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偏偏有人想不劳而获、顺手牵羊,将手伸向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最终难逃法网。
案件一:8月11日,凤庆县公安局凤山派出所接到赵某报警称,某小区的电缆线被剪断,请公安机关处理。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通过现场调查,发现某小区的地下电缆线被盗约50米。通过分析研判、调查走访,办案民警锁定犯罪嫌疑人罗某某,并于8月16日将其抓获。据犯罪嫌疑人罗某某交代,他路过某小区旁时,发现地下电缆线石板没有盖好,下面有很多电缆线,于是萌生了盗窃电缆线“挣钱”的想法。8月10日凌晨3点多,罗某某便携带工具撬开石板后,将地下通道内50多米电缆剪断剥皮后变卖,非法获利3000元。
警方提醒:盗窃和破坏电缆线、电力设备、金属管线属于犯罪行为,切勿以身试法,小区物业应针对性加强防盗措施,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安排人员巡防管控,安装监控、报警器等设施设备,增强防范水平,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废品收购行业人员不得收购来历不明的电缆线和铜线、金属等,如发现销赃人员请立即报警。
案件二:8月14日,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凤翔派出所接到一名女士报警,称其在车里放置的3万元现金被盗。凤翔派出所民警立即进行了立案调查,在分局情指中心的帮助下,民警迅速锁定了三名嫌疑人。8月18日至20日,2名嫌疑人先后到凤翔派出所投案自首,民警同时在出租屋内将另一名嫌疑人李某某抓获,追回被盗赃款。目前,临翔分局已依法对欧阳某某、施某、李某某进行处罚。
警方提醒:只要人离开车,就应及时锁好门窗,防止财物被盗;车内贵重物品如手机、手提包等请随身携带,较大件的贵重物品应设法转移或作隐藏处理,切忌暴露在视线之内;下车离开后,不仅要记得车门落锁,更要用手试拉车门是否锁好,从而避免钥匙锁车“锁而不实”的情况出现。
案件三:近日,双江县公安局勐勐中心派出所陆续接到3起财物被盗警情,派出所综合指挥室立即组织办案中队警力开展侦查,经工作,民警发现嫌疑人作案手法、盗窃目标高度一致,随即对3起盗窃案并案侦办。通过走访摸排和视频追踪,迅速锁定盗窃嫌疑人身份和落脚点,并于8月20日下午,在犯罪嫌疑人家中将其抓获。嫌疑人邱某某对实施3起盗窃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