0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养老等五项保险、一般公用经费、车辆使用经费、工会经费等基本支出,以及交通管理事故预防、交通安全秩序管理、交通安全宣传、执法执勤装备购置、科技信息化设备配置等项目经费的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2.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7.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9%,主要用于职工医疗费、公务员医疗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4.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50万元,决算为22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9.47%。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故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72.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2.39%,本年无年初预算数,故无完成年初预算数的比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50万元,决算为147.6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6.43%,完成年初预算的190.5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2.6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8%,完成年初预算的52.4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6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50万元,支出决算为22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9.47%。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72.00万元,本年无年初预算数,故无完成年初预算数的比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50万元,决算为14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5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4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过程中新增业务车以及在用车辆普遍购买年限长,维护费用支出增大,故本年度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0.07万元,增长117.45%。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5.42万元,下降26.0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5.07万元,增长5539.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2万元,增长19.3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在用车辆普遍购买年限长,维护费用支出增大,以及本年实有车辆较上年增加,故本年度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大幅度增长;二是因工作需要开展的公务接待较上年增加,故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故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购置车辆2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经批准购买2辆业务用车,用于保障高速公路大队交通管理业务工作正常运转。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8辆。主要用于交通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接待人次108人,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主要用于开展交通管理工作需要,发生的接待支出。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6.1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336.13万元,本单位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比上年减少18.21万元,下降5.1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相应的公用经费支出减少,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下降。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用、差旅费报销及水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资产总额4304.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5.90万元,固定资产3656.00万元(净值),本年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本年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252.55万元(净值),本年无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9.28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网络等级保护、智能查验识别对比系统无形资产和车管物资款等其他应收款增加,故资产总额较上年增加。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1.68万元,下降3.22%,主要原因是2023年报废设备、家具用具346件,故固定资产较上年减少,流动资产增加36.14万元,增长10.05%,主要原因是车管物资款等其他应收款增加,故流动资产较上年增加,无形资产增加164.82万元,增长187.8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网络等级保护、智能查验识别对比系统,故无形资产较上年增加。本年无处置房屋建筑物;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6.9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46项,账面原值288.8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1万元;2023年度本单位无房屋出租。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0.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1.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8.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0.4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0.46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主要以抓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城市治堵疏堵保畅工作、深入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点车辆的管理、加强科技信息化应用工作、加强交通安全警示宣传教育工作、深化车驾管改革和放管服工作;做好新建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配套管理工作为主要工作任务。本单位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4分,自评等级为“优”。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45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