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上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会上,表彰了352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368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临沧2个模范集体和1名模范个人受到表彰。
临沧市邮政管理局
镇康县勐堆乡帮东村村民委员会
赵爱军(佤族) 沧源自治县勐董镇龙乃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进行表彰和奖励,是国家表彰奖励工作的组成部分,一般每5年评选表彰一次。今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这在党和国家历史上是第一次。评选表彰旨在引领各族人民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团结奋进新征程、积极建功新时代。
下一篇: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专业高级职称在线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