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开临沧市公安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紧紧围绕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公众参与,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1年,依托“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公众信息网市公安局专栏”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02条,其中工作动态275条、通知公告10条、领导简介1条、机构职能1条、信息公开指南和制度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政策解读1条、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6条、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示1条、领导信箱5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1年,市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发生针对市公安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始终将公开透明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突出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以及民生实事等重点领域,及时公开交警、出入境等部门的收费标准以及各项公安机关惠民利民举措,严格按照财政部和云南省财政厅要求,做到部门预决算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坚决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完善了《临沧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临沧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制度》《临沧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等内容,更新了《临沧市公安局机构设置》《临沧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权责清单。三是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环节,聚焦群众所期所盼,在市公安局专栏及时公开便民利民举措,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便利。
(四)平台建设情况。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市公安局专栏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机构设置等栏目的审核发布和信息更新,按要求做好各类栏目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并积极利用新媒体,通过微信及时发布政府信息。2021年,通过临沧警方新媒体平台共发布稿件268篇,未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未发生失泄密情况,未发生被国家、省和市政府通报的情况。
(五)回应关切情况。安排专人每个工作日查看领导信箱,认真受理群众留言,按时做好回复工作。2021年,共办理领导信箱群众留言5条,办结率100%。
(六)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机制,重点做好对保密审查、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方式的把关工作,做到层层审核层层校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公开内容高质量、公开方式合标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7883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743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803.547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市公安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新媒体管理还不到位,对县级警务新媒体监督不够,造成更新不及时的情况。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审核校对不够全面,规范用词用语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2021年市公安局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按照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改进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一是采取多种方式对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和县级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等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对政策的掌握能力,有效推动全市公安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进一步严格审核校对机制,加强对本级和县级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有效杜绝更新不及时、审核不到位等情况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公安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沧市公安局联系(临沧市临翔区汀旗路128号,电话:2157333)。
临沧市公安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