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实施政府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非营利性公益性一类副处级卫生事业单位,承担八项主要职能职责:一是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二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三是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四是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五是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六是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七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与督导;八是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13个科室1、办公室、2财务科、3传染病防治科、4艾滋病防治科、5结核病防治科、6免疫规划科、7公共卫生科、8卫生信息科、9检验中心、10质量管理与控制科、11健康教育与促进科、12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13规范化预防医学门诊部。
(三)重点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1.全面深化改革,加大投入,夯实基础,疾控能力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业务,全面加强人才队伍与硬件能力建设。一是2018年,市疾控中心完成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改革工作,报废黄标车1辆,封停一般公务用车一辆,公务用车改革后,中心总体节支率达19.08%。二是采取学历教育与业务培训,人才引进与在职教育培养相结合等种途径,构建全面发展的学习型组织。年内引进昆明医科大学优秀本科毕业大学生2名,在职人员中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4名,中级专技职称3名,中心全年通过短期培训等方式选派业务骨干赴省级培训132人次,2018年市级培训县级疾控业务骨干901人次。三是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投入。结合开展国家食品风险监测项目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工作,中心领导积极争取基础设施建设、检测仪器设备和项目资金,目前,中心共有大型检验设备115台件,占省级要求(127台件)的90%,可以检测A类项目169项,占省级要求(242项)的70%;可以检测生活饮用水85项,占饮用水总项目(106项)的80%。
2.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综合统筹传染病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传染病发病率总体平稳。
全市传染病发病率总体平稳。全市全年无甲类传染病报告,未发生禽流感、非典型肺炎等急性传染病、高效防控了人感染H7N9禽流感、中东呼吸征的输入威胁。截至11月30日,全市共报告乙类传染病病种14种,相比2017年同期减少2种(钩体病、出血热),发病数4920例,发病率195.2383/10万,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较去(209.9641/10万)下降7.01%;报告乙类传染病死亡184例,死亡率7.30/10万,相比去年同期(6.70/10万)上升8.96%。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肺结核(1900例)、病毒性肝炎(1242例)、梅毒(601例)、艾滋病(377例)、淋病(321例)。共报告丙类传染病报告9种,5180例,发病率205.5557/10万,相比去年同期发病数(3628例)上升42.78%,发病率相比去年同期(144.5994/10万)上升42.16%,无死亡病例报告。所有发生的传染病突发疫情均已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进一步完善了疾病监测体系。2018年11月全市传染病诊疗机构网络正常运转率达100%,及时报告率99.91%,及时审核率100.00%,重卡率0,有效证件完整率达97.39%,疫情报告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2.把握关键、严密防控,高效落实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
全面做好鼠疫、霍乱监测防控工作。一是坚持鼠疫疫情三报,完成鼠疫细菌检验3676份,昆虫细菌检验1260组,血清学检验1346份,均为阴性,确保了13年不发生鼠疫。二是加强肠道传染病监测防治,完成内外环境霍乱样品监测3205人份,实现23年无霍乱目标。
加强监测,有效防控虫媒传播疾病。一是继续做好消除疟疾后续工作,完成了疟疾 “三热病人”血检17103人次,休根治疗17人次,疟疾病人治疗8人次,开展了疫点处置8个。2018年10月镇康县、耿马县、沧源县顺利通过市级消除疟疾考核评估,12月,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现场考核,我市以95.52分优异的成绩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全市提前一年实现消除疟疾工作目标。二是切实落实登革热防控工作措施,严格控制传病媒介密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可疑疫情。通过强化“四包四保”责任机制落实,组织群众大力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同时组织杀虫喷洒,有效降低蚊虫密度。1-11月耿马县、镇康县、沧源县认真开展了42次监测工作,耿马县孟定镇除1-4月及11月上旬外,其他频次布雷图指数都大于5,其中7月上旬和8月上旬布雷图指数超过20;耿马镇城区监测中除8月、9月及10月下旬的布雷图指数大于5外其余均小于5。今年1-11月,我市重点筛查发热病人37266例,对有流行病学史的1157例疑似登革热病例进行NS1抗原检测,结果有阳性53例(其中2例本地感染,其余51例均为境外输入),其余全部为阴性。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夯实了登革热防控工作基础,确保了今年全市未暴发登革热疫情。
3.扎实推进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切实落实其它重点传染病监测工作。认真做好消除麻风病危害各项工作,云县、沧源、双江、永德、凤庆、耿马6个县今年顺利通过省级达标考核验收,其中凤庆、耿马两县提前一年通过考核验收。全市有望于提前一年实现消除麻风病危害目标。2018年全市各县(区)在市、县、乡医疗机构共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共96次,未报告疑似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也无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报告。开展手足口病采样工作。全年全市共采集检测手足口病例样本468份,阳性样本243份,全市共报告5例重症病人,经积极防控,全市无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发生,也无死亡病例报告。
4.深入开展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艾滋病、性传播疾病防治工作取得实效。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的防艾机制,紧紧围绕降低新发感染率、死亡率和提升病人生存质量的总目标,以宣传教育、监测检测、感染者/病人管理、高危行为干预等防控措施为重点,扎实有序地开展了防治艾滋病各项工作。
夯实基层基础,逐步完善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建设。全市现有艾滋病确证实验室7个(县级5个),艾滋病筛查实验室6个,CD4细胞检测实验室12个,检测点242(2018年新增村级检测点98个)。获得艾滋病确证资格证31人、筛查资格证116人、CD4检测资格证22人,通过不断完善艾滋病检测实验室体系,规范了检测程序,确保全市检测工作顺利开展。
强化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防艾知识。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全面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年内对临沧卫生学校在校学生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讲座5次,培训覆盖2000余人,免费为1800名学生提供HIV检测,有效提高了群众特别是青年学生防治艾滋病的意识和能力,减少高危行为发生,遏制艾滋病流行和蔓延。
扩大检测监测范围,强化社会干预。2018年全市共完成艾滋病病毒抗体监测检测915231人次,完成检测任务比例为121.1%,检出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805份,阳性检出率为0.09%。全市19个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点共完成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1529人次,检出HIV抗体阳性58人,初筛阳性告知率、提供疑似阳性咨询率均为100%。全市设有5类人群12个艾滋病监测哨点,均按要求开展哨点监测,全年完成哨点监测3024份,完成任务比例为100.8%。
深入开展感染者综合管理工作,有效减少艾滋病二代病例传播。进一步完善了艾滋病感染者/病人综合管理服务体系,切实规范相关等服务工作。2018年全市累计存活HIV/AIDS随访率达94.8%,累计存活HIV/AIDS随访检测CD4比例为84.3%,累计存活HIV/AIDS配偶/固定性伴HIV检测率为83.8%,累计存活HIV/AIDS接受结核病检查的比例为95.8%,抗病毒治疗比例为86.3%,通过加强艾滋病感染者/病人的综合管理,最大限度地使艾滋病感染者/病人得到随访管理、关怀救助和转介等后续服务,有效落实了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
进一步扩大高危人群干预覆盖面,提高干预效果。全市暗娼月均干预覆盖率达97.7%,全年累计开展HIV检测3019人,首次HIV检测任务完成率达100.5%,暗娼HIV检测持卡率达95.8%,全阳暗娼实现全管理。男男性行为人群月均干预覆盖率达98.6%,全年累计HIV检测611人(新检出阳性1人),首次HIV检测任务完成率达99.5%。
强化性病和丙肝监测与管理工作。2018年全市共报告5种性病病例1053例,较去年同期减少1.68%。其中淋病301例,与去年同期增加14.44%;梅毒565例,较去年同期减少10.46%;尖锐湿疣131例,较去年同期增加6.50%;生殖器疱疹14例,较去年同期减少26.32%;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42例,较去年同期增加20%。新建规范化性病门诊9个,新增梅毒定点治疗机构9个。报告丙肝病例671例,较去年同期增加24.26%,其中临床诊断病例201例;确诊病例470例;男性501例,女性170例,丙肝疫情报告率99.31%,报告准确率100%,全年开展丙肝防治业务培训8期,受训427人次。
5.项目承载,严格标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控包项目服务实现提质增效。全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控包项目初步实现了从“建章立制”向“提质扩面”转变,逐步实现了重点人群的全流程健康管理和健康干预。
免疫规划项目工作稳步推进。全市无脊灰状态继续保持,疫苗针对疾病发病率持续控制在较低水平,疫苗接种率和规范管理率稳步提升。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工作。2018年全市共运转一类疫苗634140支,各类注射器1028200支,1-10月全市各接种单位为适龄儿童免费提供常规疫苗接种587632剂次,接种率为98.92%,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率达92.65%。2018年,中心门诊部接种流感、甲肝、乙肝、腮腺炎、狂犬疫苗等二类疫苗18400针/次,开展从业人员健康体检2686人。长春长生生物问题疫苗事件发生后,中心及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经查,全市境内未发生问题疫苗流通和接种情况,一类、二类疫苗流通管理严格规范。二是扎实开展疫苗针对疾病监测处置工作。2018年1-11月,全市报告麻疹确诊病例107例(本地病例93例,缅甸籍病例14例)无死亡病例,发病数较去年同期(133例)下降了30.08%。按时完成全市AFP上报,共查阅门诊日志1330288人次、出入院登记108695人次,报告AFP病例9例,报告发病例1.88/十万。切实加强病毒性肝炎监测报告工作,全年共报告乙肝442例,发病率17.49/10万,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病数596例)发病数下升25.83%,报告甲肝疫情50例,较去年下降了18.03%。共报告风疹病例1例,乙脑病例7例(外籍2例),腮腺炎病例586例。及时处置了麻疹、腮腺炎疫情,开展麻疹疫苗应急接种和查漏补种121492人份,市本级进行腮腺炎疫苗应急接种11013人次。为切实巩固无脊灰状态,全市开展了脊灰疫苗补充免疫和查漏补种共计32259剂次。全年全市疫苗针对疾病无死亡病例报告,各监测指标均达到国家要求。三是抗体水平监测工作有序开展,免规信息信息化管理全面推进。全市共开展麻疹抗体水平监测2409人,其中抗体阳性数2214人,阳性率为91.91%,抗体保护率为62.35%。开展乙肝表面抗原、乙肝表面抗体、乙肝核心抗体检测2409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率为1.29%、表面抗体阳性率为46.78%、核心抗体阳性率为27.11%。全市各乡镇实现免疫规划信息化管理全覆盖,2018年共上传新生儿童信息个案25395个,上传率为74.81%。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日益规范。一是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和老年人管理日益规范。完成高血压患者建档128563人,患者管理率为41.50%,体检114367人,体检率为88.96%,规范管理率为79.21%,血压控制率55.46%,建立以疾控机构为纽带,实现在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确诊高血压患者信息转介和“防、治、管理”新模式;完成2型尿病患者建档20670人,患者管理率为17.33%,体检19110人,体检率92.45%,规范管理率为77.67%,血糖控制率51%;为134770名老年人提供了管理服务,体检评估率56.19%,腹部B超检查率为56.17%,健康管理123949人,健康管理率为55.51%。二是死因监测、肿瘤登记工作质量快速提升。1—11月,全市网络共报告死亡个案11288例,粗死亡率447.94/10万,比去年同期上升11.82%,完成了全市2017年居民死因监测分析报告,科学测算了我市人群平均预期寿命为73.61岁,基本摸清2017年临沧市居民死亡水平、死因模式,并向上级部门提出了我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建议。全市8县(区)均开展了肿瘤登记工作,覆盖率100%,共报告肿瘤发病/死亡病例共2526例,指标完成率为43.71%。
“三位一体”结核病综合防控模式稳步推进。切实加强肺结核可疑者的推荐和主动筛查,全市接诊初诊患者10119例,完成年度任务的127.00%,报告疑似肺结核病例7638例,实际报告5763例,其中转诊到位938例,转诊到位率16.28%,追踪到位率86.18%,全市总体到位率87.14%;登记管理确诊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1659例,涂阳577例,涂阴培阳24例。对去年全市登记的1158名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筛查率达100%,对97例5类重点人群开展耐多药筛查,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筛查率85.57%;登记收治敏感肺结核患者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使用率96.70%,远高于85%的指标要求。登记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89.46%,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5.14%。全市在结防机构登记并纳入治疗管理活动性肺结核病人1659例,接受HIV筛查1605人,筛查率96.75%。对在治67例学生患者的密切接触者12725人中的12664人进行筛查,筛查率99.52%,2018年全市无学校肺结核暴发疫情发生。
6.承前启后、统筹兼顾,继续做好公共卫生、地方病防治、检验检测工作
公共卫生工作有序开展。一是高效落实学校卫生工作。中心2018年共对5所学校12662名学生进行了学生健康检查工作,及时高效处置学校传染病疫情和5起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未发生死亡病例,未造成疫情扩散和导致社会负面影响。根据学校传染病和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规律,结合全市疫情特点,及时制定下发了预警信息和防控指导意见合计16份。在临翔区、沧源县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项目,共调查16所学校5031名学生。二是食品卫生工作进展顺利。针对我市食源性疾病发病特点,及时制定下发各类预警信息3期,电话指导处置各类食源性疾病并及时上报,使食源性疾病得到及时有效控制。2018年,全市通过“食源性疾病事件监测系统”累计报告食源性疾病事件20起,暴露人数129人,发病人数109人,死亡3人,病死率2.75%。2018年新增95家乡镇及以上公立医院,全市共设置食源性疾病哨点医院104家,哨点医院通过“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累计报告病例1622例。配合省疾控中心完成2018年云南省省级食品放射性污染监测项目,共完成20个鲜茶叶、10个玉米粒共30个样品采集、现场预处理工作。三是高质量完成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和双随机检测任务。完成全市在枯水期、丰水期866份水样采样监测工作,其中城市水样综合合格率58.91%,农村为63.70%,农村综合合格率较2017年上升29.50%。深入8县(区)开展双随机监测采样监测工作,共监测公共场所133家,采样173份。四是扎实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工作。监督审核41家用人单位,6459名职工健康体检信息,上报体检个案信息1187条,全年全市无疑似职业病及职业病病例上报。围绕“健康中国, 职业卫生先行”宣传主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活动中共发放宣传材料1100余份,接受咨询300余人,受益人数7000余人。在全市抽检11家放射诊疗机构开展放射诊断设备防护检测,对具备放射治疗及介入放射设备的放射诊疗机构全部列入监测,经检测无辐射剂量超出标准的设备。
高效落实地方病防治工作。努力抓好地方性碘缺乏疾病监测防控,启动国家水碘本底调查工作,进一步健全碘盐监测网络,认真落实碘缺乏病防治措施,巩固了消除碘缺乏病的长效工作机制;年内,在碘缺乏病监测中,共检查甲状腺1600人,尿碘监测1600人,碘盐2400份。经监测评估,全市碘盐合格率达95%以上,不存在碘不足的情况。按时完成“十三五”临沧市地方病防治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经市级评估、省级复核,全市顺利通过中期评估。
检验检测任务顺利完成。一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全面完成。全年完成国家级、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测食品共17类,247件、1486项,上报1486条数据,监测任务全部完成。二是疾病监测任务进展顺利。全年共检测疑似流感样病例样本1167份;手足口样本检测480份;开展核病结核痰涂片盲法复检共计4次,抽检痰涂片1584张,结核痰标本快速检测125份,结核杆菌药敏实验207份;麻疹IgM抗体和风疹IgM抗体检测131份,监测耿马、沧源、镇康边境三县风疹IgG抗体水平血清样本1783份;乙脑IgM抗体检测15份;复核八县(区)麻疹IgG抗体水平监测血清样本243份,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血清样本45份,乙型肝炎表面抗体血清样本49份,乙型肝炎核心抗体血清样本149份,鼠疫抗体血清标本142份。三是积极拓展检验检测服务。全年共开展水质检测391件,9189项;检测宾馆、旅店业等公共场所样本231件,693项;检测消毒餐具63件,126项;检测医疗器械类样本28件,56项。参加国家级、省级水质、食品、流感、肠道病毒、免疫规划、地方病等各类盲样考核57项,合格54项,2项补测合格。
7.响应及时,处置高效,卫生应急处突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防控成效明显。截至11月30日,全市共报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6起,较去年(5起)上升20.00%,发病173例,较去年(440例)下降60.68%;死亡3例,较去年(1例)上升200.00%。所有发生的传染病突发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均已得到及时有效处置。2018年,中心进一步健全应急工作组织机构,完善工作预案,调整充实了卫生应急处置工作队伍,投入20余万元为卫生应急队员配备了个人携行装备,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加强。
8.深入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卫生防病意识和素质迅速提高。
中心充分整合传媒资源,依托 “儿童预防接种日”“全国疟疾日” “全国防治碘缺乏病日”“世界艾滋病日”等主题宣传日和食品安全宣传周,基本公卫宣传月等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户外宣传活动,中心全年共开展了13次健康知识宣传活动,设咨询台13个,悬挂主题布标19条,派出工作人98人次,发放健康宣传资料56种,42000余份。
各县(区)疾控中心通过在人口集中地设立宣传服务点,通过宣传员、义诊、宣传单、展板、咨询等形式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宣传活动.全年累计义诊56869人次,制作悬挂布标横幅438幅,出板报宣传栏422期,多层次、多形式、多途径健康教育宣传覆盖面达80余万人次,广大群众健康素质和卫生防病能力明显提高。
2018年,中心利用微信公众平台、临沧日报媒体平台进行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针对不同人群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全年在临沧日报发表健康防病科普文章11篇,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70条。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龙头,按要求完成好上级下达的健康教育宣传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属财政全供给单位事业单位。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中心核定编制93人,现有在职职工9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83人,管理5人,工勤2人。
离退休人员59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59人。
中心编制车辆4辆,实有车辆4辆。
三、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87.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87.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488.6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87.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87.64万元,上年结转488.6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43.64万元(本级财力1443.6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83.6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8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3.64万元,项目支出44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2.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847213.00元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370406.60元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43686.40元
2080801 死亡抚恤33120.00元
210 卫生健康支出10722957.47元
21004 公共卫生9559056.75
210040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9559056.75元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63900.72元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750384.00元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372690.72元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0826.00元
221 住房保障支出866211.84元
2210201 住房公积金866211.84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83.64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443.64万元,项目支出44.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301 工资福利支出12456599.59元
30101 基本工资 3097032.00元
30102 津贴补贴 2027220.00元
30107 绩效工资3714180.00元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43686.40元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50384.00元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72690.72元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85194.63元
30113 住房公积金 866211.84元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611656.12元
30201 办公费 441640.00元
30228 工会经费 61940.64元
30229 福利费 48075.48元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0000.00元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68126.60元
30302 退休费 1335006.60元
30305 生活补助 3312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临沧市疾病预防中心2019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0.17万元,增幅主要变动原因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14.61万元,增幅1.1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上调。
2、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6.58万元,增幅1.6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支出预算减少、工会经费支出预算减少、福利费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较上年减少4.32万元,增幅5.05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使退休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31万元,减幅41.33%。主要原因是:非税上缴财政国库收入减少。
(三)三公经费预算收支减少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32.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9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和2018年预算数无增减。
1、因公出国(境)费: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经费主要用于去基层脱贫攻坚、健康扶贫、去各县区会议、培训以及业务督导等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3、公务接待费: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2.9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专家指导公务接待费。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要求,我单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预算费用。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预算项目支出分别用于完成以下工作绩效:
1、行政事业性收入成本支出15万元,用于上缴财政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入成本支出。
2、预防性体检费18万元,用于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购买材料费支出。
3、中德财政合作承诺项目经费7万元,用于归还财政局涉外科债务还本付息支出。
4、结核病还本付息项目4万元,用于归还财政局涉外科债务还本付息支出。
第二部分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表
2019年临沧市疾控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