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001136101000
临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临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4.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贯彻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8.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的综合改革。
9.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1.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组织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6.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干部保健委员会和市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市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市政府重点督查工作有效落实。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
3.健康扶贫工作扎实开展
4.卫生补短板和中央预算投资项目稳步推进。
5.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不断强化。
6.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扎实开展。
7.计划生育工作扎实开展。
8.中医药服务管理工作全面加强。
9.统筹推进其它卫生计生工作。
10.党建、党风廉政和行业作风建设全面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内设14个科室和机关党委,分别是:
1.办公室
2.人事科(市干部保健办公室)
3.规划财务科
4.政策法规科
5.疾病预防控制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6.卫生应急办公室
7.医政医管科
8.药政管理科
9.妇幼健康和社区卫生服务科
10.中医药发展科
11.计划生育基层指导服务科
1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科
13.基层卫生科
14.防治艾滋病科,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纳入社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2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度总收入合计15868391.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99445.96元,占总收入的93.89%,比上年同期减15.62%;其他收入968945.7元,占总收入的6.11%,比上年同期增94.26%。收入增减主要原因分析:其他收入中省级下拨医师资格考试考务费等虽比去年增加,但财政拨款收入中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相比去年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度支出合计18755735.90元,比上年减少8.15%。其中:基本支出9256320.96元,占总支出的49.35%,比上年同期增13.21%;项目支出9499414.94元,占总支出的50.65%,比上年同期减22.42%。支出增减主要原因分析:虽然工资福利等基本支出相比去年有所增长,但项目支出相比去年减少五分之一,总体支出比去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卫生计生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56320.96元。比上年同期增13.21%,主要原因分析由于调资因素及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加大,人员经费比上年增长16.49%。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1%。单位人均支出200842.9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卫生计生委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99414.94元,占总支出的50.65%,比上年同期减22.42%。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压缩项目经费、上级各项经费下达有所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4类公共安全支出418445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4,为上年度结转资金,用于中缅边境维稳工作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
2.201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782205.80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0,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各项工作及健康扶贫差旅费;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等;网络信息系统购置更新、卫生应急专用装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车辆燃油及维修、资料印制、邮电费、各项会议培训、公共卫生应急消杀药品购置等支出。
3.299类其他支出298764.14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9,主要用于网络信息系统购置更新、劳务费、下拨各县区经费补助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56971.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1%。比上年同期减7.49%,主要原因分析:虽然基本支出中由于调资因素及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长,但是市本级财政压缩项目经费预算、上级各项经费下达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4类公共安全支出4184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同比上年增413.08%。主要用于中缅边境维稳拨付沧源县工作经费、差旅费、办公费、专用材料费、车辆维护费及租用车辆等。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7444.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9%,同比上年减5.31%。主要用于: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36875.4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25514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60655.36元,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4400;
3.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1630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7%,同比上年减9.81%。主要用于:
2010101行政运行支出7064497.4元,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车辆经费、租车费等支出;
21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8405元,用于会议费支出;
2100199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833876元,用于邮电费、差旅费、租用电信机房、OA系统维护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201030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800000.00元,用于支付省内医学院校市级订单定向人才培养经费;
201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2324604.74元,用于艾滋病防治工作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网络信息系统更新、邮电费、咨询费、会议培训、专用材料、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租车等支出;
2010410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82320.06元,用于消杀药品、卫生应急装备购置等支出;
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等支出;
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9000.00元,用于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差旅费、劳务费等支出;
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0982.8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缴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336元,用于职工大病保险补助缴费。
2101302疾病应急救助620000元,转财政专户;
2109901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27000元,市级财政预算补助工作经费,用于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培训、维修费、租车费、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438060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380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比上年增1.54%,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0000元,支出决算为165013.42元,完成预算的48.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预算数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2950.42元,完成预算的5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2063元,完成预算的43.1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用控制在预算数之内。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82117.55元,下降52.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501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4843.07元,下降43.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7174.49元,下降45.0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用控制在预算数之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2950.42元,占50.27%;公务接待费支出82063元,占49.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00%,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2950.42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3.87%。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无增减,购置车辆0辆,比上年同期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2950.42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3.87%,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健康扶贫等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2063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5.01%。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206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5.01%,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督导我市医疗卫生、各项工作及下级单位到市级汇报对接有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财政专户收支预算,未发生财政专户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2378.1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6%,主要增减原因分析:通过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节约各项支出,三公经费控制在预算数之内并相比去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公务接待、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租车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临沧市卫生计生委部门资产总额10571455.85元,其中,流动资产2966541.48元,固定资产7252236.2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2755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29832.3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60050元。规范账务将原固定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及软件调至无形资产5275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6辆,公车改革无偿划转市公车管理中心5辆,账面原值1719890元;捐赠村委会电脑7台打印机2天,账面原值3035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报废车辆1辆,账面原值2308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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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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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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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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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0571455.85 | 2966541.48 | 7252236.27 | 4270000 | 376741 | 0 | 2605495.27 | 0 | 0 | 52755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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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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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846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8.38%,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84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846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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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采购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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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项目 | 采购计划金额 | 实际采购金额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合 计 | 371,160.00 | 371,160.00 | 371,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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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8,460.00 | 338,460.00 | 338,4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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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 | 371,160.00 | 371,160.00 | 371,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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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8,460.00 | 338,460.00 | 338,4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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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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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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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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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一)市政府重点督查工作有效落实。一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30项指标全面完成。全市孕产妇死亡率19.08/10万,控制在25/10万的指标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7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5亿元的176.1%,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8.12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17.96亿元的156.56%,完成向上争取资金38540.6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45660万元的84.41%。二是市政府惠民实事有效落实。“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以县区为单位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覆盖率达100%;妇女常见病筛查率65.54%,超出目标任务(61%)4.54个百分点。儿童营养包有效服用率89.52%,超出目标任务(62%)27.52个百分点。县级综合医院提质达标工程扎实推进,继云县人民医院2017年底第一批通过县级医院提质达标晋级验收之后,临翔区、凤庆县、永德县和双江县人民医院于2018年底第二批通过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验收。三是“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创建工作稳步实施。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大健康产业和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工作,抽调人员组建大健康产业办,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一是紧密型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改革加快推进。9月28日在凤庆县召开了全市深化医改暨紧密型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推进会,全市102家医疗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11家县(区)公立医院建立了一体化管理中心,14家县级公立医院对86个乡镇卫生院进行了实质性全托管。二是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4家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并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凤庆、永德、镇康、双江、沧源5个县完成新一轮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云县被列为全国第二批26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之一,成为云南省唯一的国家级示范县。云县人民医院顺利通过县级医院提质达标晋级验收,是云南省第一批通过验收的20个县级医院之一,也是临沧市唯一通过验收的县。三是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市、县(区)成立了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7家公立医院制定了《公立医院章程》。四是分级诊疗工作有序开展。各县(区)以紧密型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为抓手,初步建立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向二级以上医院上转病人22443人次,二级医院向基层医疗机构下转病人8475人次,下转人次逐年提高。五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持续深化。全市共签约109.367万人,全市居民签约率达44.5%,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率均达100%,重点人群签约率达76.46%。
(三)健康扶贫工作扎实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登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4612户366284人,其中因病致贫返贫率为20.36%。“三个一批”扎实推进,大病集中救治14596人,救治率为99.9%,慢病签约服务33038人,救治率为99.9%,重病兜底保障已救治142人,救治率100%。“四重保障”机制有效建立,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参保率达100%,28种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86.74%,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91.08%。29种大病专项救治6058人,救治进度100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率均达100%。市人民政府与云南阜外心血管病医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筛查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阳性患者450例,已进行免费救治218例。市人民医院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签订协议,已实施心胸外科手术107例,填补临沧在该领域的空白。
(四)卫生补短板和中央预算投资项目稳步推进。我市列入卫生补短板项目8项,总建设规模376448平方米,总投资211454万元,项目累计到位资金75653万元,累计完成投资61576万元,一期项目中临翔区妇女儿童医院,云县、凤庆县第二人民医院项目建筑主体基本完工,双江县第二人民医院项目有序推进。二期永德县第二人民医院已提前实质开工建设,耿马县、临沧市第二人民医院、沧源县国门医院项目基本完成前期工作。
2016年至2018年下达我市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项目16个,总投资24109万元。目前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5个,在建主体工程完工4个、主体在建5个,2018年安排2个项目已开工建设。实际完成总投资17763万元,投资完成率73.68%,中央资金支付11268万元,资金支付率77.88%。
(五)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不断强化。一是医联体建设全面加强。全市有102家医疗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组建专科联盟39个,通过云诊疗平台和可视医疗县县通开展远程医疗3024人次。二是实施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建立预约诊疗、远程医疗、临床路径管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等五项制度,全市16家医院212个病种实行了临床路径管理。三是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推进18项医疗质量核心制度的落实,健全医疗质控体系网络,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四是实施尿毒症患者透析工程和白内障复明工程。全市累计完成白内障手术1763例;救治尿毒症患者958例(血透806例,腹透152例)。五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明显改善,完成45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评和县级初评,达到乡镇卫生院甲等标准18家、乙等标准27家。五是加大卫生人才引进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市关于聘请医疗卫生人才援建边疆帮扶临沧工作方案(试行)》,全市共引进省内外专家团队20个,引进省内外各类专家人才249名,其中引进省外“援建边疆帮扶临沧”专家68名,市、县(区)两级共设立工作站24个。出台《临沧市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18〕204号),明确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和退出保障激励机制。完成基层卫生人员能力提升培训6类449人。
(六)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扎实开展。全市共报告乙类传染病5151例,发病率204.4/10万,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比去年同期下降10.43%,传染病疫情态势总体平稳。死因监测工作实现历史性突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3.61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基础扎实,以乡镇为单位基础免疫疫苗接种率达98%。除临翔区外7县(区)全部通过省市消除麻风病危害考核达标验收,市本级和8县(区)全部通过消除疟疾考评验收。慢性病管理能力有效提升,推进17个乡镇卫生院慢病中心和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启动基层高血压防治项目。开展“5.12”地震灾后卫生应急演练,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逐步增强。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取得阶段性成效,HIV感染者和病人检测发现率85.1%,存活能随访的感染者和病人正在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89.1%,治疗成功率92.6%,实现了无输血传播、母婴传播率低于2%的消除目标。推广社区艾滋病综合防治措施,已覆盖全市8县(区)、61个乡(镇)、256个村(社),服务人口数达87.98万人,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区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经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现规范管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临沧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规划》《临沧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工作方案》于2019年1月19日通过市委常委会研究。
(七)计划生育工作扎实开展。继续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切实加强政策引导,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全市共出生22017人,其中计划内出生18612人,计划生育率为84.53%。2018年共申报国家“三项制度”和其他利益导向政策奖励扶助的对象6275人/户,兑现奖励资金3836.172万元。健全完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制度,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完成计划生育协会各项业务工作。
(八)中医药服务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加快推进市中医(佤医)医院建设步伐,市中医(佤医)医院建设以市、区共建模式按照三级中医医院标准规划建设,规划设置总床位998张,共需人员编制1300人,规划总占地面积130亩,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建设7万平方米。由于市中医(佤医)医院建设周期较长,为储备人才、医院专科发展和服务周边群众,市政府决定在临翔区凤翔路156号将原临翔区民政局办公楼改扩建为临沧市中医(佤医)医院分院。截至2018年底,分院改扩建项目已经市发改委立项批复,设计方案已经市城规委会议通过,正在办理消防审批、工程招标准备等工作,正在落实人员招聘、设备采购等工作。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7.61%的乡镇卫生院、88.09%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88.37%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了中医馆。
(九)统筹推进其它卫生计生工作。一是政策法规工作扎实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法治在线学习合格率达96%。二是做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改革前期工作。认真学习研究国家、省关于机构改革的政策文件,做好机构改革前期准备工作。三是加强对缅交流合作。组织开展中缅医务人员学术交流活动,来自缅甸腊戌市医务人员代表44人参加交流培训。四是全面完成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涉及办理人大建议主办件4件、政协提案主办件8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完毕,面商率、办复率均达100%。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订单定向人才培养: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免费医学生毕业后,按照定向就业协议规定到指定农村乡镇卫生院服务。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3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