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工作,着力在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上下功夫,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健康临沧建设,着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努力为全市人民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
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持续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始终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加快建设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并规范管理,强化院感防控措施,以中医药为主治疗新冠肺炎患者。成功处置了镇康“2·23”耿马“2·24”疫情,取得了无规模性境外疫情输入、无院感事件发生、无规模性冲关冲卡的阶段性成效。今年以来累计收治住院312例,其中:本土86例,输入性226例;出院转康复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12例、正在观察1例。推动防疫关口前移,建成5个境外治疗点、1186个床位。2022年1月1日至7月15日,累计收治3570例、在治705例,2021年5月26日以来累计收治5738例。截至7月15日,全市60岁以上人群累计接种第一剂次307337人、接种率90.9%,全程接种288881人、接种率85.4%。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出台了《临沧市学习借鉴福建省三明市经验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4次深入县(区)开展工作督促指导,对县(区)学习借鉴三明经验,深化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为重点工作进行了以会代训形式的安排和培训。组织市医改成员单位、市级公立医院以及8县(区)共551人参加了2022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培训班。起草《临沧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组织申报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和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建立“总额打包,结余留用,超支自担”激励约束机制,持续深化城乡居民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医疗费用合理增长。稳步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与云南大学合作共建临沧市数字医疗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已开展各级医疗机构数据上传工作。
(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加强。深入推进“三减三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多层次多形式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禁烟控烟等全民健康促进行动。全市传染病发病率持续下降,截至6月底,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111.34/10万,0-6岁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66%。各县(区)年度报告粗死亡率≥600/10万,完成2021年度死因漏报调查。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持续深化,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率达10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8.86%。5个卫生院成功创建成社区医院,8个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完成20个慢病管理中心建设任务,正在建设6个心脑血管救治站。建成基层医疗机构发热哨点诊室62个。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持续实现动态清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全市共签约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重点监测对象30866人。充分发挥“政府救助平台”查缺补漏作用,共收到申请服务事项200件,已办结198件、办结率达98%。目前,全市共有三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2321个,完成任务数4572个的51%。艾滋病防治工作有序推进。上半年,全市现有HIV感染者和病人9726人,现存活HIV感染者和病人治疗率为90.8%,艾滋病治疗有效率为96.3%,母婴传播率为0.58%。
(四)医疗服务能力全面加强。强化县级综合医院薄弱专科建设,目前,各县(区)人民医院口腔科建成率达100%、康复科建成率达87.5%、精神科建成率达37.5%、眼科独建成率达50%、老年病科建成率达37.5%。继续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建设,8县(区)人民医院均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临翔区人民医院、凤庆县人民医院通过县级公立综合医院第二阶段提质达标验收,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全市卒中中心、创伤中心、胸痛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成率达100%,建成专家工作站192个,专科联盟98个。临翔区人民医院被云南省卫健委遴选列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获得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1项。临翔区、凤庆县妇幼保健院成功创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临沧市妇幼保健院创建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省级分中心通过现场评审。全市孕产妇死亡率40.69/10万,婴儿死亡率4.3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51‰。14个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34个乡镇卫生院达到云南省卫生院甲级标准、13个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出台《临沧市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措施》,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除耿马、沧源2个县中医医院外,其余6个县(区)中医医院均达到《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基本标准》,组织市中医医院及临翔、云县、凤庆等3家县级中医医院开展三级中医类医院创建,耿马、沧源2县中医医院开展二级中医类医院创建。市、县公立中医医院共推荐上报34个学科参与省级中优势特色专科项目评审。临翔、云县、凤庆、双江等4个县(区)参与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申报工作。
(五)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搬迁建设项目已完工。“双提升”工程扎实推进,市县疾控中心、县级医院核酸实验室、医院负压病房及ICU改造和设备配置已完成;临沧市传染病医院、镇康县传染病医院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耿马县国门医院和国门疾控中心开工建设。2022年6月通报2021年下达的1个项目投资完成率6%。截至6月底,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11亿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完成2.65亿元、占任务数13.13亿元的20.22%,向上争取资金完成71101.28万元、占任务数72000万元的98.75%。
(六)医疗卫生人才工作得到加强。强化卫生健康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委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起草了《临沧市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实施方案(2022—2025)》报请市政府审定,为进一步强化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有效解决临沧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紧缺问题,保障“健康临沧”建设奠定了基础。上半年累计引进各类医疗卫生人才75名,完成年度目标的25%;引进省内外卫生专家援建边疆帮扶临沧24名,保持常态化438人,完成年度目标至少450名的97.3%。
(七)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不断强化。充分发挥市级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扎实开展职业性尘肺病患者随访调查工作,64例随访任务全部完成。按照省级下达的定量指标要求,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任务数130家分解下达八县(区),并圆满完成了年度定量指标任务。目前,全市共开展卫生监督检查7493家、覆盖率为54.89%,接受投诉举报3件、查处率100%,查处案件257件、办结率100%;8县(区)均完成了卫生监督协管员制度改革、完成率100%。截至2022年6月底,全市共查办案数257件、罚款金额27万元。
(八)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加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二是及时部署。下发安全生产工作文件,召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暨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委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对扫黑除恶、机要保密、安全生产等工作作出安排。三是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组成4个检查组,对52家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排查出的128条安全隐患,全面进行整改。四是加强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1210余份。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进行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全系统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九)健康云南行动扎实推进。一是积极做好外出招商引资工作。配合市发改委拟定6个生物医药大健康招商项目,与市招商合作局拟定4个重点目标企业。二是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牵头编制《临沧市“十四五”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正在等待政府常务会研究。三是组织召开健康临沧行动工作推进会,对健康临沧行动推进情况进行了客观分析,对下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四是制定重点工作监测评估指标体系。下发了《健康临沧行动监测评估实施方案和健康临沧行动监测评估指标体系(试行)》,为工作推进奠定基础。五是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成立工作机构,印发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摸排养老机构,依法查处养老机构内设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为老年人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六是积极开展申报创建工作。组织8县(区)参与云南省第一批医养结合示范县(区)、示范机构和优质服务单位申报创建工作,努力打造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向省卫生健康委推荐临翔区凤翔街道锦凤社区为2022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十)全域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扎实推进。以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全域创建国家卫生城镇为抓手,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和社会生活中,稳步提升健康素养水平。凤庆县、双江县获得国家卫生县城命名,其余6县(区)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县城)省级技术评估,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县城)标准。拟定《临沧市城乡垃圾治理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3年)》《临沧市破解城中村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开展卫生县城(城市)创建。2022年7月,按照省爱卫办要求,将2022年省政府综合责任目标考核改为“健康县城建设”,明确两项考核内容:一是国家卫生城市(县)数据指标评价表56项指标达标,以县为单位要求达标大于44项;二是健康县城建设67项数据指标,以县为单位要求达标大于48项。
(十一)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得到有效落实。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召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下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工作要点,不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加强意识形态教育。以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方式,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委党组成员按照要求讲廉政党课,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三是持续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突出党建引领,以“清廉机关”“清廉医院”建设为切入点,不断完善公立医院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体系、清廉教育体系、防治腐败制度体系、医德医风建设体系建设,全力打造“阳光卫健”。四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与市场监管、医疗保障部门联发《临沧市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建立联合协作机制,对174家医疗机构不合理医疗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357起,行政处罚14家医疗机构,罚款38.3万元,处理人员5人。
半年来,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孕产妇死亡率超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排名靠后。上半年全市孕产妇死亡4人,死亡率40.69/10万,远远超出省级下达13/10万的指标控制任务。二是招商引资工作严重滞后,外出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不足,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有待加强。截至6月底,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完成2.65亿元、仅完成任务数13.13亿元的20.22%。三是防治艾滋病工作指标和电子健康码二级及以上医院覆盖率排名靠后。四是县级公立医院薄弱专科建设任务还未全面完成。双江县人民医院康复科未建成,永德县人民医院、双江县人民医院精神科还未建成。五是健康县城建设综合责任目标考核指标不理想。
二、2022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落实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全力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大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力度,扎实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强化医疗卫生人才培养,传承创新发展好中医药事业,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党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全面领导。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武装。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加强党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打造“阳光卫健”、建设“清廉机关”和“清廉医院”为切入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力争2022年引进医疗卫生人才总数达600名。
(二)继续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始终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精准实施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医疗机构、学校、社区等重点环节的管控措施。强化联动配合,织密防控网络。提升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全力做好新冠肺炎救治。健全完善中缅边境地区重点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提升边境地区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
(三)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把学习借鉴福建省三明市经验做法与总结提炼临沧已有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起来,在“医疗、医保、医药、医防”联动协同上发力,以建设管理规范化、诊疗智慧化、服务同质化、医防一体化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抓手,不断巩固和拓展医改工作成果。
(四)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验收达标工作。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工作,不断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市、县中医医院提质扩容。充分发挥临沧中药材资源优势,打造临沧中医药品牌。强化基层卫生人员队伍建设,全力做好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持健康扶贫政策总体稳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
(五)健全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强化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推进地方病防治攻坚行动,加强职业病网底建设,提升职业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深化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提升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
(六)加大艾滋病防治工作力度。建立业务指导、驻点指导、重点督导和问题清单销号清零工作机制。强力推进社区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开展945个村(社区)15岁以上居民全员检测。提高HIV感染者综合管理工作质量和溯源调查进度,提高发现率。全面查找HIV感染者和病人和脱失病人,提高治疗率。持续优化“一站式”服务流程,实现患者全生命周期的综合管理,加强个案管理、心理咨询和中西医协同治疗培训,提高治疗有效率。
(七)着力提升妇幼健康保障能力。加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力度,年内力争有2家妇幼保健院完成等级评审。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有序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实施好“三孩政策”,积极应对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八)持续抓好卫生健康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市中医(佤医)医院、永德县中医医院临沧市第二人民医院、沧源国门医院建设。建成临沧市传染病医院、镇康县传染病医院,推进耿马县第二人民医院(孟定国门医院)建设。着力建设临沧数字医疗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数据汇集、利用共享。
(九)强化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加强公共场所、职业健康、生活饮用水、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等综合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效能。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落实卫生行业“双公示”,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推进全市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督促用人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
(十)持续提交健康云南行动。一是持续推进大健康产业发展,积极配合做好临沧市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二是积极推进健康临沧行动,开展健康教育,提升全民健康素养。三是强化老龄工作,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推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医养结合、医体融合发展,做好医养结合监测工作。四是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和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力争到2022底年,全市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开展好老年健康周宣传和“敬老月”系列活动。五是加大外出招商引资工作,力争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十一)扎实开展健康县城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尽快出台健康县城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纳入政府绩效目标考核,印发考核方案,将指标细化到单位和个人。二是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议。压实工作责任、传导工作压力,确保工作不留盲区、不留空白。三是建立定期突击检查工作机制。督促8县(区)针对考核、评估和常态化暗访发现的问题,对标对表,全面整改,确保达标质量;健全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提升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国家卫生县城(城市)达标成果。四是强化培训,高标准进爱国卫生运动。在省级培训新版创卫标准后,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学习培训,确保工作措施更有力、更具针对性。五是全面启动国家卫生乡镇创建,不断提升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建设质量,实现卫生创建全域、全面推进,促进城乡人居环境一体化提升。六是做好创卫日常工作。配合做好爱国卫生立法等工作,做好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和复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