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被确定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县”以来,沧源佤族自治县牢牢把握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实际,四举措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以组织建设为核心,筑牢乡村治理基石
建立“县、乡、村、组”四级乡村治理包保责任制,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乡村治理组织体系,通过成立村企联合党组织、边境联合党组织、易地搬迁安置点党组织、网格化功能型党组织等,不断探索和优化组织设置方式,把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触角延伸到乡村治理每个环节和末梢,实现党对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双整百千”四级联创为抓手,进一步完善“五基本”内容,全县党组织规范化创建全覆盖达标,命名22个“农村基层党建示范党支部”,申报省级“农村基层党建示范县”。
以提升能力为根本,提高乡村治理效能
把乡村治理纳入各级党员干部群众培训内容,分层分类开展集中轮训,整合资金524.24万元,脱产、封闭式开展农村群众实用技术培训90个班次4533人,学员全部取得职业证书和合格证书,推进农民职业化;加强“领路人”能力素质提升,完成全县科级干部到上海、北京、福建、长沙等省外发达地区全覆盖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能力储备,77名青年干部利用晚上和周末时间,参加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6448名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完成任务数的129%,村组干部、回引对象、村级后备力量、驻村工作队全覆盖参加县、乡集中培训。
以多元结合为途径,落实乡村治理保障
建立以财政投入和自我发展相结合的保障机制,今年,县财政增加支出187万元,用于提高村干部的基本报酬和绩效补贴,在2个乡镇试点实施村干部待遇“缩面提标”的基础上,在全县推广,村干部最高收入达到4050元。采取公益性岗位补助方式,聘请70名社区专职网格信息员,选聘23个边境村党建信息员。以村级集体经济收益为保障,解决基层“无钱”办事难、治理难的问题,全县93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均超过10万元,总量达1968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达5万元以上的有62个村,实现量和质双提升。
以“三治融合”为路径,凝聚乡村治理合力
组织修订93个村(社区)村规民约、乡村振兴理事会、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章程,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自治机制;发挥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员、党员、自然村长、广大群众“五类”人的作用,建立多方参与的联动治理机制,142名“自然村长”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党组织委员、副书记、书记、第一书记和振兴理事会副会长。以“法律六进+N”“法治走边关”等方式,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律师等开展综治维稳、扫黑除恶、宪法等各类专项法律宣传活动,提升群众知法、懂法、学法、守法意识。发挥好697个党员活动阵地作用,以身边人、身边事鲜活事例,开展评选一批“洁净家庭”“先锋模范”等活动,选树一批“身边榜样”,以典型引路推动群众摒弃集资建庙(教堂)、生病杀鸡(猪)看卦、遇事“叫魂”“做赕”等陈规陋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