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财务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18-09-20 07:55 信息来源: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财务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实施政府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承担八项主要职能职责:一是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二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三是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四是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五是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六是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七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与督导;八是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内设机构)

  纳入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有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中心内设机构13个,分别是1、办公室、2、财务科、3、检验中心、4、传染病防治科、5健康教育科、6、结核病防治科、7、信息科、8、质量管理科、9、免疫规划科、10、卫生科、11、规范化预防医学门诊部、12艾滋病防治科、13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中管理人员5人、专业技术人员85人、工勤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55人,其中:离休0人,纳入社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55人。

  实有车辆5辆,财政在编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中心总收入25206899.27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9487263.72元,占总收入的77.31%,事业收入4957326.99元,占总收入的19.67%,其他收入762308.56元,占总收入的3.02%。同比上年总收入28720191.69元,减少收入3513292.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85393.95元,事业收入减少1578228.30元,其他收入减少2620458.07元。总收入减少的原因:1、事业收入减少是国家二类疫苗经营管理模式改变,2、其他收入减少是上级部门安排的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中心总支出39237760.97元,其中基本支出:21754248.06元,占总支出的55.44%(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支出:10997163.72元、占基本支出的50.55%,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757084.34元,占基本支出的49.45%)项目支出:17483512.91元,占总支出的44.56%。同比上年总支出25034031.33元,增加支出14203729.64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1577746.09元,项目支出增加2625983.5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支出21754248.06元,主要用于调资及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同比上年10176501.97元,增加了11577746.09元。

  1、人员经费支出主要用于调资及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含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等支出10997163.72元,占基本支出的50.55%。同比上年9039279.77元,增加1957883.95元。增加的原因为2017年基本工资增资和新调入人员增加。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含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辆运行费、专用材料费、委托服务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费等经费支出10757084.34元,占基本支出的49.45%。同比上年1137222.20元,增加9619862.1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支出17483512.91元,同比上年14857529.36元,增加了2625983.55元。增加原因是突发疫情的发生。一是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435.67元,占总项目支出的0.16%。二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456077.24元, 占总项目支出的99.8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487263.72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77.31%。与上年对比增加685393.95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拨款增加。

  2017年度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67608.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4.46%。与上年对比减少1636880.79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435.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市财政涉外科补助外贷还本付息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21787.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0%,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8280374.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5%,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处理、食品安全事务处理的项目经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8380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2%,主要用于职工个人住房改革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8424.00元,完成预算的67.5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8424.00元,完成预算的52.6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公车的使用,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89534.06元,下降41.0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9107.06元,下降56.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21.00元,下降4.50%。因公出国出(境)费支出决算减少7206.00元,下降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公车的使用,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00.00元,占46.72%;公务接待费支出68424.00元,占53.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处突发 疫情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与上年对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控把关审核公车费用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6842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8424.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4批次,接待人次1541人。主要用于中心接待国家、省卫生业务督导专家发生的接待费支出。与上年对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规定,大幅压缩接待活动和标准。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55143440.34元,其中,流动资产13755224.54元,固定资产41388215.8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59802.8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510951.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5143440.34

13755224.54

1694986

17912934.55

1067800



22347481.2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28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28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政府采购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  计

182830

958512

16150



166680



182830

958512

16150



166680



货 物

182830

373600

16150



166680



182830

373600

16150



166680



工 程

























服 务

























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全市疫情态势平稳。

  截至12月31日,全市共报告甲乙类传染病病种14种,发病数5407例,发病率214.5637/10万,较去年同期(220.9645/10万)下降2.90%;报告甲乙类传染病死亡174例,相比去年同期(133例)上升30.83%;死亡率6.9048/10万,相比去年同期(5.3009/10万)上升30.26%。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肺结核(2101例),病毒性肝炎(1254例),梅毒(668例),艾滋病(407例),登革热(319例)。无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报告。未发生禽流感、非典型肺炎、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急性传染病,有效控制了急性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全市共报告丙类传染病病种8种,发病数3993例,发病率158.4525/10万,相比去年同期发病数(4359例)下降8.40%,发病率相比去年同期(173.7346/10万)下降8.79%,无死亡病例报告。

  2.做好鼠疫、霍乱等重点疾病监测防控工作。

  坚持开展鼠密度、蚤指数和动物、昆虫、血清学的监测检测工作。全市共完成动物细菌学检验4010份,昆虫细菌学检验1375组,血清学检验1459份,结果均为阴性。坚持每年5-10月份在全市开展重点人群、食品、饮用水源及外环境水、海、水产品进行监测,共完成各类样品监测2683人份,完成任务的121.95%,结果均为阴性。取得了连续12年未发生鼠疫,22年未发生霍乱疫情的防控成果。

  3.按计划实施消除疟疾项目各项监测防控工作任务。

  全市共完成“三热病人”血检22042人次,疟疾休止期根治4县次,疟疾病人及疑似病人治疗12人次;完成疫点处置12个,血片复检2549片;完成主动病例侦查31次,疟疾媒介监测9次;开展消除疟疾项目督导8县次,临翔区、凤庆县、云县、双江县、永德县消除疟疾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耿马、镇康、沧源三县内源性疟疾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为2019年全市消除疟疾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4.及时处置了全市登革热疫情和积极开展疫情监测工作。

  7月12日,耿马县孟定镇报告我市2017年首例登革热病例,耿马县立即启动了Ⅳ级应急预案,国家、省级相继派出专家开展驻点指导,市、县两级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疫情处置工作。至11月28日疫情结案时,疫情平稳可控,未出现疫情扩散现象,未出现死亡病例,全市累计报告登革热确诊病例363例。其中,耿马县报告294例,临翔区报告10例,沧源县报告2例,镇康县报告57例。本地感染197例(孟定镇),缅甸输入166例;中国籍313例,缅甸籍50例。累计投入防控工作人员77368人次、车辆1478车次;实施滞留喷洒7083户109.5万平方米,空间喷洒25485户786.4万立方米,累计使用消杀药品10855.5千克;开展入户宣传教育341538人次,发放宣资料144749份。在疫区首创施行的“四包四保”、“网格化管理”工作责任制防控经验得到国家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肯定。

  全面做好登革热病例和媒介监测工作,共监测登革热疑似病例48411例,结果363例为阳性,其余为阴性;共开展了常规登革热媒介监测共57次,调查16157户,调查积水容器30565个,其中伊蚊阳性容器有605个;继9月份在临翔区首次发现埃及伊蚊后,通过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媒介孳生地处理及调查工作,目前未发现埃及伊蚊在耿马县、沧源县、临翔区外分布。

  5.积极做好其他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

  完成手足口病病例样本采集396例,完成2起重症病例调查处置工作,对市级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等重点单位进行了防控措施技术指导。进一步加强了禽流感、非典型肺炎等急性传染病的预警和监测防控工作,全市未发生禽流感、非典型肺炎等急性传染病,有效控制了急性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积极做好麻风病例搜素发现工作,2017年全市新发现患者3例,均为临床多菌型(MB)病例,其中男性2例,女性1例,无2级畸残病例;开展了宣传及慰问活动,共发放宣资料19100余份,发放慰问金(含慰问品折合金额)14万元;按照《云南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消除麻风病危害达标考核自检自查工作,云县、双江、沧源县完成自查并通过了市级的考核验收。

  6.进一步完善了疾病监测体系。

  疫情报告质量进一步提高。2017年全市传染病诊疗机构网络正常运转率达100%,及时报告率99.86%,及时审核率99.93%,重卡率0,有效证件完整率91.50%。

  7.重点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全面做好艾滋病防控工作。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的防艾机制,以宣传教育、监测检测、感染者/病人管理、高危行为干预等防控措施为重点,扎实有序地开展了防治艾滋病性病及丙肝各项工作。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市共完成艾滋病病毒抗体各类监测检测857551人份,完成全年检测任务数的136.1%,检出阳性815例,阳性率0.10%,疫情上报率、合格率为100%,首次流行病学调查合格率为100%;全市设有5类人群12个艾滋病监测哨点,均按要求开展哨点监测,全年共监测样本3030份,完成任务数的101%;全市设有19个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点,有效开展工作率100%,远高于70%的指标要求;全年完成自愿咨询检测1986人次,检出HIV抗体阳性94人,阳性率4.7%,初筛阳性告知94人次,提供疑似阳性咨询比例100%。大力推广“以家庭为基础,疾控为核心,各医疗机构为依托”的综合管理模式,逐步完善了艾滋病感染者/病人综合管理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了县-乡-村艾滋病感染者/病人综合管理机制,规范了咨询检测、结果告知、首次随访、疫情报告和转介等工作。全市累计存活HIV/AIDS随访率为95.4%(指标90%),HIV/AIDS随访检测CD4比例为86%(指标85%),HIV/AIDS的配偶/固定性伴HIV抗体检查率为89.7%(指标85%),累计存活HIV/AIDS接受结核病检查的比例为96.6%(指标90%);通过加强艾滋病感染者/病人的综合管理,最大限度地使艾滋病感染者/病人得到随访管理、关怀救助和转介等后续服务,有效落实了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加强高危人群行为干预,有效落实各项干预措施;进一步扩大高危人群干预覆盖面,提高干预效果;全市暗娼估计数为1479人,月均干预1441人,干预覆盖率为97.4%(指标90%);男男性行为者估计253人,月均干预245人,干预覆盖率为96.8%(指标90%)。

  二是强化性病和丙肝监测与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性病疫情管理工作,全市共报告5种性病病例1171例,较去年同期增加13.3%,其中淋病193例,较去年同期增加27.4%,梅毒673例,较去年同期增加4.0%,报告尖锐湿疣148例,较去年同期增加37.0%,报告生殖器疱疹21例,与去年同期增加23.5%,报告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36例,较去年同期增加12.5%。2017年全市共开展丙肝抗体检测412842人次,检出阳性2696人次,开展核酸检测815人次,阳性316人次。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报告丙肝病例578例,较去年同期减少34.47%,报告临床诊断病例469例,确诊病例109例(慢性109例);男性456例,女性122例,丙肝疫情报告率和准确率为100%;丙肝抗体阳性转介率35.4%。开展丙肝防治业务培训9期,受训411人次。

  三是结核病防治工作稳步推进。全市顺利完成了肺结核病定点治疗医院即“三位一体”转型工作,结核病防治步入新模式。切实加强肺结核可疑者的推荐和主动筛查,截至12月31日,全市接诊初诊肺结核患者10578例,完成年度任务的172.90%,报告疑似肺结核病例8204例,除去重报、住院患者实际报告6086例,其中转诊到位937例,转诊到位率15.40%,其他到位1863例。对未到位3286例病人开展追踪,到位2895例,追踪到位率88.10%,全市总体到位率93.58%;登记管理确诊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2075例,其中新涂阴1643例,涂阳414例,涂阴培阳18例,病原学阳性率20.82%。对全市登记的967名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筛查率达100%,对75例5类重点人群开展耐多药筛查,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筛查率85.32%;登记收治敏感肺结核患者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使用率95.41%,远高于60%的指标要求;2016年全市发现的1781名病人已全部完成治疗疗程,成功完成治疗率达92.87%;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9.72%,规则服药率99.04%。着力完成重点人群肺结核病防控任务。完成全市7385名艾滋病毒感染者/艾滋病患者结核病筛查,筛查率96.60%;对全市登记并纳入治疗管理的2017名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开展HIV感染筛查,筛查率97.20%,高于70%的指标要求。对在治的83例学生患者的3225名密切接触者开展结核病筛查,筛查率96.13%。重视做好“3.24”结核病日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共制作宣传条幅58条,宣传展板 25块,出动宣传车9辆,派出宣传人员144人次,招募志愿者76人,发放各种自制宣传资料84434份,宣传覆盖了1476名民工,近2万名学生和11万多市民。

  8.免疫规划工作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加强免疫规划能力建设。全市8县(区)均成立独立的免疫规划科室,全市共有1055个预防接种点,其中合格接种点1020个,从事免疫规划及接种的专业人员共1287人,其中市级11人,县(区)级55人,乡(镇)级117人,村级1108人。截至12月31日市级共运转疫苗718879剂次(其中麻风221540剂次用于应急、补充免疫),各类注射器914600支。按计划完成常规免疫接种工作,全市共完成常规基础免疫接种694509剂次,接种率为 99.32 %,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率达93.86%。

  9.五大卫生和地方病防控工作全面开展。

  学校卫生。一是完成了临沧市第一中学、临沧市第一中学天有实验学校、临沧市二中、临沧市二中附小、临沧市民族中学、临沧市技校、临沧市临翔区南屏小学7所市辖学校2016年学生健康体检资料的录入、分析、个人评价报告及学校整体评价,组织开展2017年学生健康检查工作;二是根据《临沧市卫生计生委 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学校传染病疫情排查防控的紧急通知》(临卫计电发〔2017〕34号)和《临沧市教育局关于学校传染病疫情排查防控督查的通知》要求,于今年5月配合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卫生监督所对12所市直学校(园)和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开展专项督查,共覆盖学生36376人,教职员工2106人,极大地增强了学校师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切实提高了学校卫生工作的业务能力,为保障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三是及时处置学校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17年,全市学校及托幼机构累计报告甲、乙类传染病病例243例,丙类病例832例。全市共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5起,发病人数228例,无死亡病例。积极处置蚂蚁堆乡遮奈中心完小流感暴发疫情、市农业学校流感聚集性疫情、临沧市卫生学校水痘散发疫情。根据学校传染病和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规律,结合全市疫情特点,及时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的预警信息》、《关于加强全市学校夏秋季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预警信息》。四是现场督查学校卫生重点工作。9月25-28日,配合省卫生计生委和省教育厅联合督导组,先后深入到临翔区、永德县9所学校及托幼机构和4个疫苗接种点,对全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和查漏补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学校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及其他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开展现场督查。

  食品卫生。按照《2017年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关于印发〈临沧市贯彻落实2017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卫计联发〔2017〕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通知》切实推进全市2017年度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食源性疾病聚集性病例和暴发线索,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和食品安全隐患的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一是针对我市食源性疾病发病特点,及时制定下发加强四季豆、野生菌与野菜中毒防控工作、防范汛期食源性疾病、防范和减少野生菌中毒、乌头碱类药物中毒防控等各类预警信息5期,电话指导处置各类食源性疾病并及时上报,使食源性疾病得到及时有效控制。二是积极发挥食源性疾病网络监测作用,按时审核辖区内上报的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和暴发事件。2017年全市通过“食源性疾病暴发报告系统”报告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16起,暴露人数85人,发病人数67人,死亡2人,病死率2.99%;全市9个哨点医院共监测符合病例定义的病人1295例,死亡2例,通过“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报告病例1295例,任务完成率119.91%(1295/1080)。三是临沧市人民医院和临沧市第二人民医院首次被列为病原学检验哨点医院,开展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志贺氏菌、诺如病毒5种食源性疾病特定病原体监测工作。

  环境卫生。一是开展公共场所卫生学检测。根据《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中“12.2卫生监(检)测”规定,完成市级18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共计60份公共场所用品的样品监测采样工作并进行必要项目卫生学检测。二是开展饮用水卫生监测。根据《临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临沧市水和环境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卫计发〔2017〕152号)要求,完成全市在枯水期、丰水期430个监测点,944份水样采样(其中,城市饮用水监测98个点,202份水样,任务数196份,完成率103.06%,农村饮用水监测742份水样,任务数664份,完成率111.75%)、检测和结果上报工作。三是完成市级双随机抽检检验检测工作。按照《临沧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监督抽检计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配合市卫生监督局完成2017年市级双随机抽检单位的现场采样、检验检测工作,共对全市八县(区)25所学校、20家单位开展环境卫生检测及饮用水采样,共采集检测样本65份。

  放射卫生。一是扎实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工作。按照《临沧市2017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调查,通过调查,摸清了底数。目前,全市具有放射诊疗设备的医疗机构共102家,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84家,占82.35%(84/102),其中,市级6家,临翔区7家,凤庆县16家,云县10家,永德县13家,镇康县8家,沧源县10家,双江县3家,耿马县11家。本次调查发放《放射诊疗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84份,收回 82份,在调查到的82家放射诊疗机构中,共有放射诊疗设备160台,从事放射诊疗工作人员385人,2017年度共开展放射诊断788238人次,放射介入1049人次;二是扎实推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根据《临沧市2017年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方案》的要求,我市选择17家医疗机构进入监测系统,发放《监测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报告表》17份,收回17份,收回率为100%。在监测的17家医疗机构中,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有182人,男106人,女76人(占41%)。开展职业健康体检142人(78%),职业禁忌证0人。开展个人吸收剂量监测158人,占86%。无年个人剂量Hp(10)≥20msv的工作人员。

  职业卫生。认真落实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以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为抓手,强化职业病报告管理,规范报告程序,提高职业病监测、评价与风险评估能力。一是撰写《2016年度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报告》。二是通过“职业病与职业卫生信息监测系统”按时完成系统数据的日常审核工作。2017年,辖区内共有37家用人单位开展体检,企业职工2008人,接触危害因素1447人,体检2897人次,其中粉尘类1345人次、物理因素类1465人次、化学物质类58人次、其它29人次,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例1人,为其它土木工程建筑,在岗人员,操作工,疑似职业病名称为矽肺病。无职业病病例上报。上报体检个案信息874条。三是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在第15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来临之际,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积极响应临沧市卫计委号召,以“健康中国行 职业卫生先行”为主题在临沧市沧江园广场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职业病健康检查的概念、职业病健康检查的分类、职业病的概念、职业病的种类,职业病的诊断程序、职业危害因素分类,粉尘作业的职业禁忌症等知识。将职业病防治知识贯穿于基本公卫、结核病防治知识中。在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展示宣传画板2块,接受咨询600余人,受益人数约1万人。四是完成中心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续展及换证工作。

  碘缺乏病监测工作。按照《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全国生活饮用水水碘含量调查方案的通知》、《云南省碘缺乏病监测方案》(2016版,云卫疾控发〔2016〕26号)、《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关于印发云南省2017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地方病防治项目技术方案的通知》(云地字〔2017〕18号)和《临沧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7年重点人群碘缺乏病监测项目工作的通知》(临卫计发〔2017 〕146号)要求,开展生活饮用水水碘含量调查、重点人群碘缺乏病监测、居民户食用盐碘监测等工作。一是开展2017年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二是开展生活饮用水水碘含量调查。三是开展2017年人群碘缺乏病监测。根据《临沧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7年重点人群碘缺乏病监测项目工作的通知》(临卫计发〔2017 〕146号)要求,组织开展了重点人群碘缺乏病监测。组织永德县、镇康县、双江县开展居民户食用盐碘监测,三县共监测盐样900份。按时完成儿童甲状腺容积检查,尿样、盐样检测和数据上报,任务完成率100%。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本单位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专用名词,所以无名词解释。

  临沧市疾控中心2017年决算公开数据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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