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临沧市中医药管理局、临沧市防治艾滋病局牌子。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56号)执行。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的措施。
2.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
3.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4.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5.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办法,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8.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9.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0.负责区域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实施中医药地方性法规。拟订区域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协同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
12.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3.推进临沧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14.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5.负责临沧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12个机构(正科级)和机关党委,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与信息建设科、法规和综合监督科(行政审批办)、政策研究和体制改革科、疾病防控与卫生应急科、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与药政管理科、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健康产业发展科、中医药发展科、防治艾滋病科、机关党委。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得到有效落实。一是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公立医院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共同举办全市公立医院党务培训班1期58人,完成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全员培训,实现党组织书记、院长集中培训全覆盖。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完成党组织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从严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共规范调整任用干部21名。二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成功举办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回信为契机,持续深化“党的光辉照边境,边疆人民心向党”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取得明显成效。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举办读书会8期,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统战工作,发挥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四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完成682名干部廉政档案更新。持续整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清廉机关”“清廉医院”建设,着力打造“阳光卫健”。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配合驻委纪检监察组查办案件2起2人,立案审查、调查案件2起2人。全系统受到问责或党纪政务处分13人,较去年33人减少61%。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重大成效。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输出”的防控策略,围绕“三个不发生”的要求,加强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基层医疗机构发热哨点管理,配齐救治物资、仪器设备。建立入境回流人员和管理工作人员全流程闭环管理制度,推动防疫关口前移,实现了疫情“防在境外、检在境外、隔在境外、治在境外、控在境外”,边境疫情防控关口前移的做法得到省指挥部的肯定。开展4轮次院感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院感防控措施。指定镇康县中医医院为集中救治医院,以中医药为主治疗新冠肺炎患者,5月26日以来,境内累计收治291例、在治72例。累计抽调市直和内五县医务人员249批2788人次,支援边境三县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应缅方请求累计派出142批次940人次赴缅开展抗疫合作医疗援助工作。境外4个治疗点,累计收治3055例、在治162例。境外5个隔离点,累计隔离留观17262人次、正在隔离留观1155人。取得了无规模性输入、无院感事件、无冲关冲卡的重大成效。
3.医疗卫生人才建设工作得到强化。完成护士执业资格、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共有6766名考生参加资格考试。持续加大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年内共引进医疗卫生人才422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40.66%。加强与上海市崇明区、昆明市等地协作,共派出87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前往上海市崇明区、昆明市开展进修学习。出台《关于切实保护关心爱护援缅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五条措施》,加强对一线防疫人员的关爱。加强医疗卫生科教管理工作,举办省、市级继教项目17个,参训人员达1686人次,完成学分验证8951人。
4.疾病防控与卫生应急工作得到加强。全市乙类传染病发病率167.13/10万,比去年同期下降2.01%;丙类传染病发病率201.17/10万。全市8县(区)通过国家消除疟疾考核评估认证和省级消除麻风病危害复核验收。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不断提升卫生应急队伍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全市报告4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均得到及时有效处置。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全面推进,全市以县(区)为单位基础疫苗免疫接种率达96.20%。临翔区、凤庆县已建成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云县、镇康县正在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扎实推进,社会心理服务的临沧模式初步形成,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9.23%。坚持牵头主抓与综合协调相统筹、强基固本与拓宽领域相促进、预防为主与扩大检测相协同、科学防控与创新突破相结合、应治尽治与精准救治相统一的艾滋病防治措施。出台了《临沧市第五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21-2025年)》。形成了“防艾+心理”的临沧模式。全市共检测各类人群190.03万人次,新报告HIV感染者和病人486人,现存活HIV感染者和病人9638人,占全市常住人口总数的0.43%,HIV感染者和病人发现率91.8%,抗病毒治疗在治数8828人,治疗率达91.6%,治疗有效率达95.5%,艾滋病母婴传播率0.34%,继续保持无经输血传播。
5.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结出新硕果。组建工作专班并集中办公,完善工作机制。以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协同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域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分批、分层次举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培训班,累计培训3700余人。凤庆县、双江县成功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临翔主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云县、永德、镇康、耿马、沧源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均已通过省级现场技术评估,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县城)标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提升,管理与服务能力得到加强。全市已获命名省级卫生乡镇53个、占创建目标68个的77.9%,命名省级卫生村534个、占创建目标830个的64.34%;2021年向省级新申报创建省级卫生乡镇15个,新申报创建省级卫生村296个,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将实现创建全覆盖。
6.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一是强化政策保障。印发《临沧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等文件,起草了《临沧市学习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夯实深入学习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的基础。二是全面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医保打包付费改革、工资总额打包、公卫资金打包、智慧医共体建设等改革稳步推进。8县(区)在全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监测评价中均被评定为紧密型,其中云县、凤庆、永德、镇康4个县被评为A档次,占全省A档次县的33.33%,其他4个县(区)被评为B档次。云县“医共体+医保总额打包”改革模式入选2021年国家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典型案例。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及城乡居民医保打包付费改革经验在全省会议上进行交流。三是持续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着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认真落实“两个允许”,持续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公立医院考评机制,扎实做好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四是深入开展城乡居民医保按人头打包付费改革。建立“总额打包,结余留用,超支自担”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医疗费用合理增长。五是扎实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及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通过“以量换价”,减轻群众药费负担。六是着力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在云县召开全市智慧医疗现场推进会。与云南大学合作建设临沧数字医疗公共服务平台,完成第一阶段市、县(区)医疗机构数据上传工作,共收集数据1679.58万条,市、县8个医疗机构开通互联网专线接入市级平台,初步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智慧医共体雏形初显。
7.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临翔区妇女儿童医院、凤庆县、双江县第二人民医院已竣工投入使用,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搬迁建设项目已基本完工,“双能力提升”工程市、县疾控中心实验室,县级医院核酸实验室、负压病房及ICU等改造类项目已完成投入使用,临沧市传染病医院、镇康县传染病医院主体工程已封顶,耿马孟定国门医院和国门疾控中心项目已开工建设,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开工建设临沧市中医医院(佤医医院)主院区。双江县妇幼保健院搬迁建设项目、沧源县国门医院、永德县中医院搬迁建设项目获得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7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6234亿元、占任务8亿元的207.8%,向上争取资金完成8.895亿元、占任务8.842亿元的100.6%,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完成11.94亿元、占任务12.86亿元的92.85%。
8.医疗服务管理工作全面加强。继续实施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云县人民医院达到国家《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临翔区人民医院、凤庆县人民医院创伤中心,沧源县人民医院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和镇康县人民医院胸痛中心通过了省级验收。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不断强化,下派医生共指导帮扶受援医院开展新业务新技术91项,组建专科联盟108个,建立专家工作站154个。采供血能力不断加强,全市共采血22586人次、37883.5单位(其中血小板292个单位),无偿献血率达100%,成分血使用率达100%,连续15年保持自愿无偿献血率100%目标,连续六届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加强急救车辆和车载设备配置,强化人员培训,院前急救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积极开展疾病应急救助工作,全年共支付基金52.21万元。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5次,共检查实验室181家次。组织开展了二级医院巡查、民营医院管理年、行风持续提升行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及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等活动,继续推进平安医院建设,不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诊疗,努力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9.政策法规和综合监管工作不断强化。积极推进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消毒卫生、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等综合监督执法工作,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专项整治,医疗卫生监督覆盖率达97.71%,农村集中式供水安全巡查乡镇覆盖率达100%,学校卫生综合评价率达94.30%,重点公共场所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92.66%。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医疗机构、人员和医疗技术等准入和许可流程,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成卫生行政许可1355件,查处违法案件282件、处罚56.01万元;查处双随机案件102个、罚款34420.00元。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省级下达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任务130家,完成监测130家、完成率100%。
10.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积极开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工作,8个乡镇卫生院通过国家推荐标准省级复核,5个乡镇卫生院通过社区医院省级复核。全市完成8个心脑血管救治站和24个慢病管理中心建设任务,85家乡镇卫生院达到云南省乡镇卫生院设备标准化配置达标标准。建成基层医疗机构发热哨点诊室57个。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持续实现动态清零。完成1896名在岗村医养老保险参保工作、参保率98.2%。组织50名乡村医生赴上海进修学习1周、1294名乡村医生到临沧卫校参加为期10天的理论实践技能培训。持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以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重点,做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率均达100%。乡镇卫生院对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实行分类管理,村卫生室配备80种以上常用药品,基层群众就医用药更加安全实惠。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抓好“政府救助平台”健康帮扶事项建设和运行,全市共受理申请救助104例,重点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共11347户35967人,救治36种大病10129人、救治率100%。
11.中医药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开展新一轮的市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认定工作,市、县(区)中医医院新增20个市级重点中医专科。开工建设临沧市中医医院主院区。临翔、云县、永德、双江等4个县级中医医院顺利通过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达标验收,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中医药全程深度介入疫情防控、救治和康复工作,进一步提升了中医药参与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由市中医医院改良的中药处方“扶正清肺汤”在全省各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院推荐使用。永德县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命名为“县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永德县3个乡镇卫生院获得省级示范中医馆建设项目,已投入使用。报经中国民族医学会同意,于2021年12月24日成立了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佤医药分会,为推动全市佤医药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12.大健康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配合临沧市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健康临沧行动,推动大健康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落实,着力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编制了《临沧市“十四五”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统筹推进医养结合、医防融合,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50个医疗卫生机构与50个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签约率达100%,做好医养结合监测和失能老年人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和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全市84个医疗机构被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命名为“云南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临翔区忙畔街道玉龙社区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命名为“2021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临沧市人民医院老年护养中心被国家卫生健康委确定为第二批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机构。
13.妇幼健康工作成效明显。母婴安全保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44/10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7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6.68‰。云县妇幼保健院创建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临翔区、凤庆县妇幼保健院创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通过现场评审。以县为单位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两癌”检查项目覆盖率达100%。儿童营养包有效服用率达94.61%,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99.09%、听力筛查率达103.43%。在全省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排名中,临沧市妇幼保健院在全省三级妇幼保健院中位列第八,凤庆县和临翔区在全省131家二级及以下保健院中分别位列第五和第九。
14.人口家庭发展工作稳步推进。落实奖励扶助政策,做好2021年计划生育家庭“三项制度”资格确认和数据申报工作。全面实现手机办理生育证等网上便民办证服务和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等各子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做好人口监测工作。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认真落实三孩政策。做好2020年度计划生育家庭三项制度资金结算和2021年度资金申报、兑现及核查等相关工作。指导国家确定县开展人口监测点工作,完成国家和省级下达的监测任务。
15.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一是统筹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按照服务发展、服务决策、服务落实的要求,切实加强公文质量、档案管理、招商引资、项目争取、会议服务、后勤保障等工作,不断完善机关管理、提高办事效率。二是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做好生物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文件保密、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扫黑除恶等工作。三是高质量办理建议提案。按照“准、实、严、快”要求,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4件(A类2件、B类2件),市政协委员提案8件(A类6件、C类2件),代表、委员回复满意率达100%,市卫生健康委被市政协通报表扬为“2021年度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四是加强门户网站管理工作。及时发布重大信息,开通文件下载、公众咨询等功能,提升卫生健康政务公开水平。五是提高信息报送能力。及时、准确为领导和上级机关报送信息,共编印《卫生健康信息》18期,被国家级和市级新闻媒体采用18条、省卫生健康委采用8条、市委市政府共采用信息31条,有力宣传了卫生健康工作成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属于财政全额供给单位。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5人,行政人数41人,事业人数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26.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26.16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16万元,因调入4名事业人员,人员经费增加15.63万元;但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经费、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经费、健康扶贫经费项目取消,减少项目经费14.5万元;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减少2.29万元,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体相比去年减少1.1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26.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26.1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26.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16万元,因调入4名事业人员,人员经费增加15.63万元;但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经费、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经费、健康扶贫经费项目取消,减少项目经费14.5万元;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减少2.29万元,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体相比去年减少1.16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26.1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2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1.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34万元,主要原因:因调入4名事业人员,人员经费相应增加。项目支出634.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5万元,主要原因:取消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经费、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经费、健康扶贫经费等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45.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37万元。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08万元。
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29.2万元。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64.71万元,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49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0808抚恤2.88万元。
2080801死亡抚恤2.88万元,用于死亡和抚恤费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1345.71万元。
2100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691.84万元。
2100101行政运行646.34万元,用于市卫健委行政工资福利支出。
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45.5万元,用于卫生信息化建设支出30万元,招聘特岗医生项目支出15.5万元。
2100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43万元。
2100302 乡镇卫生院13万元,用于市级订单定向人才培养支出。
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30万元,用于乡村医生补助支出。
21004公共卫生199万元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54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70万元,用于艾滋病防治支出。
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50万元,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出。
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5万元,用于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补助经费。
21007计划生育事务81元
21007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81万元,用于计划生育奖励配套经费支出。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4.87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1016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6万元,用于敬老月慰问活动支出。
21099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60万元。
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60万元,用于2022年春节慰问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支出39万元,医疗事故鉴定支出5万元,卫生考试考务支出70万元,卫生健康综合管理支出46万元。
221住房保障支出48.37万元,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5万元,较上年减少17.48万元,下降5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万元,较上年减少13.98万元,下降77.7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500人次。
减少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5万元,较上年减少3.5万元,下降2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万元,较上年减少3.5万元,增下降23.3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经费50万元,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开展境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严格落实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输入及扩散的各项措施,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坚持依法防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何针对性。
2.艾滋病防治经费70万元。用于最大限度发现、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有效控制性传播,继续减少注射吸毒传播,消除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新发感染率和艾滋病病死率、减少对受艾滋病影响人群的歧视、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
3.计划生育奖励专项配套经费81万元。用于对国家实施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计划生育“少生快富”补助和云南省实施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学金补助、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补助、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等计划生育家庭实施扶助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是针对基层(乡镇)全科医生和执业医师紧缺的问题,招聘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将所聘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非常设岗位,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由县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派驻至指定的乡镇卫生院开展诊疗工作。
订单定向人才培养: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免费医学生毕业后,按照定向就业协议规定到指定农村乡镇卫生院服务。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8.0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2,312.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65万元,固定资产417.7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29.91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82.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28万元。2021年我单位无房屋建筑处置及车辆处置情况,无资产报废报损情况,无资产出租出借情况。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2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