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沧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2-13 15:09 信息来源: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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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的工作成效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挑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筑牢公共卫生安全屏障

1.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2.健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

3.加快提升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

4.完善边境地区公共卫生安全防护体系

5.持续提高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水平

(二)构建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2.建设高品质医疗服务体系

3.提升县域卫生健康服务能力

4.加强医疗急救保障能力建设

5.加快完善采供血服务体系

6.提升临床药学服务水平

(三)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1.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2.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

3.加快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4.推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

(四)深入推进健康临沧行动

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2.加强健康风险监测

3.深入开展健康促进行动

4.协同推进重大慢性病防治行动

5.健全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

6.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五)加强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

1.提高妇幼健康保障质量

2.优化家庭健康发展策略

3.增强职业健康监管服务能力

4.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

(六)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

2.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3.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4.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5.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制度

(七)提升健康服务业发展能力

1.优化发展政策环境

2.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多元健康服务

3.促进健康服务业融合发展

(八)提升卫生健康对外辐射影响力

(九)激发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新动能

1.加快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培养

2.大力提升数字健康水平

3.提高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法治和制度保障

(三)加强投入保障

(四)加强监测评估

(五)加强宣传引导

临沧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提升健康临沧发展水平,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健康服务和医疗保障需求。根据《临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临沧“2030”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的工作成效。

“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取得重大进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明显增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全市卫生行业面貌发生较大变化,医疗卫生能力明显提升,为“十四五”时期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有效落实。面对突如其来、百年罕见的新冠肺炎疫情,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输出”的防控策略,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组织领导,坚持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统筹全市医疗卫生资源,派出40名医疗队员驰援湖北武汉,积极发挥牵头作用,较好地处置了“11.04”境外输入孟定疫情。实施严格的管住人、管住村、管住通道、管住证件、管住边境“五个管住”和“稳堵防管”边境管控措施,超前果断启动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围绕“三个不发生”的要求,加强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基层医疗机构发热哨点管理。建立入境回流人员和管理工作人员全流程闭环管理制度,推动防疫关口前移。实施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双提升”工程,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和疾控中心核酸检测能力大幅提升,日单管检测能力达2.3万人份,新增传染病救治床位400张。建立市级和内地5县(区)对口帮扶边境3县工作机制。推进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取得了无规模性输入、无院感事件、无冲关冲卡的重大成效。

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提升。以重点疾病、重点人群、环境卫生为重点开展集中攻坚,全市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改善,人均期望寿命由2017年的73.61岁提高到2020年的74.62岁。重点疾病防控取得重要突破。全市传染病发病率167.13/10万,持续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面通过国家消除疟疾考核评估认证,8县(区)全面通过省级消除麻风病危害复核验收,临翔区、凤庆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被确认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持续保持在95%。顺利实现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三个90%”和“两个消除”的既定目标,无经输血传播。艾滋病疫情态势趋于平稳,快速上升的总体态势得到遏制。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村(社区)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室建成率达85%、全市学校心理辅导室建成率达10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5%。死因登记报告制度实现8个县(市、区)全覆盖。8个县(区)全部达到地方病消除或控制标准。重点人群健康保障水平有效提升。孕产妇死亡率由“十二五”末的26.29/10万下降到2020年的8.95/10万;婴儿死亡率由“十二五”末的9.13‰下降到2020的5.2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十二五”末的10.93‰下降到2020年的7.07‰。连续将养老服务列入市政府10件惠民实事,全市养老总床位达11362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3张。人居环境卫生极大改善。扎实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全市环境卫生、公共卫生、食品卫生发生显著变化。创建国家卫生县城2个,创建省级卫生乡镇53个、省级卫生村534个。

医疗卫生资源总量进一步增长。“十三五”期间我市医疗卫生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医疗卫生资源日趋丰富,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生活的向往提供坚实的保障。

表1 临沧市“十三五”期间部分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

2015年

2020年

增长

增幅

开放床位(张)

9239

14074

4835

52.33%

千人口床位(张)

3.68

6.23

2.55

69.29%

卫技人员(人)

9251

15791

6540

70.70%

千人口卫技人员(人)

3.68

7

3.32

90.22%

执业(助理)医师(人)

2708

4450

1742

64.33%

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人)

1.08

1.97

0.89

82.41%

注册护士(人)

3513

7034

3521

100.23%

千人口注册护士(人)

1.4

3.12

1.72

122.86%

全科医师(人)

120

431

311

259.17%

万人口全科医师(人)

0.48

1.91

1.43

297.92%

门急诊人次(万人次)

920.43

1136.77

216.34

23.50%

出院人数(万人次)

29.46

39.61

10.15

34.45%

住院手术人次数(万人次)

5.99

8.19

2.2

36.73%

业务用房面积(万平方米)

59

92

33

56%

万元设备价值(亿元)

8.4

22.13

13.73

163.45%

“十三五”期间全市共争取卫生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30个,总投资6.78亿元,实施卫生补短板项目8个,总投资20.84亿元。争取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2.1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3.1亿元,为全市医疗卫生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持续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坚持把解决好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作为工作出发点和着力点,实施以培优篇、公卫篇、基层篇、人才篇为主要内容的卫生健康事业三年行动计划,卫生健康领域财政补助逐年增长,2020年全市共投入达84.46亿元,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至25.24%市人民医院通过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临翔区、云县、凤庆三所县级人民医院晋级为三级综合医院,8县(区)县级综合医院提质达标通过省级验收,全部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云县妇幼保健院创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通过现场评审;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5个,“补短板”重点专科培育项目10个,省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2个,市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49个,14个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6个乡镇卫生院成功创建社区医院,33个达到云南省甲级标准,14个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实施慢性病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建成67个基层慢病管理中心、35个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建成县级胸痛中心9个、卒中中心8个、创伤中心6个、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16个。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全面达标。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市公立医院2017年底全部取消药品加成,2019年底全部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全面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扎实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及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工作。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2020年调整医疗服务价格214项。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实现药品采购“两票制”。全面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全市共组建9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城乡居民医保总额打包付费改革稳步推进,8县(区)在全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监测评价中均被评定为紧密型,云县被列入全国100个医改典型案例。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深化分级诊疗,2020年全市县域内就诊率达94.16%,基层诊疗量占比达81.99%。按照“总额打包,结余留用,超支自担”激励约束机制,医共体内责任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基本形成,定点医疗机构控费意识明显增强。中医药发展基础继续夯实。县级公立中医医院覆盖率达100%,97%的乡镇卫生院、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馆。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市委、市政府出台《临沧市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实施引进医疗卫生人才援建边疆帮扶临沧工程,全市共引进省内外医疗团队34个,引进省内外知名医疗专家373名,组建专科联盟92个,建立专家工作站135个。推荐培养和遴选了一批高层次人才,“国贴”6人,兴滇人才培养计划1人,“省贴”7人,“省突”9人,“市贴”32人,大力培养医学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医学后备人才。贯彻落实《云南省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试行)》、《关于完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有效解决公立医院薪酬结构不合理、绩效工资总量难突破的问题,合理提升医务人员薪酬水平,为“开前门、堵后门”提供了坚实保障。强化人员经费保障。各县(区)财政给予公立医院在职在编人员65%至100%的工资保障,给予公共卫生机构及乡镇卫生院在职在编人员全额工资保障。

实施健康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出台《临沧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实施方案》,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有效解决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尽量少生病。“三个一批”贫困人口36种大病做到“应治尽治”,大病集中救治1.2万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全市14所县级公立医院达到二级医院基本标准,每个乡(镇)均有1所标准化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均有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全市149个医疗机构开展先诊疗后付费和即时结报“一站式”。2020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90.83%,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口住院费用负担。

加快推进卫生健康对外交流合作。全市健康服务业主营收入年平均增幅保持在10%。先后在3个边境县建立境外联防联控试点区域,积极携手抗击新冠疫情,强化中缅联防联控机制。保持与缅方互通疫情动态,加大对相邻缅北地区的物资援助力度,积极传递疫情防控经验,引导缅方与我方相向而行。积极支持开展艾滋病防控,对入境人员提供HIV检测,对境内缅籍吸毒人群提供美沙酮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对境内居住的缅籍HIV感染者和病人免费提供抗病毒治疗药品。2016年举办首届国际佤医药发展交流会,邀请周边5个国家卫生管理及科研人员参加,有效搭建起云南、临沧与周边国家跨境民族传统医药的交流合作平台,促进各跨境民族传统医药和民族文化之间的交流与交融。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挑战。

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一是国家层面的利好政策。随着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重大战略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健康云南2030”规划纲要》,决心推动以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变,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健康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和全局性作用日益凸显。二是临沧的利好政策。临沧是“一带一路”和云南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前沿窗口,省委省政府定位临沧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乡村振兴示范区。以高速公路和高铁为代表的现代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为卫生健康服务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健康工作,高位推进卫生健康改革发展,将为临沧卫生健康工作带来更好发展的机遇。三是医疗卫生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新技术快速发展和普及,为卫生健康事业加速提质升级提供了强大动力。四是人民群众的期盼。近年来,临沧经济实力逐步增强,国民生产总值保持较快增长,城乡区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更高品质、更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快速释放,更加迫切需要优质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挑战。公共卫生应急体系不健全,医防协同不够充分,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不足,与有效应对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风险的要求不相适应,平急结合、快速转化能力不足。二是边境联防联控机制不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依然巨大。人员国内外流动频繁,面临多种传染病威胁并存、增加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迫切需要提升应对境外公共卫生安全防控能力。三是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优质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是全国平均水平的67.9%、93.19%;在云南省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优质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较少,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临翔区,存在“龙头”不强,学科水平不高,医院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与发达地市医院相比还存在差距。四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进一步深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待继续推进。部门间、医疗机构间以健康为中心的分工协作机制尚未形成。全社会健康意识和城乡居民健康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增强。五是传统和新发传染病相互叠加,亚健康、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增加的问题日益突出,多重疾病负担并存,多重健康风险因素交织的复杂状况将长期存在。人口老龄化加速,新出生人口数呈下降趋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面临较大压力,“一老一小”等多重健康需求增加,卫生健康服务供给压力、公共卫生治理难度持续加大。六是中医药服务能力不高,传承和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七是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还比较薄弱、水平不高,对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发挥不够。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健康中国、健康云南建设总体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切实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医防协同,更加注重质量优先、均衡发展,建立边境公共卫生安全屏障,让人民群众享有更高水平的卫生健康服务,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力谱写好健康临沧新篇章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统筹发展。将党的领导贯穿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领域、全过程,全面加强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党的建设。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建立完善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各项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作为卫生健康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改善城乡卫生健康服务环境与服务条件,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医疗卫生优质资源扩容下沉,提升优质卫生健康服务可及性,不断缩小人群间、城乡间卫生资源配置差异,满足全市各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

坚持预防为主、医防协同。把预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风险意识,创新医防协同、平急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关口前移、分工协作、全方位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线。

坚持改革创新、数字赋能。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增强政策之间协同性,提升政策迭加合力。加快推进卫生健康信息联通共享与应用,提高全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整体质量与效率。全面提高卫生健康领域现代化治理能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医疗健康和公共卫生服务供给更加充分、均衡,以健康为中心的卫生健康服务模式初步形成,全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6.1岁,主要健康发展指标达到云南中等以上水平。

——共建共享的卫生健康治理格局更加成熟。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更加突出,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优势更加显现;建立上下联动、相互补充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供公平、优质、便捷的卫生健康服务,满足居民多层次健康需求。

——健康水平和健康公平稳步提高。进一步提升全市人均预期寿命,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主要健康水平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力争降至全省平均水平,地区间健康水平差距逐步缩小。

——建立医防协同、部门协作、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条件不断改善,覆盖全生命周期全方位的健康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服务便捷性显著提高,平急结合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指挥更加有力、反应更加灵敏、干预更加精准、救治更加高效。 完善公共卫生与医疗卫生应急保障体系,满足突发疫情、重大灾难事件处置等公共安全保障需要。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更加明显。建立符合市情、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公共卫生治理制度、全民医疗保障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和综合监管制度更加成熟,建立以健康结果为导向的卫生健康行业治理机制。建设市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使用便捷、便民利民、实时监管的智慧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完善医学人才培养机制,优化职业发展环境,建立符合卫生健康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努力实现人尽其才,提高优秀卫生人才的吸引力。

表2 临沧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主要发展指标

主要指标

单位

2020

2025

性质

健康水平






人均预期寿命


74.62岁

76.1

预期性

孕产妇死亡率

/10万

8.95

≤10

预期性

婴儿死亡率

5.28

≤4

预期性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7.07

≤6

预期性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17.22

≤15

预期性

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52.3

≤45

预期性

健康生活环境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9.77

25

预期性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

30.92

24

预期性

国家卫生县城(城市)数量占比

%

25

100

预期性

健康服务供给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6.23

6.94

预期性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1.97

2.76

预期性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

0.23

0.62

预期性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3.12

3.51

预期性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

0.25

0.54

预期性

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

1.91

3.1

预期性

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0.73

0.95

预期性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0.5

4.5

预期性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

-

100

预期性

健康服务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93.67

>90

预期性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94.74

>90

预期性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5

≥95

预期性

严重精神障碍规范管理率

%

95

≥95

预期性

健康保障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

%

25.24

26左右

预期性

健康产业






健康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年均增速

%

10

10

预期性

三、重点任务

(一)筑牢公共卫生安全屏障。

1.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按照国家和省级部署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建设医防融合、运转高效、响应及时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测预警、检验检测、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人群健康状况监测调查、综合干预与评价、信息管理与发布、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与指导等职能,探索建立疾控机构与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机制,增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协同力、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协调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

强化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公共卫生工作职责,推行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制度,明晰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权责,推进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完善城乡社区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同联动机制,建立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公共卫生管理机制,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治理能力。

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完成市级区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级国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计划,持续完善实验室检测网络,全面加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测、检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促进“医防协作”,加强疾病综合防治服务与管理。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治,巩固拓展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成果。加强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实现对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肿瘤等重点疾病的早期筛查、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医院和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医防协作机制,逐步实现“医防融合”“三位一体”的全程健康管理。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继续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启动市级心理危机干预平台建设,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

2.健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

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防控职责,制定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健全医疗机构重大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新发传染病预警机制和协同流行病学调查机制。优化整合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相关科室,设置公共卫生科,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提高医院在传染病、慢性病等防治管理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职责,接受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传染病防控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规范建设发热哨点(诊室),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完善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院内感染控制、病原微生物检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能力和管理能力建设,实施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置建设计划和生物安全提升计划。

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完善市、县(区)、乡(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报告。加强哨点医院建设,提高监测水平。提升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

3.加快提升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

强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药店、口岸等的哨点作用,健全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协同监测预警机制,完善传染病疫情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网络。加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综合监测与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溯源、实验室检测、快速反应处置、舆情监测和风险沟通能力建设。到2025年,实现医疗卫生机构和边境口岸重大突发急性传染病、新发传染病等实时监测全覆盖,建立基于大数据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多信息源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应急响应机制;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多部门、跨地区、军地联防联控机制,提高医疗救治、科技支撑、物资保障体系等多维度和多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对重点人群基本医疗服务的保障机制。建立覆盖公共卫生、临床医学等多领域的公共卫生应急专家库。完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建设市级医疗卫生应急备灾救灾中心和县级区域性应急物资储备库。制定大型公共建筑转换为应急医疗救治设施预案,新建大型公共建筑需预留应急医疗设施、网络信息设施接口。建立全社会定期演练机制,加强针对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实战演练。

加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加快推进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完善分级、分层、分流、中西医协同的传染病救治网络,增强传染病集中救治能力。以临沧市人民医院为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承担全市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任务,规范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建设临沧市疾控中心为应急物资集中储备基地,承担全市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任务。在科学评估、兼顾安全与效率的基础上,支持地质灾害高发区域和公共卫生事件高风险地区部分医疗机构弹性扩容,储备一定规模可迅速转换的传染病房、重症病房、医疗物资和人力资源,补齐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救治能力短板。加强各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协同和联合救援能力。建设临沧市传染病医院、镇康县传染病医院、耿马县孟定国门医院和国门疾控中心,提升突发大规模疫情应急处置和传染病患者综合救治能力,到2025年,每个县(区)建设1个规范的传染病楼(院区)。

4.完善边境地区公共卫生安全防护体系。

总结边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健全完善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边境地区公共卫生安全协同治理机制、边境一线网格化公共卫生安全风险预警—应对—处置机制、入境检疫—转运隔离—医疗救治联防联控闭环管理机制。补齐边境地区重大传染病境外输入应对和处置能力短板。加强边境三县疾控中心、传染病院(科)、实验室检测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核心能力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口岸卫生检疫检测能力建设,持续提升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水平,加强边境地区流动人口特别是跨境流动人口传染性疾病监测,保障国门卫生安全。

5.持续提高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水平。

继续提升免疫规划服务水平,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在较高水平。继续加强登革热、肺结核、鼠疫、麻风病等传统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的综合防控工作。加强输入性疟疾的监测和应急处置,巩固消除疟疾成果、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按照《临沧市第五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21-2025年)》,深入实施“预防教育工程”“发现干预工程”“救治关怀工程”“综合治理工程”“边境管控工程”“科技支撑工程”六大工程,实现既定目标。加强性病综合防控。持续推进遏制结核病行动,建立结核病防治综合服务模式,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和监测,规范肺结核诊疗管理,提高结核病实验室快速诊断能力建设,继续加大重点人群、重点地区肺结核患者发现力度,推进耐药结核病规范诊治,拓展短程化疗和患者关怀服务,到2025年,全市肺结核发病率降至55/10万以下。加强重点人群乙肝疫苗接种,有效应对流感、手足口病、登革热、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

专栏 1 公共卫生安全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计划: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服务人口规模、地理交通情况、重大疾病和传染病流行强度与风险、现有基础和功能定位等,按照省、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和评价体系,深入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增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能力提升计划:构建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等组成的公共卫生病原检测实验室网络。

3.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置建设计划: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完成全市乡镇及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污水处理基础建设,完成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机构废弃物的全流程监管。

4.生物安全提升计划: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强化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运行管理和保障。对全市一级和二级实验室进行网络备案。提升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开展管理干部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轮训,增强全行业生物安全意识。

(二)构建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以优化布局、均衡配置为发展方向,合理配置全市公立医院资源,确定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布局、功能、规模和标准,以优化结构调整,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为主线,重点提升重大疾病临床服务能力,减少跨市就医。合理调控区域内医疗机构床位总量,适度控制治疗性床位增长,强化多学科协同,新增和存量调整医疗资源优先支持儿童、妇产、肿瘤等专科医疗机构建设。

坚持公益属性,不断提高医疗质量、运行效率、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患者满意度。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和规范体系,深入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促进医疗服务同质化发展。

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康复、护理、精神卫生、口腔、眼科、儿科、老年病等专科医疗机构。

2.建设高品质医疗服务体系。

市级重点把临沧市人民医院建设为较高水平的三级甲等综合公立医院,积极引进省内、外优质医疗资源,与省内外高水平的大型综合医院建立长期合作帮扶关系,打造集高水平临床诊疗中心、临床检验检查中心、高水准临床科研创新平台、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为一体的区域医疗服务高地,将临沧市人民医院建设成为综合实力强劲,立足临沧及边境一线、服务滇西南,具有龙头地位的市级区域医疗服务中心。

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科学布局,重点培育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提高疑难危重患者救治能力。实施公立医院心脑血管、呼吸、肿瘤、消化、重症、创伤、内分泌等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计划。全面形成覆盖市、县的临床重点专科(科室)群,医疗卫生机构各项专科新技术得到推广应用,大病诊治水平显著提高,县域内就诊率保持在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市、县(区)、乡(镇)三级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开展各专业、学科的医疗质量控制。完善护理服务体系,推动护理高质量发展。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行业自律,鼓励社会、媒体和公民对其服务进行监督。

3.提升县域卫生健康服务能力。

每个县重点办好1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和1所中医医院, 到2025年有4-5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建设为三级医院,少数民族自治县优先设立民族医医院。支持县(区)办三级医院与国内高水平医院(医学院校)合作,全面提升县(区)办三级公立综合医院服务能力。继续推进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第二阶段提质达标工作,重点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组建县域医疗资源共享“五大中心”、组建县域医共体高质量管理“五大中心”,补齐县级精神、眼科、老年病、口腔、康复、肿瘤等专科短板。

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实施基层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乡镇卫生院科室硬件、人才队伍建设、标准化配置设施设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配备,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持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提升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慢性病管理中心服务水平,支持条件成熟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社区医院。支持服务能力较强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二级医疗机构服务水平。

4.加强医疗急救保障能力建设。

以“1+8”院前急救调度模式为基础,加强急救资源统筹调度,逐步将辖区内具备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纳入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合理布局急救站点,按照每10万人1个当班急救车组的标准规划设置急救站点,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院前急救体系,加强院前急救网络与院内急诊有效衔接,推进急诊急救一体化建设。市级设置院前急救指挥中心,指挥协调辖区内的急救资源,指导辖区院前急救工作。市级急救调度指挥中心按每50万人—80万人配备1个调度座席。加强急救车辆和车载医疗设备配置配备,以县(区)为单位,每3万人口至少配1辆救护车(含车载医疗设备),其中至少40%为负压救护车。加强院前急救队伍建设,加强各县(区)急救人力资源的投入,根据区域内急救站点的规划设置,核准医生、护士、驾驶员总数,保证站点24小时运转,就近接诊转诊。完善道路交通事故警医联动救援救治长效机制,提升道路交通事故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广泛开展公民急救、自救、互救知识培训和宣传。

5.加快完善采供血服务体系。

健全采供血服务体系,加强血液安全管理,推进血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血液供应保障能力,保证临床用血需求和安全。到2025年,血液管理法治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长效机制更加成熟定型,血液供应保障体系持续完善,采供血服务网络布局进一步优化,血站综合服务能力大幅提高,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明显增强,血站信息化、智慧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6.提升临床药学服务水平。

加强药事管理,健全药品使用监测体系,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细菌耐药监测网工作。推进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建立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机制。改革药学服务模式,鼓励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支持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多学科会诊。探索建立医共体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试点,推进全市药学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同质化,全面提升临床合理用药水平。

专栏 2 优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培育工程

1.医疗高地培育计划:临沧市人民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要求,争取市人民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推荐标准要求。建设不少于6个省级临床医学分中心。

2.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计划:争取“十四五”期间建设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个、建设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4个、建设市、县(区)临床重点专科20个。

3.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到2025年,服务人口数30万以上的县级公立综合医院80%以上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95%以上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建成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加强县级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救治能力的不断提升,补齐薄弱专科100个,每千常住人口康复病床达到0.42张。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持续改善计划:到2025年,力争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并至少建成1个符合自身功能定位的特色科室,50%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基层慢性病管理中心实现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占比明显提高。

5.院前急救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城市地区院前急救服务半径不超过5千米或救护车平均到达时间15分钟以内,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设立1个急救站点,坝区服务半径不超过10千米或救护车到达时间在30分钟以内,山区服务半径不超过20千米或救护车到达时间在30分钟以内。“120”呼救电话10秒内接听比例达到95%,3分钟出车率达到95%。

6.采供血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加强血站设备配备及采血车辆、送血车辆的更新补充;在有条件的县(区)设置固定采血点。

(三)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1.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将临沧市中医医院(佤医医院)建设成为专科特色鲜明,综合服务能力较强,临床科研水平较高,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三级中医医院。继续提升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和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县级中医院开展二级、三级医院创建工作,加强中医临床路径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开设中医护理门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均设置中医科,并能提供中医药保健服务。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能够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村卫生室能够提供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支持社会办中医服务,鼓励中医医师到基层服务,大力发展中医诊所、门诊部和特色专科医院。到2025年,市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标准,9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国家县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5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和老年病科比例分别达到75%和70%以上,所有县均应设置符合标准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比不低于20%,90%以上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占比不低于30%。

2.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

完善中西医协同协作机制,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聚焦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艾滋病、感染性疾病等,推进中西医协同攻关,建成1个以上省级中西医协同协作基地,推广30个左右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支持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有条件的专科医院设置中医药科室和中医床位,配备中医药人员。加强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重症医学科(急诊科)、肺病科等薄弱科室建设。

3.加快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积极开展市级中医专科建设,做优做强骨伤、肛肠、妇科、针灸、推拿、肿瘤、心脑血管病、脾胃病、风湿病等中医传统优势专科专病,逐步形成省、市中医临床重点专科群。培育以佤医医药为重点的民族医药学科建设。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建设不少于18个省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推广不少于30个中医治疗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加快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针对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并发症和伤残等,制定和推广一批中医康复方案,推进中医康复技术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加快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建设。到2025年,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建成1个市级中医康复示范基地,县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设置中医治未病中心。

4.推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

加强中医药(民族医药)古籍文献、经典名方、口传心授等医药资料的抢救收集、整理研究和推广应用。编制少数民族医药典籍、技术和方药目录,大力发展中药(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挖掘整理以佤医药为重点的民族民间医药典籍、文献、验方,建立完善佤医药理论体系建设。

发挥中医特色和优势,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深入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创新中医药服务模式,推进中西协作和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服务。加强中医“治未病”服务,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护理康复、养老服务等领域中的作用。鼓励支持挖掘、整理、研发传统名方和名老中医经验方。

实施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建好中医药(民族医药)博物馆,建设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宣传及科普教育基地。组建医疗机构中医药人员为主体的中医药文化科普队伍,开展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进校园行动。推进中医药文化对外交流合作。

专栏 3 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

1.中医药服务体系完善计划:加快推进临沧市中医医院(佤医医院)建设;支持3所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不少于40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示范中医馆。

2.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计划:积极参与三级中医医院创建行动,支持临沧市中医医院(佤医医院)和临翔、云县、凤庆等县级中医医院创建三级中医医院。支持不少于3所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国家县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3所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国家县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建设不少于18个省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推广不少于30个中医治疗优势病种诊疗方案。

3.中西医协同创新计划:建成1个以上省级中西医协同协作基地,推广30个左右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

4.中医药文化传播计划:建设不少于1个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宣传及科普教育基地。开展中医药进校园行动。

(四)深入推进健康临沧行动。

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深入推进健康县城建设,继续巩固提升“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强化部门协作,加强爱国卫生运动组织机构建设,健全各级爱国卫生工作网络,将爱国卫生运动与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等紧密结合,融入基层治理。按照“灭死角、建机制、标准化、智慧化”要求,充分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管理手段,开展“绿城市、治污染、除四害、食安心、勤锻炼、管慢病、家健康”行动,推动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到2025年,国家卫生县城(城市)比例达到100%,每个县(区)创建国家卫生乡镇不少于1个,省级卫生乡镇实现100%,省级卫生村比例达90%。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得到有效控制,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高。

2.加强健康风险监测。

继续开展城乡饮用水水质、农村环境卫生、公共场所环境健康危害因素和空气污染物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加强病媒生物监测。扩大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覆盖面。持续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控宣传教育。增加食源性疾病监测医院数量。到2025年,全市食源性疾病监测医院乡镇、街道覆盖率达100%,设立2家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哨点医院,根据上级安排部署,推进跟踪评价工作。加强死因、肿瘤、急性心脑血管事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监测网络建设,提高监测数据质量。

3.深入开展健康促进行动。

理顺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管理机制,完善健康科普“两库一机制”,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职能,充分发挥临床医生健康科普与促进作用。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形成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龙头,以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国家和市级健康科普资源渠道网络为平台,以学校、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为延伸的健康教育网格体系,构建统一归口、上下联动的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格局。

加快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继续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以文明卫生习惯、疾病防控知识、社会心理健康等为重点内容,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科普宣传,引导公众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保持良好的卫生、饮食和社交习惯,培养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加大预防食源性疾病尤其是预防野生菌中毒的宣传力度。推进国民营养计划,普及营养健康知识,倡导合理膳食,践行“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推进控烟限酒,加强合理膳食主要指标监测,开展营养指导员培训,创建示范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促进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伤害事件的发生。探索建立卫生健康和体育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加强残疾预防工作,继续开展防盲治盲工作,推动实施眼健康工作。继续做好防聋治聋工作,提升耳与听力健康水平。

4.协同推进重大慢性病防治行动。

坚持预防为主,加强体卫融合、防治协同,为居民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重大慢性病防治服务。重点开展居民慢性病核心知识宣传。完善市、县(区)慢性病及影响因素监测信息网络和报告信息平台,开展居民死因、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恶性肿瘤、糖尿病、高血压等重点疾病及其影响因素监测工作,定期发布慢性病监测信息。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健全慢性病预防—干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推广重大慢性病防治适宜技术,加强对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恶性肿瘤、糖尿病等重大疾病危险因素的综合干预,开展重点人群早期筛查及健康管理,降低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积极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到2025年,建设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6个。全市慢性病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全市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降至15%以下。

5.健全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

继续巩固提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全市心理卫生状况基线调查,实施居民心理健康素养、失眠现患率、焦虑和抑郁等流行病学调查。以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建立完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支持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完善政府、社区、单位、家庭的心理健康协作机制。

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城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可根据医疗需求开设精神心理门诊、病房。临翔区、云县、凤庆县、永德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有病房的精神科。镇康县、双江县、耿马县、沧源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精神心理门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备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精神病医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精神科医师全职或者兼职开办精神科诊所。

加强以精神卫生疑难危重患者、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为重点的精神卫生服务能力。依托有条件的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组建心理救援专业队伍,提升精神卫生领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心理康复与心理疏导能力。到2025年,精神科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更加优化,专科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全市精神科执业医师数量达到4名/10万人,严重精神障碍规范管理率不低于95%。

6.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持续巩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动态达标,补齐农村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短板,提高服务能力。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全面推进健康促进行动,深入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到2025年,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持续巩固拓展,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持续实现动态清零。按照“定定点医院、定诊疗方案、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原则,做好脱贫地区大病专项救治,救治病种不少于36种。做好脱贫人口中的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农村低收入人口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规范管理率达到90%。

专栏 4 健康临沧行动推进工程

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提升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推动全市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推动爱国卫生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法治化;到2025年,国家卫生县城(城市)覆盖率达100%,国家卫生乡镇每个县(区)创建2个,省级卫生乡镇全覆盖,省级卫生村比例提高到90%。建成健康县城不少于3个。

2.建立健康临沧行动监测评估机制:对健康临沧行动主要指标和考核指标进行跟踪监测评价,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科学制定评价标准和健康临沧指数体系,根据评价结果,分类指导全市各地加快推进健康临沧行动,定期发布健康临沧指数。

3.建立临沧市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梳理影响临沧市城乡居民健康主要问题,编制临沧健康影响评估指南,建立符合临沧实情的健康影响因素、健康效应及其代表性指标体系,探索建立临沧市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体系和评估机制。

4.积极推进控烟行动:创建无烟机关、无烟家庭;推进规范戒烟门诊设置,全市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戒烟门诊和简短戒烟干预制度,加强各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控烟队伍及其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

5.全面推进合理膳食行动:开展常态化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建设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到2025年,每万人至少配备1名营养指导员,居民合理膳食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

(五)加强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

1.提高妇幼健康保障质量。

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提高妇幼健康和生育服务保障水平。围绕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的核心目标,建立健全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改善临沧市妇幼保健院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所有县(区)妇幼保健院达到国家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或云南省二级妇幼保健院能力标准要求。加大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协同推进力度,建立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制度,全面落实三级预防措施,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加大妇女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力度,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措施。建设完成双江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推进临翔区妇幼保健院续建工程。全面提升市、县两级妇幼保健院服务能力,

实施临沧市保障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和临沧市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四级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加强以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为载体的急救转诊网络建设,持续提升产儿科安全质量,保障母婴安全。加强妇女儿童重点疾病重大疾病防治,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实现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以县为单位全覆盖,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提高女和儿童健康管理水平。优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项目,完善出生缺陷监测网络,加大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协同推进力度,建成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制度,全面落实三级预防措施,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扩大全市产前筛查覆盖面,开展新生儿重大出生缺陷疾病救助。到2025年,产前筛查率达到80%,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率达到98%。

2.优化家庭健康发展策略。

将保持人口合理生育水平确定为人口发展的重要目标,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动出台生育支持政策,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提振生育水平。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全方位帮扶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完善“医育结合”服务,加快“互联网+托育”发展,在资金、场地、人才方面给予全面支持。到2025年,全市建成各种类型的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1万个,入托率达15%以上。加强青少年健康促进工作,引导青少年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面向学校的传染病防控、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心理健康服务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青少年近视、营养、性与生殖健康相关疾病等监测和干预。关注残疾儿童康复治疗。

3.增强职业健康监管服务能力。

全面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落实职业病重点行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聚焦矿山、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领域,持续推进粉尘、毒物、噪声和放射等危害治理。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全员培训,承担单位劳动者的工伤保险主体责任。推动建立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诊断救治三类技术支撑机构及职业健康相关专业机构为主体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积极应对新型职业健康风险。到2025年,重点行业劳动者工伤保险参保率达100%,重点行业劳动者对本岗位主要危害及防护知识知晓率、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非医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均达到90%及以上,辖区职业病诊断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4.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

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

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老年健康服务网络,构建“预防、治疗、照护”三位一体的老年健康服务模式。结合实际,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等方式,加强县(区)老年医院建设,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建设一批老年健康示范机构(科室),跟进开展老年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到2025年,全市所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加快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通过提供多渠道挂号等就诊服务、优化老年人网上办理就医服务等方式协助老年人能得到便利的卫生健康服务。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社区和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完善相关医疗保险等制度,协同优化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规划布局,发展智慧医养结合服务,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产业,建设健康养生养老服务基地。发展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合理规划建设养老机构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加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建设。鼓励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将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鼓励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统筹整合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等上门医疗服务。充分发挥康复医疗在老年医疗服务中的作用,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建立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对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根据医疗机构的功能和定位,推动相应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加快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专栏 5 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1.妇幼健康保障能力提升计划:进一步提升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到2025年,所有县级妇幼保健院达到国家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要求或云南省二级妇幼保健院能力标准要求;建成1个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和听力障碍筛查中心,争取建成1个产前诊断机构,争取建成1个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诊断省级分中心和1个新生儿听力诊断省级分中心;建立不少于2个省级儿童早期发展教育示范基地。

2.家庭发展健康支撑能力提升计划:建设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支持体系,建立一个0—3岁婴幼儿照护实训基地(指导中心)。到2025年托位数达1万个。继续开展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加强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

3.职业病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完善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网络;依托大专院校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建立临沧市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指导中心;在尘肺病患者集中乡镇(街道),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尘肺病康复站(点)。到2025年,至少建成1个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中心,尘肺病患者集中乡镇(社区)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90%及以上。

4.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老年人失能预防与干预项目、老年人认知功能筛查干预项目、老年心理关爱项目、老年口腔健康行动、应对阿尔兹海默症行动,跟进开展老年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力争每个县(区)建设1个安宁疗护病区,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安宁疗护病床;每个县(区)建设1个乡镇(社区)医养结合示范机构,争取创建3个医养结合示范县(区),争取创建10家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

(六)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

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推进城市医院医联体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按照网格化布局,实行一体化管理,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工作重心下移。推进城市医院医联体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城乡居民医保资金按人头打包付费改革,创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继续完善“总额打包”付费,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等多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与医疗机构的沟通谈判机制,逐步建立以病种为基本单元,加强基于病种的量化评估,医疗行为可量化、可比较,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医疗服务付费体系。实现参保人员获益、医疗机构发展、医保支付合理多方共赢,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加强监测评价和“以健康为中心”的绩效考核,做好结余留用和合理超支分担,引导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更加注重疾病预防,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推动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提高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资金占比。到2025年,全市县域内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占比稳定在65%以上。加强县域医疗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业务协同,推动二级、三级医院专科医生为基层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提供支持,加强全科专科联动,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居民提供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连续性服务,推动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

2.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进一步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举办职能和监管职能。促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资源配置模式由注重物质要素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转变。加强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运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管理,三级公立医院全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健全公立医院绩效评价机制,持续开展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等级医院评审。合理制定并落实公立医疗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并建立动态核增机制,加快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健全完善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激活公立医院发展新动力。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结构和水平。逐步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照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绩效工资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3.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深入学习借鉴三明医改经验,结合“云县经验”进一步巩固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持续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以建设管理规范化、诊疗智慧化、服务同质化、 医防一体化、资源整合化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抓手,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加快形成分级诊疗格局,推动健康临沧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就。加快健全科学合理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稳妥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加快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上门医疗服务、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等的价格政策和医保支付政策。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升工伤保险保障水平。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健全适应医疗服务发展的医保基金支付方式和结算管理机制。

4.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积极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确保中选药品和高值耗材及时在我市落地,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继续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动各级医疗机构逐步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体系,制定、调整市级短缺药品清单和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

5.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制度。

提升卫生健康综合监管能力,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信用+综合监管”,推动行业监管向综合化、精细化、智能化发展。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完善统筹协调工作制度、综合监管信息互通共享制度。加大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队伍建设,加强执法车辆、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防护装备、执法取证工具等配备。

(七)提升健康服务业发展能力。

1.优化发展政策环境。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佤族自治县边境村的老支书们回信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临沧市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和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文旅发展和澜沧江沿岸休闲旅游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我市生态资源、中医药资源和旅游资源优势,完善健康服务业发展促进政策体系,围绕高端养生、大众养老、本地养老,利用健康宜居的环境,加快文化旅游、健康产业、老龄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佤山特色康养品牌。建立健全健康产业运行监测和考核评价机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在提供特需医疗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10%的前提下,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特需医疗服务,放开特需医疗服务价格。按照“非禁即入”原则,支持社会办医连锁化、集团化发展。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告知承诺制。

2.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多元健康服务。

引导社会力量有效增加妇幼健康、0—3岁婴幼儿托育、老年健康等领域的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鼓励以合资、品牌合作等形式引进国内外高端医疗机构或集团,提供规范化、一站式的高端医疗服务。支持专业医学影像和病理中心、医学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康复医疗中心、高端护理中心、健康体检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等第三方医疗服务机构发展。

3.促进健康服务业融合发展。

促进医疗健康与养生深度融合,打造集“医、药、学、康、养、旅、智”为一体的健康产业综合体。发展健康旅游产业,打造一批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开发一批健康旅游精品路线。围绕慢性病预防、运动康复、健康促进等,促进高原体育与健康融合。鼓励社会力量依法依规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信息服务,推进数字医疗与虚拟现实、5G、三维重建、3D打印等新兴技术有机融合应用。促进金融与健康融合,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丰富健康保险服务。到2025年,全市健康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60亿元。

(八)提升卫生健康对外辐射影响力。

支持临沧市人民医院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医疗服务中心。实施健康边疆计划,加快推进镇康中缅友谊医院、耿马孟定国门医院、沧源国门医院和三个边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支持边境县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度提标扩容。加强9个边境乡镇卫生院、44个边境村卫生室建设。全面提升全市医疗服务能力及对外辐射影响力。

加强与对外卫生合作,推动构建区域卫生健康共同体。积极参与周边边境地区卫生治理,逐步与缅方建立双边定期通报重点传染病疫情信息和风险研判情况,重点传染病防治信息交流制度,研讨防控具体措施,提升跨境传染病联防联控水平。与周边国家合作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医疗卫生人才,加强卫生健康领域对外合作交流人才培养。

(九)激发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新动能。

1.加快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培养。

实施执业(助理)医师增量提质计划。医教协同,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供需平衡机制。加大执业(助理)医师培养力度,加强肿瘤、儿科、妇产科、精神科、全科、口腔、麻醉、康复、急诊、影像、病理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申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示范基地、重点专业基地、骨干师资培训基地和标准化实践技能考核基地,强化继续医学教育。

加强卫生健康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以提升创新能力、临床技术、核心能力为重点,加大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健全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机制,提高人才项目中医疗卫生人才入选比例。对高层次人才实行考察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按规定程序引进。加大柔性引才力度,挖掘引进“候鸟”人才。

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领导班子,实施岗位分级分类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探索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根据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配置适宜数量的公共卫生人员。推进公共卫生医师准入制度,推进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提升公共卫生队伍素质。建立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机构临床医生交叉培训机制,鼓励人员双向流动,吸纳多学科专业人员融入公共卫生队伍。加强传染病救治机构人员配备。

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编制统筹使用备案管理,合理配置编制资源,重点用于补充执业医师。强化人才统筹使用,推行“县管乡用”、“乡管村用”,健全医疗卫生人才“下沉、流动、共享”的用人机制。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

强化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建立市、县(区)多层级中医药师承教育体系。大力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师承教育,建立一批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调整优化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强化中医思维培养和临床技能培训,加大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骨干人才培养和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力度。实施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项目,围绕重大疑难疾病开展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实施“西学中”人才培养,建设一支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人才队伍,提升重大传染病、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临床救治能力。加强中医药教师队伍、师承导师、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医师的培养,在市级高层次人才评选中,向中医药人才倾斜。

加强全行业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护理、妇幼、卫生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符合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护理、妇幼、卫生信息化人才梯队。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职业化培训。实施卫生健康经济管理人员能力提升计划。加强婴幼儿照护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健康产业、健康服务业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

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科研倾向,推动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深入落实“两个允许”,探索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年薪制和协议工资制,开展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试点。健全公共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生活补助和绩效工资政策。建立健全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推进平安医院建设,优化执业环境。

专栏 6 卫生人才队伍提升工程

1.执业(助理)医师增量提质计划:到2025年,培养不少于25名高层次卫生健康技术人才,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76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3.1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完成率不低于90%。

2.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遴选培养1名中医药领军人才、5名学科带头人和10名学科后备人才,培养8名省级名中医,评选20名市级名中医,培育20名传承性人才和100名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10名左右的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依托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培训不少于300名乡村医生。

2.大力提升数字健康水平。

建设我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完善平台应用功能及数据库,加快推进全市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数据融合,实现区域卫生健康信息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提升行业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推进以提升电子病历应用水平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和智慧医院建设。扩大远程医疗覆盖范围,力争实现乡乡通。到2025年,全市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信息逐级实现与市级平台互联互通,互联互通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全市二级和三级公立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应用水平级别分别达到4级和5级以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达到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到4级水平;8县区医共体平台建设完成,区域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达到4级水平;全市区域全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达到4级水平。

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在确保患者隐私的基础上,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互通共享,充分释放大数据支持卫生健康服务与行业治理潜能,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在惠民应用、政府管理、社会治理和产业发展等领域的深度应用。

拓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整合电子健康码与云南健康码,逐步实现跨地区、跨机构看病就医“一码通”,拓展便民掌上应用,建设市级微信公众号,统一入口,实现可预约市、县、乡各级医疗机构挂号、服务查询、健康评估咨询指导、居民电子健康码应用、智能导诊、排队候诊、院内导航、在线缴费、就诊记录查询、检验检查报告查询、处方、诊断、电子病历查看、家庭医生签约、慢病管理、智能信息推送与提醒、满意度测评等模块。推进智慧医院创新示范,支持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融合应用。推进“医后付”、“无感付”等便民场景建设与应用推广。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探索“互联网+护理”服务,加强养老托幼信息服务。加强信息和网络安全防护。

专栏 7 数字健康云工程

1. 居民健康信息化保障计划:推进市级平台、县(区)级平台建设和升级改造,完善全员人口库、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家庭医生签约、妇幼健康、老年健康、职业健康、院前急救、采供血等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信息标准应用和数据治理,完善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信息三大资源库。加快推进居民电子健康码(卡)、医保电子凭证、电子社保码“多码”融合应用。到2025年,实现“多码”融合应用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覆盖使用,实现就医“一码通用”。

2. 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计划: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推进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开放共享、深度挖掘和广泛应用。消除数据壁垒,建立跨部门跨领域密切配合、统一归口的健康医疗数据共享机制,强化人口、公共卫生、妇幼健康、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药品使用监测、综合监管等医疗健康数据采集,实现跨机构、跨地区互通共享和业务协同。

3.“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拓展计划: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为支撑,通过APP、小程序、公众号等,融合面向公众的疫苗接种、妇幼保健、家庭医生签约、电子健康档案查询服务系统,实现一部手机管健康服务。积极发展互联网医院,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及诊前、诊中、诊后持续服务。

3.提高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能力。

加强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完善产学研用的医药协调创新机制,引导省内外协作、校企结合,促进和规范生物技术临床研究与成果转化。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

加强预防医学、妇幼卫生、老年医学、儿科学、全科医学、精神病学、眼科学、口腔医学、康复医学、药学等薄弱学科建设。鼓励全市医疗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聚焦重大卫生健康问题,加强跨机构、跨部门、跨学科合作,开展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民族医)药学融合的群医学研究。

推进中医药科研创新。探索科技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协同联动的中医药科研和管理机制,积极申报中医药科研项目,鼓励中医药科研成果评价及转移转化。开展中医药优势病种临床研究和基础研究、中药及其产业化技术研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领导,把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建立党政主导、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大健康格局,落实好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各县(区)要将本规划主要目标和指标与本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组织考核落实,结合实际编制“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经市卫生健康委审核通过按程序印发。要将卫生健康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布局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同步编制。加强健康临沧行动推进委员会、市深化医改领导小组、老龄工作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机构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保障规划任务落实到位。设立卫生健康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健全实施健康决策的咨询制度。

(二)加强法治和制度保障。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充分发挥法治推进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积极作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广泛开展卫生健康领域依法治理,进一步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新修订的医师法和新冠疫苗接种政策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度体系为抓手,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支撑,抓紧抓实卫生健康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各项工作,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及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加强投入保障。

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优化政府卫生健康投入结构,逐步提高政府对卫生健康投入总费用的比重。政府新增卫生健康投入优先用于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体系、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各级财政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长效机制,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偿资金使用效率。按照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落实市、县财政承担对医疗卫生领域公共卫生和能力提升方面的支出责任及上级各项配套经费的投入,列入市、县财政年度预算。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在分配中央和省级资金时,加大对符合条件的边境地区公立医院倾斜力度。健全政府对卫生健康投入与产出的绩效评价机制,提高财政卫生健康投入绩效。健全卫生健康多元筹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卫生健康事业。

(四)加强监测评估。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统计监测信息系统,完善规划实施的监测和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监督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监测评估的科学性和时效性。按期开展规划中期和终期评估,加强评估结果的公开和应用,增强规划执行的约束性,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五)加强宣传引导。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卫生健康工作面临的形势与挑战、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意义与政策措施,构建专业宣传与公众宣传相结合的格局,依法做好规划全流程信息公开,增强社会各界对卫生健康工作的认知,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热点问题。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临沧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主要任务分工

附件

临沧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主要任务分工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1

筑牢公共卫生安全屏障

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责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提升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外办、市广电局、市医保局、孟定海关、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边境地区公共卫生安全体系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外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孟定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提高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水平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外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构建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着力打造区域医疗服务中心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外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2

构建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提高县域卫生健康服务能力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医疗急救保障能力建设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外办、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完善采供血服务体系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外办、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临床药学服务水平

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外办、市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深入推进健康云南行动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4

深入位推进健康临沧行动

加强健康风险监测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入开展健康促进行动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广电局、融媒体新闻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协同推进重大慢性病防治行动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健全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市乡村振兴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加强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

提高妇幼健康保障质量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医保局、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家庭健康发展策略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国家税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5

加强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

增强职业健康监管服务能力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市医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制度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

提升健康服务业发展能力

优化发展

政策环境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多元健康服务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健康服务业融合发展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医保局、市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提升卫生健康对外辐射影响力

市卫生健康委、市外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应急局管理、市市场监管局、市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

激发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新动能

全面落实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措施

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委编办、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大力提升数字健康水平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高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能力

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保障

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法治保障

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各县(区)司法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投入保障

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各县(区)财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监督评估

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宣传引导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市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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