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沧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9〕116号)和《临沧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临沧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机改发〔2019〕1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1、机构设置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副处级。
2、主要职责
负责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控制。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负责疾病健康信息的监测、分析和评价。负责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对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并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负责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对食品安全进行风险监测和饮用水水质监测评价。负责对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技术与应用研究指导。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3、人员编制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93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5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86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3名(正科级),科级领导职数16名(3名正科级,13名副科级)。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临沧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卫生计生委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全面提升全市各项疾病防控工作质量为重点,以建设健康临沧为目标,攻坚克难,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疾控工作目标和任务,为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各项疾病防控工作取得新业绩
全面深化改革,加大投入,夯实基础,疾控能力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业务,全面加强人才队伍与硬件能力建设。一是采取学历教育与业务培训,人才引进与在职教育培养相结合等种途径,构建全面发展的学习型组织。年内招录优秀本科毕业大学生2名,中心全年通过短期培训等方式选派业务骨干赴省级培训132人次,2019年市级培训县级疾控业务骨干901人次。二是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投入,加强硬件设施建设。中心领导积极争取基础设施建设、检测仪器设备和项目资金,新改扩建中心冷库、卫生应急装备。目前,中心共有大型检验设备115台件,占省级要求(127台件)的90%,可以检测A类项目170项,占省级要求(242项)的70%;可以检测生活饮用水85项,占饮用水总项目(106项)的80%。
2.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助力健康扶贫,综合统筹防控措施,传染病发病率稳中有降。
(1)全市传染病发病率稳中有降。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报告法定监测的全市共报告乙类传染病病种15种,相比2018年同期减少2种(狂犬病、布病),发病数5292例,发病率209.5010/10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较去年(204.4049/10万)下降2.49%;报告乙类传染病死亡130例,死亡率5.15/10万,相比去年同期(7.81/10万)下降34.06%。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肺结核(1792例)、病毒性肝炎(1155例)、梅毒(605例)、登革热(605例)、淋病(450例)。未发生甲类传染病及禽流感、非典型肺炎、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急性传染病。共报告丙类传染病病种8种,9677例,发病率383.0955/10万,相比去年同期发病数(6331例)上升52.85%,发病率相比去年同期(251.2304/10万)上升52.49%,无死亡病例报告。
(2)提升疫情监测和卫生应急处置体系。2019年全市传染病诊疗机构网络正常运转率达100%,及时报告率99.95%,及时审核率99.72%,重卡率0,有效证件完整率达98.53%,疫情报告质量进一步提高。
3.把握关键、严密防控,高效落实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
一是坚持鼠疫疫情三报,完成鼠疫细菌检验3956份,昆虫细菌检验1375组,血清学检验1479份,任务完成率均超过100%要求,检验结果均为阴性,确保了14年不发生鼠疫。二是加强肠道传染病监测防治,完成内外环境霍乱样品监测3379人份,任务完成率达153.59%,实现24年无霍乱目标。三是及时规范处置输入性疟疾16例,处置疟疾疫点16个,保持全市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巩固了消除疟疾成果。四是积极开展消除麻风病危害评估工作,目前,全市麻风病现症患者8人,通过省级消除麻风病危害评估县7个,临翔区将于2020年通过验收;四是扎实开展登革热病例和媒介监测工作,科学规范开展登革热暴发疫情和输入性疫情调查与处置。2019年全市共开展登革热媒介监测57次,开展登革热应急媒介监测419次,开展疑似登革热病例监测6751例,发现登革热病人723例,无死亡病例,规范处置耿马县登革热暴发疫情;五对通过碘缺乏病监测结果显示,全市不存在碘不足的情况,全市合格碘盐食用率96.98%。全市水砷含量检测结果均在正常范围,未发现砷中毒病人或疑似病人。
4.深入开展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艾滋病、性传播疾病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中心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的防艾机制,紧紧围绕降低新发感染率、死亡率和提升病人生存质量的总目标,以宣传教育、监测检测、感染者/病人管理、高危行为干预等防控措施为重点,扎实有序地开展了防治艾滋病各项工作。一是加大艾滋病监测检测力度,有效发现传染源。2019年全市共完成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105.9万人次,较2018年增加3.9万人次,检出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685例,阳性检出率为0.06%;二是扎实开展艾滋病哨点监测工作,为制定防控策略提供科学依据。全市5类人群12个艾滋病监测哨点完成哨点监测2949份(任务完成率98.3%),检出艾滋病阳性16例,感染率为0.97%,检出梅毒阳性9例,感染率为0.55%,检出丙肝阳性5例,感染率为0.55%;三是规范艾滋病疫情报告,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信息。2019年全市新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685例,疫情上报685例,疫情上报率为100.0%(指标95%),报告质量合格率为99.8%(指标90%),首次流调合格率为98.3%(指标90%)。四是深入开展感染者和病人综合管理工作,有效减少艾滋病二代传播。2019年全市HIV/AIDS个案流调率为98.3%,累计报告存活HIV/AIDS随访检测CD4比例为88.6%(指标85%),累计报告存活HIV/AIDS配偶检测率为89.6%(指标85%),累计报告存活HIV/AIDS接受结核病检查的比例为97.0%(指标90%)。2019年全市“三个90%”防治艾滋病目标进展情况为发现率81.3%(指标87%),抗病毒治疗比例88.1%(指标87%),治疗成功率95.9%(指标89%)。
5.严格标准,扎实开展免疫规划工作。
一是加强免疫规划能力和服务体系建设,努力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强力推进预防接种工作。2019年全市共完成一类疫苗预防接种696126针剂,报告接种99.65%;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率达95.05 %;2019年我市免疫规划统计出生儿童数为29767人,其中建卡29764人,建卡率为99.93%,建证29777人,建证29725人,建证率99.83%。二是有效控制疫苗针对疾病暴发流行。2019年全市报告麻疹病例106例(本地病例88例,缅甸籍病例16例),报告发病率3.47/10万,无死亡病例报告,共开展麻疹疫苗应急接种和查漏补种121492人份;查阅门诊日志789266人次、出入院登记56829人次,共报告AFP病例5例;报告乙肝379例,发病率17.51/10万,较2018年同期下降8.63%,乙肝病例诊断和报告水平更加规范,报告准确率等相关指标逐步提高。三是扎实完成抗体水平监测。2019年通过对全市24个乡镇2376人开展麻疹、乙肝抗体水平监测显示,全市麻疹抗体阳性2209人,抗体阳性率为92.97%,麻疹抗体保护率为64.69%,全市乙肝表面抗原阳性31人,阳性率1.30%,乙肝表面抗体阳性数1110人份,阳性率46.72%、乙肝核心抗体阳性数402人份,HBcAb阳性率16.92%分乙肝病例442例。
6.项目承载,高校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死因监测,科学测算人均期望寿命。2019年全市网络共报告死亡个案16265例,粗死亡率643.90/10万,通过对2018年死因监测数据进行核查补充,科学测算了2018年我市人群平均预期寿命为73.47岁;二是扎实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市完成高血压患者建档管理137953人,任务完成率为105.77%,规范管理率为79.13%;完成2型尿病患者建档管理23202人,任务完成率为92.14%,规范管理率为78.59%;老年人健康管理141925人,健康管理率为62.44%,任务完成率为93.19%;三是拓宽途径,积极开展重点慢性病、急性心脑血管事件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县级医疗机构共报告确诊高血压患者信息15578条,糖尿病患者信息6521条;疾控中心转介高血压患者信息14345条,糖尿病患者信息5770条;乡镇卫生院追踪高血压患者14002人,糖尿病患者5565人,高血压患者纳入管理13392人,其中新纳入3477人,糖尿病患者管理5207人,其中新纳入1574人;急性心脑血管事件网络3013报告条,报表报告2766条,转介2340条;四是扎实开展健康扶贫工作。截至2019年12月31日,核实后建档立卡贫困高血压患者管理22721人,规范管理22118人,规范管理率97.35%;核实后建档立卡贫困糖尿病患者管理2742人,规范管理2652人,规范管理率96.72%;核实后建档立卡贫困肺结核患者管理264名,规范管理264人,规范管理率100%;无建档立卡贫困麻风病现症患者。
7.承前启后,“三位一体”肺结核防治工作逐步突破。
2019年全市肺结核初诊接诊12053人,任务完成率达129.60%;实际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4564例,其中转诊到位1093例,其他到位1624例,总体到位率97.11%,对116例5类重点人群开展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筛查,筛查率达97.48%,总体到位率和耐多药筛查率首次超过95%的任务指标。2018年全市共发现和登记治疗活动性肺结核患者1683例,截至2019年成功治疗数1557例,成功治疗率92.51 %。2019年全市全年无学校肺结核集聚性疫情发生,对纳入在治的121例学生患者密切接触者4373例进行筛查,筛查率99.3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肺结核可疑者推介到位率2.07‰,患者规范管理率、规则服药率均达到90%的指标要求。
8.有效防控,开展好食源性疾病、和重点场所公共卫生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学习传染病防控。2019年全市学校累计报告甲乙类传染病病例238例,占全市乙类总发病数4.56%;丙类传染病病例3693例,占全市丙类总发病数38.16%。全市共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起(其中水痘暴发疫情1起、流行性腮腺炎暴发疫情2起),发病人数191例,无死亡病例。二是有效推进食源性疾病监测。2019年全市报告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37起,暴露人数184人,发病146人,罹患率79.35%,住院112人,死亡1例;全市104家哨点医院报告病例信息3239条,其中18家县级及以上哨点医院上报2508条,任务完成率为116.11%,86家县级以下哨点医院上报731条。三是扎实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项目。全市2019年共对430个监测点,860份水样开展监测,任务完成率达100%。其中,城市饮用水监测水样196份,合格101份,综合合格率为51.53%,农村饮用水监测水样664份,合格406份,综合合格率为51.53%。四是强化职业病报告管理,规范报告程序,提高职业病监测、评价与风险评估能力。2019年,全市8家企业通过“职业病与职业卫生信息系统”上报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信息,接触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人数1849人次,其中矽尘141人次、煤尘(媒矽尘)123人次、水泥尘144人次、噪声668人次、电焊烟尘12人、其他尘761人次,当年应接受职业健康检查人数1849人次,当年接受职业健康检查人数1849人次。未发现疑似职业病,检出接触噪声职业禁忌证6例。
9.精准定位,认真履责,健康扶贫30条措施有序开展。
中心认真部署规划健康扶贫涉疾控中心工作,就《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中涉及的第19条、第21条和第22条相关工作进行分解细化,落实责任。一是加强重点传染病和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现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肺结核患者341例,已规范管理341例,规范管理率100.00%;现症麻风病患者应管理4例,已规范管理4例,规范管理率100.00%。二是重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全市核实后建档立卡贫困高血压患者应管理19898例,已纳入规范管理19100例,规范管理率95.99%;核实后建档立卡贫困糖尿病患者应管理2481例,已纳入规范管理2384例,规范管理率96.09%。三是高效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全市全年核实后建档立卡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管理3758例,已纳入规范管理3758例,规范管理率100.00%。四是完善农村饮水水质监测。会同水利部门联合下发《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贫困地区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和消毒实施方法,提出对农村贫困地区水窖水卫生要求,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管理和消毒的技术指导。加强市、县疾控机构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实现农村饮用水监测乡镇覆盖率达100%。
10.深入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卫生防病意识和素质迅速提高。
中心充分整合传媒资源,依托 心儿童预防接种日”“全国疟疾日”国疟全国防治碘缺乏病日”“世界艾滋病日”等主题宣传日和食品安全宣传周,基本公卫宣传月等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户外宣传活动,中心全年共开展了13次健康知识宣传活动,设咨询台13个,悬挂主题布标19条,派出工作人98人次,发放健康宣传资料56种,42000余份。利用微信公众平台、临沧日报媒体平台进行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针对不同人群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全年在临沧日报发表健康防病科普文章11篇,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70条。
各县(区)疾控中心通过在人口集中地设立宣传服务点,通过宣传员、义诊、宣传单、展板、咨询等形式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宣传活动.全年累计义诊56869人次,制作悬挂布标横幅4381幅,出板报宣传栏4220期,多层次、多形式、多途径健康教育宣传覆盖面达80余万人次,广大群众健康素质和卫生防病能力明显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中心内设机构13个,分别是1、办公室、2、财务科、3、检验中心、4、传染病防治科、5健康教育科、6、结核病防治科、7、信息科、8、质量管理科、9、免疫规划科、10、卫生科、11、规范化预防医学门诊部、12艾滋病防治科、13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末实有在职职工89人(其中管理人员5人、专业技术人员82人、工勤人员2人),编制为93人。
离退休人员58人,其中:离休0人,纳入社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58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017.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8.25万元,占总收入的76.84%;事业收入614.65万元,占总收入的20.37%;其他收入84.28万元,占总收入的2.79%。同比上年总收入2562.09万元,增加收入455.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4.05万元,事业收入增加85.79万元,其他收入增加65.2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51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7.16万元,占总支出的59.24%;项目支出1,023.42万元,占总支出的40.76%;同比上年总支出2471.91万元,增加支出38.67万元。同比上升了1.56%。主要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突发疫情的上升,使得项目投入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87.16万元。同比上年2013.27万元,减少了526.11万元,同比下降了26.13%。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43%,人均基本支出16.70万元/人。
1、人员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含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等支出1421.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57%。同比上年1385.47万元,增加35.76万元。增加了2.58%,增加的原因为2019年基本工资增资、各保险费缴费基数上调等。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辆运行费、专用材料费、委托服务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费等经费支出65.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3%。同比上年627.80万元,减少了561.87万元。下减了89.49%,减少的原因是各项日常经费支出压缩。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23.42万元。同比上年458.64万元增加了564.78万元。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0万元,占总项目支出的2.18%。二是卫生健康支出1001.11万元,占总项目支出的97.8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2.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59%。与上年对比减少41.22万元,减少了2.05%,减少的原因是各项日常经费支出压缩,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食品安全监测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7.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6%。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585.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5%。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处理、食品安全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的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88.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7%。主要用于职工个人住房改革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90万元,支出决算为13.32万元,完成预算的40.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05万元,完成预算的60.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完成预算的9.8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公车的使用,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了8.94万元,下降了40.1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85万元,下降了39.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9万元,下降46.19%。因公出国出(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去年持平。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公务用车及运行支出上,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出行,各业务科室出差能合并乘车的合并使用,使公务用车支出下降。公务接待支出较去年下降,中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按公务接待的管理制度执行,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5万元,占90.48%;公务接待费支出1.27万元,占9.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0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中心接待国家、省卫生业务督导专家发生的接待费支出。与上年对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规定,大幅压缩接待活动和标准。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公益性的事业单位,2019年无机关运行经费发生。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资产总额3355.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15.29万元,固定资产1609.47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21.3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43.79万元。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513.23万元,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6项,账面原值57.6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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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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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355.21 | 1715.29 | 1609.48 | 1076.78 | 108.40 | | 424.30 | 0 | 0 | 30.44 | 0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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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财政专户收支,故公开07表无数。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