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有效提升广大群众防假、识假、辨假能力,营造安全消费环境,耿马自治县公安局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贡献公安力量。
“大家要注意假冒伪劣商品的标识一般不是正规企业生产,外包装标识或残缺不全,或乱用乱写……”为有效提升广大群众防假、识假、辨假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耿马公安各警种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在农贸市场门口开展集中普法宣传。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结合典型案例,生动详细的向广大群众介绍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活动常见的手段、方式、危害及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等方面相关知识,引导广大群众增强维权意识,科学、合理消费。
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00余份,覆盖群众1800余人,有效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下一步,耿马公安将持续聚焦民生领域,加大对侵权假冒伪劣产品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面优化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