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审计?
审计,是指专门机关或组织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 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按审计主体分为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
2、财政收支与财务收支审计有何不同?
审计法所称财政收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和支出,以及下列财政资金中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和支出:(一)行政事业性收费;(二)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收入;(三)应当上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四)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五)其他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
审计法所称财务收支,是指国有的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以及依法应当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其他单位,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会计核算的各项收支和支出。
3、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怎么办?
对财政收支行为决定,可以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财务收支行为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
4、审计机关对扶贫资金开展审计吗?
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根据审计计划分步骤的对扶贫项目、扶贫资金进行审计。
5、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是什么一回事?
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6、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审计什么内容?
是对领导干部任期内所在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是对其有关经济活动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的审计,主要审查领导干部任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
7、审计结果是否向社会进行公布?
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审计机关现实际执行情况是,除涉及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及其它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基本都要对审计结果进行公告。公告的时间一般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后,连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起进行公告。
8、审计有程序规定吗?
有,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应当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