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有序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各项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1-22 10:14 信息来源: 镇康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2017年,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审计厅等七部门联合行文印发了《云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为贯彻好、落实好全覆盖实施意见及四个办法,镇康县采取措施、有序推进全覆盖审计各项工作。

  一是转发全覆盖实施意见及四个办法。2018年,由县纪委联合审计等7部门转发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实施意见及四个办法。

  二是进行了分类管理。2019年,根据全县新一轮机构改革,县联席办重新对县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全县共涉及73个部门、80名主要负责人。其中:A类43个部门、50名主要负责人,B类17个部门、17名主要负责人,C类13个部门、13名主要负责人。

  三是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年度报告工作。2019年,根据省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下发了《镇康县审计局关于报送2018年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年度报告的通知》。完成了2018年12月末在任单位主要领导及国有企业负责人的报告事项,涉及76名党政机关社团的主要领导,5名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共报送2018年度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自检表并签署了个人承诺书81份,报告率为100%。

  四是落实好任前经济责任告知工作。2019年,根据全县领导干部变动、调整情况,年内告知26个单位26名新任主要领导干部。

  五是做好县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2019年,参加和完成乡镇、部门10名县管主要领导干部岗位调整经济事项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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