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按照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有关审计法规和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地方性审计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情况;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全市审计机关的业务;制定审计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安排当年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组织某些行业和专项资金的审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内设机构设置情况。市审计局机关内设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总审计师(正科级)和15个科室(正科级),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法制科、财政审计科、人事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农村审计科、资源环保审计科、企业金融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科、二科、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一科、二科、社会保障审计科、电子数据审计科。
2.下属事业机构设置情况。市审计局成立下属正科级事业机构两个,分别是计算机数据分析处理中心、投资审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