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临沧市强化干部队伍学法教育,将法治理念贯穿民族事务治理全过程、各方面。
领导干部带头“学”。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以学为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纪、法律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主要内容,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计划,全面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定期开展委领导班子学法研习活动,推动领导干部自觉学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的能力。年内,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学法活动5次,委党组听取并研究依法治市、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2次。
党内生活经常“学”。充分利用党课、党员大会等党内生活会议,多层面、多途径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干部职工全面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党纪党规和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不断提高法治观念、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年内,开展党员干部学法活动8次、警示教育活动3次、庭审现场旁听活动2次。
集中培训深入“学”。采取个人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自觉利用云南省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系统开展学法活动,举办法律法规专题培训5期,督促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全面完成60学时行政执法技能培训,营造了自觉学法、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目前,单位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人数占干部职工总数的56%,为依法行政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