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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临沧市中医药管理局、临沧市防治艾滋病局牌子。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56号)执行。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的措施。
2.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
3.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4.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5.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办法,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8.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9.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0.负责区域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实施中医药地方性法规。拟订区域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协同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
12.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3.推进临沧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14.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5.负责临沧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全市30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加快落实。基础免疫疫苗接种率达96.1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399亿元,完成任务数10亿元的44%,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5.09亿元,完成任务数22亿元的114.07%(省外资金完成17.61亿元,完成任务数16亿元的110.09%),完成向上争取资金60403.81万元,完成任务数48561万元的124.39%。
市政府惠民实事扎实开展。实施全民健康提升工程,继续开展“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全市婴儿死亡率为5.02‰,控制在6‰的指标任务以内,孕产妇死亡率为16.46/10万,控制在18/10万以下。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规范管理率81.89%,糖尿病规范管理率80.11%,均已达到70%的目标任务。临翔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被重新确认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12.8%。实施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完成乡镇卫生院设备配置达标43家,完成目标23家的186%。临翔、云县、凤庆、耿马、双江5县(区)人民医院胸痛中心已通过国家级验收;临翔、云县、耿马3县(区)人民医院卒中中心已通过省级验收;永德县人民医院创伤救治中心通过省级验收;凤庆、耿马2个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通过市级验收。同时推进区域影像中心、区域检验中心建设,促进检验检查结果共享,快速提升县级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形成区域协同的急诊急救服务网络。全市3个慢病管理中心和19个心脑血管救治站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市政府先后召开临沧市紧密型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集体约谈暨推进会议、临沧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暨爱国卫生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各县(区)加快推广医改“云县模式”。2019年8月,全市8县(区)均被国家列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县,市政府印发《临沧市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通过扎实开展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得到增强,优质医疗资源和医疗技术实现双下沉,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构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县域内就诊率由改革前的85.16%提高到改革后的91.36%;基层就诊率从改革前的52.13%提高到目前的57.4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86个百分点。云县开展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打包付费改革。
3.健康扶贫工作扎实开展。围绕《临沧市健康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聚焦贫困地区和卫生健康服务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落实大病保险倾斜和医疗救政策。落实便民惠民政策,开展先诊疗后付费,推行“一站式”结算。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强医院、建强科室,努力做到大病救治不出县。
4.卫生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2019年下达中央投资项目7个,已全部开工建设。完成总投资25788万元,投资完成率48.84%,中央资金支付20189万元,资金支付率47.95%。卫生补短板工程建设项目8个,总建设规模370448平方米,总投资208401万元,项目累计到位资金106122万元,累计完成投资93585万元,一期项目中临翔区妇女儿童医院,云县、凤庆县、双江县第二人民医院主体基本完工,二期永德县第二人民医院除住院楼外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市第二人民医院完成基坑开挖,耿马县、沧源县国门医院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完成。争取到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搬迁建设项目等5个项目专项债券7亿元。医疗卫生人才工作扎实开展,制定了《临沧市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引进医疗卫生人才签订协议86人,办理聘用手续47人。继续抓好“援建边疆帮扶临沧”人才引进工作。
5.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全市共有102家医疗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共组建专科联盟90个,成立专家工作站26个,通过云诊疗平台和可视医疗县县通网络开展远程医疗4849人次。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云县人民医院晋级为三级综合医院,镇康、耿马、沧源县级综合医院提质达标通过省级验收,8县(区)全部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有2个学科被评为2020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学科被评为2020年“补短板”重点专科培育项目。全市共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5个,“补短板”重点专科培育项目10个。全市16家医院1596个病种实行临床路径管理。扎实开展医疗卫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全市共组织开展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动员286场次,参会人员9707人次,开展“一对一”个别谈话15329人次,对1名违反工作纪律的职工作出责令书面检查处理,对2名管理不到位的科室主任进行提醒谈话。
6.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工作扎实开展。全市共报告乙类传染病15种5292例,传染病发病率209.5/10万,较去年同期下降2.49%。国家免疫规划基础进一步夯实,以乡镇为单位基础免疫疫苗接种率达96.11%。除临翔区外7县(区)全部通过省市消除麻风病危害考核达标验收,市本级和8县(区)全部通过消除疟疾考评验收。卫生应急工作持续强化,在耿马县孟定镇召开了登革热等传染病防治工作培训会议,全市登革热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疫情形势总体保持平稳。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持续深入开展,现存活HIV感染者和病人8762例,占常住总人口数比例0.35%,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86.5%,治疗有效率95.2%。启动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印发了试点工作方案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7.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扎实开展。继续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切实加强政策引导,落实利益导向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全市共出生21632人,计划生育率为82.81%。认真做好国家“三项制度”奖扶、特扶对象及其他利益导向政策相关资金的申报工作。健全完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制度,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临沧市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市委机构编制委员印发了《关于设立临沧市计划生育协会的批复,计划生育协会改革发展。
8.中医药服务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加快临沧市中医医院(佤医医院)建设步伐,市中医医院(佤医医院)本院建设项目进入规划和专项债券资金申报阶段。市中医医院(佤医医院)分院改扩建项目已完成,人员、设施设备、药品、耗材、后勤物资等已就位,于2019年12月31日开诊运营。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6个县(区)中医医院被评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7.61%的乡镇卫生院、88.09%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88.37%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了中医馆。
9.法规和综合监督工作持续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组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成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检测8类76件433项,完成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检测5类92件308项,完成率均达100%。加强全行业卫生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共出动卫生监督员、协管员486人次,车辆223辆次,取缔黑诊所13 个、非法牙医游医摊点59个,立案查处50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10份,责令限期整改37户。
10.健康产业发展工作基础扎实。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稳步实施,覆盖城乡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不断提质增效,健康旅游业加快发展。全域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扎实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转入2021—2023年创建周期进行申报,凤庆、双江2个县成功创建为国家卫生县城。全民健康教育基础不断夯实,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升。健康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建立,组织开展2019年“敬老月”慰问活动。
11.统筹推进其他卫生健康工作。一是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扎实开展。与干部职工签订《扫黑除恶承诺书》2000余份,广泛开展扫黑除恶治乱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加强对缅交流合作。健全完善对缅交流合作机制,合法合规、力所能及地开展对缅交流合作工作。三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治维稳、消防安全等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社会治安平稳,未发生重特大火灾等消防安全事件。四是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今年涉及我委办理人大建议主办件6件,协办件6件;政协提案主办件3件,协办件5件,已全面办理答复完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内设12个机构(正科级)和机关党委,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与信息建设科、法规和综合监督科(行政审批办)、政策研究和体制改革科、疾病防控与卫生应急科、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与药政管理科、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健康产业发展科、中医药发展科、防治艾滋病科、机关党委(人事科、社会组织党建办)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66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6.2万元,占总收入的99.82%;其他收入3万元,占总收入的0.18%。
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增长82.37万元,增长5.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长176.26万元,增长11.83%占,其他收入3万元,对比上年减少93.89万元,减少96.9%。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当中,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增长13.22%,上级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增加58.07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20.6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66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6.83万元,占总支出的57.59%;项目支出704.74万元,占总支出的42.41%;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减少214万元减幅11.4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2万元,增幅3.37%,项目支出减少245.2万元减幅25.81%。主要原因分析:项目经费支出下达时间较晚,年内支出数较少,结转至下一年度支出使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6.8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2万元,增幅3.37%,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人员调入及调整工资原因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89%。人员经费人均支出19.3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人均支出1.8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4.7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5.2万元,减幅25.81%,主要原因分析:项目经费支出下达时间较晚,年内支出数较少,结转至下一年度支出使用。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10类卫生健康支出640.4万元,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56.7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改革、医师资格考试、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及机房租赁经费、爱国卫生运动工作、中医药宣讲等支出;2100302乡镇卫生院,市级订单定向人才培养经费50万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包括艾滋病防治、卫生健康事业省对下转移支付卫生应急、疾病预防控制支出;2101302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67.5万元拨入财政专户;210990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14.49万元,包括卫生健康综合管理、卫生考试考务、医师资格考试及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健康扶贫、医疗事故鉴定、差旅费、各项会议培训等支出。
2.2299901其他支出64.34万元,主要用于下拨各县区经费补助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7.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3%。与上年对比减少248.46万元,减幅13.46%,主要原因分析:204公共安全支出减少41.84万元,210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03.23万元,虽然基本支出增加34.59万元,但项目支出减少237.82万元,占总减少支出的95.7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4.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4%,比上年减少9.19%。主要用于: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3。24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7.29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87元,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44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1,413.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7%,减幅12.57%。主要用于:
2010101行政运行支出714.95万元,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车辆经费、租车费等支出;
2100199其他医疗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56.71元,用于邮电费、差旅费、OA系统维护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201030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0万元,用于支付省内医学院校市级订单定向人才培养经费;
201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0.5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旅费;
201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344万元,用于艾滋病防治工作差旅费、网络信息系统更新、邮电费、咨询费、会议培训、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租车等支出;
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45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缴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8.32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5万元,用于职工大病保险补助缴费。
2101302疾病应急救助67.5万元,转财政专户;
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7.2万元,用于敬老节慰问支出;
210990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14.49万元,市级财政预算补助工作经费,用于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培训、维修费、租车费、健康扶贫工作支出、委托业务费等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49.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万元,支出决算为22.04万元,完成预算的64.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11万元,完成预算的32.1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虽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决算实际支出超预算数的6.2%,但是通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接待,公务接待实际决算支出仅占预算数的32.16%,“三公”经费整体支出控制在年初预算数以内。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5.54万元,增长33.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相比去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相比去年增加7.63万元,增长92.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相比去年减少2.09万元,下降25.5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虽然公务接待支出相比去年下降,但公务用车车辆年限较长,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用较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数大于公务接待费下降数,导致三公经费整体支出相比去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93万元,占72.27%;公务接待费支出6.11万元,占27.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相比去年无增减。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9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相比去年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93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各项卫生健康管理、公共卫生、公立医院改革、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扶贫出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去年增加7.63万元,增长92.04%;增加原因:由于公务用车车辆年限较长,公车维修维护费用较高,导致支出数比去年增长。
3.公务接待费支出6.1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1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指导工作、各县区汇报工作等公务接待支出,接待115批次,38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去年减少2.09万元,下降25.51%。减少原因:通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接待,公务接待相比去年下降。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0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0.79万元,增长0.94%,主要原因在于车辆运行维护经费略微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公务接待、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租车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部门资产总额89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5.27万元,固定资产422.94万元,无形资产33.48万元,其他资产81.7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38.62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8.24万元,无形资产减少1.7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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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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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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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891.70 | 435.27 | 422.94 | 341.17 | 0 | 0 | 81.77 | 0 | 0 | 33.48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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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次决算公开不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相关专用名词。
2019年市卫健委本级决算公开表.xls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3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