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来,我省牢牢抓住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关键环节,推动法治云南、平安云南建设取得新成效,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民主法治建设在身边、有实招、见成效。
“一站式”平台: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2020年5月,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全国民族地区首部关于多元解纷的地方性法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这是我省法院打造具有云南地域特点民族特色的“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平台的一个良好开端。
近年来,通过“一站式”建设,全省法院已全面形成“厅网线巡站”一体化诉讼服务格局。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全省法院全面开通网上诉讼服务;各级法院加强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大力解决农村矛盾纠纷;全省基层法院设立1100多个诉讼服务站;腾冲法院、瑞丽法院等沿边法院设立国门诉讼服务站,覆盖国家一级边境口岸,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昆明中院在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设立诉讼服务中心和多元解纷中心,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全省法院诉讼服务的触角延伸到了社区、村寨、国门、自贸试验区等,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同时,全省法院从规范立案流程入手,建章立制、简化程序,畅通大厅立案、预约立案、自助立案等传统立案渠道,积极开展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现代立案方式,不断深化改革成果应用,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立案服务。“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立案登记新理念在云南得到不断强化。5年来,全省法院共登记立案各类案件194万余件,同比上升115.7%,全省法院当场立案率在98%以上。“网上立、自助立、当场立、跨域立”改革在全省法院全面推进,“四位一体”的便民立案工作格局正在全面形成,最大限度地为人民群众诉讼提供了便利。2020年,全省法院网上立案92343件,成功跨域立案3842件,网上开庭22132次,网上调解56367次,电子送达并收到回证367129件(次)。
公益诉讼:护航绿水青山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黄山镇上吉村南边进山路两侧丢弃着大量生活、建筑垃圾,致使生态环境受到较大破坏。该院迅速立案展开调查,并及时与玉龙县住建局、黄山镇政府进行协调沟通,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清理垃圾。
检察建议发出后,引起了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县住建局联合县自然资源局、黄山镇政府进行及时整改,将该区域堆放的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同时,办案检察官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就清理后的回访、监督和维护工作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在这起办案实践中,检察建议发挥了“祛病除根、标本兼治”的良方作用。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强化服务保障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以专项带动全局,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按照中央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部署,省检察院于2018年8月部署开展为期两年半的“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并将九大高原湖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纳入专项监督。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发挥多元监督职能,集中力量排查工业废水偷排、非法采石采砂、非法倾倒垃圾固废、非法占用河道湖面以及破坏森林草原等突出问题,强化检察监督,守护“一江清水出云南”。同时,聚焦生态文明建设,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为依托,以野生动植物保护领域为重点,部署开展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自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办各类公益诉讼案件12468件,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典型案例9件。
公安便民:数据多跑路 群众少跑腿
“过去需要审批、办理一段时间,才能走完的流程,现在半天时间,在手机上就全部搞定了,真的太方便了。”说起蒙自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到顺风汽车城就业点为就业人员集中办理居住证时,汽车城负责人这样说。
和这个就业点一样,不少企业和群众到派出所办事,都经历了从“跑断腿”到“少跑腿”的转变。社区民警主动上门调查材料、上门办证、送证,降低手续办理门槛,提高工作效率,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小事情解决好,用贴心、便利的服务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增进了公安机关与群众的感情。
西城派出所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中,紧紧围绕“互联网+”不断拓展服务渠道,推出“一部手机办事通”微警务服务,着力提升警务服务水平,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在忙碌的派出所大厅里,一个微警务网络办理导办台吸引了办事群众的注意,这里配置了专门的工作人员,为网上办理户籍业务的群众提供协助和咨询,帮助群众下载、注册使用手机App,在线申办各项公安业务,让群众轻点手指,无需排队等候,即可快速办理业务。
西城派出所户籍窗口只是全省公安机关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推出的系列便民利民措施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推动202项“最多跑一次”事项落实落地,预约办、网上办、掌上办等“十办措施”让群众足不出户办证办事,163个“公安自助便民超市”接地气解民忧,98%的户籍管理业务和85%的交通事故处理业务实现了“一网办”,最大限度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普法宣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018年,大理白族自治州依法划定洱海生态环境保护“三线”,并在“三线”内实施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依法有偿征收,项目范围内土地房屋将腾退和拆除。
在距离搬迁工作全面完成只剩几天时,大理市下关镇大庄村村民杜某却和他家的租户因为合同执行闹起了矛盾,不愿意配合搬迁。大庄村委会调委会得知情况后,立即会同下关司法所工作人员前往调解。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最终成功化解了矛盾。
将法律知识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讲给他们听,让法律知识真正入脑入心……“七五”普法收官之年,抗疫法治宣传教育、民法典学习宣传、法律“六进”、“五用工作法”、法治宣传固边防等活动在云岭大地掀起热潮,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正在全面形成。
结合云南少数民族众多、边境线长的特点,我省积极推广运用“五用工作法”:用民族干部宣讲法治、用民族语言传播法治、用民族文字诠释法治、用民族节庆展示法治、用民族文化体现法治,持续推进“千里边疆法治文化长廊”等建设,带动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基层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政务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近年来,我省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共清理存量文件2万余件,废止文件43件,大力改革商事制度,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持续优化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积极推动“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向“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拓展,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市场主体。
对市场主体进行“松绑”的同时,对各级政府却又加上一圈“紧箍咒”。从2019年第四季度开始,我省开始实行营商环境“红黑榜”制度,原则上按季度对各州市营商环境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行排名,排前3名的进入营商环境“红榜”,排后3名的进入营商环境“黑榜”,对连续3次列入“黑榜”的,约谈州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要求有关州市找准影响本地营商环境的症结和原因对症下药,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限期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推动问题真真得到解决,合力推进全省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2019年以来,我省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云南省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云南省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云南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系列政策文件,力争用2至3年时间打造具有云南特点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推动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