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爱华,女,拉祜族,1985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2007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2011年12月进入禁毒队伍,现任云南省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三级警长,她和战友们长期战斗在边境禁毒的最前沿阵地和主战场上,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被公安部评为专项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作为临沧禁毒的一分子,战斗在全国禁毒斗争前沿阵地和主战场上的唐爱华身上没有女人的柔弱和娇气,她和其他男民警一样,从不畏艰险、无惧挑战,哪里有线索,她和战友们冲锋陷阵就在哪里,关键时刻,她总是冲在战斗最前线,成为禁毒硝烟里一道靓丽的风景。
最复杂的案件彰显女警的缜密
作为一名禁毒战线的女民警,唐爱华时刻表现出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每次打击毒品违法犯罪行动,都少不了她。她努力收集搜寻侦办贩毒专案线索,对所收集到的信息进行认真排查,及时锁定犯罪嫌疑人,通过活动轨迹及一点点蛛丝马迹,准确判定贩毒团伙位置,确保了案件的顺利侦破。
2018年,临翔分局禁毒大队办理了一起贩毒案,扑朔迷离的案情让侦办工作一时陷入僵局。“只要有活动,就一定会留下痕迹。”唐爱华无数遍梳理案件的细枝末节,密切关注嫌疑人及其名下车辆的活动情况,认真分析每一个细节,终于发现嫌疑人离开下去后的去向。并在多日的蹲点守候中,锁定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禁毒大队民警根据唐爱华提供的信息,将两名嫌疑人一举抓获,查获毒品海洛因27块,共计10千克。战友们都说,唐爱华是前线的“眼睛”,她传递的信息常常在案件侦破中发挥关键作用。
最关键时刻彰显女警的爱心
执法如山,真情关爱,是唐爱华的工作理念,她既有执法中的“铁石心肠”,又有人性化的“绕指柔情”。
2018年6月,临翔分局禁毒大队民警转战玉溪、昆明等地,成功破获1起运输毒品案,犯罪嫌疑人岩某被抓获时已怀有4个多月身孕。那年11月,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判处岩某15年有期徒刑。因罪犯预产期临近,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当时,岩某的身体状况非常差,为确保其顺利分娩,唐爱华带领禁毒大队几名女民警辅警担负起罪犯的看守、照料任务。很快,岩某生下了孩子。对于未婚的唐爱华来说,要看护、照料虚弱的产妇和刚出生的孩子,是一件棘手的事情。唐爱华凭着对禁毒工作的强烈责任心,也怀着对生命的敬畏,在严格看守好罪犯的同时,用心担起了“月嫂”的职责。她在网上搜索照料产妇及婴儿的相关知识,向亲戚朋友收集闲置的襁褓和柔软的婴儿衣物,细心照料刚刚出生的孩子和虚弱的产妇。泡奶、哄娃、换尿布,她的暖心之举让岩某感动不已。岩某多次拉着唐爱华的手表示:“将来一定好好做人,再也不会触犯法律了。”
不是没有过迟疑,可想到被毒品伤害到支离破碎的家庭,她的心里就长出了坚韧的利剑;不是没有过害怕,可想到天下无毒的理想,她的双脚便有了踏平坎坷的力量。就这样,为了千家万户的平安,唐爱华舍小家为大家,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辛勤和汗水,默默谱写着禁毒事业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