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族宗教委职能职责和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2-27 21:39 信息来源: 临沧市民族宗教委 浏览次数:

一、监督检查科

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有关工作;承办涉及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有关管理工作的具体指导和协调;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政策的执行情况;承办城市民族宗教工作;研究民族宗教关系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问题,承担有关协调、处理工作;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承办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生活、学习培训等工作;负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具体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陈科长 电话:0883-2143253

二、经济发展科

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特殊政策建议;拟定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的实施情况;参与拟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承担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监测体系的有关工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有关工作;参与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特殊困难,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等有关工作;负责东西部对口帮扶工作;拟定好年度项目资金计划,监管项目资金实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杨科长 电话:0883-2131959

三、文化教育科

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科技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及文化精品扶持打造工作;参与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参与民族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民族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做好重大的民族文化、民族体育活动的承办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宣传教育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王科长 电话:0883-2131959

四、宗教科

起草或拟定宗教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督促实施,组织推动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涉及宗教政策问题的材料、书刊及音像制品的审读和审核;承担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好 宗教类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各地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和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工作;开展宗教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工作;加强对宗教热点、难点地区的研究指导,参与调处涉及宗教关系方面的事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王科长 电话:0883-2155363

五、行政审批科

承担原市民族宗教委办公室相关工作。承担机关民族宗教方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行政职权清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复议等工作,承办依法治市和依法行政及“互联网+政务服务”、“放管服”责任制考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潘科长 电话:0883-213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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