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1-09-26 09:58 信息来源: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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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承担临沧市精神心理卫生防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与救助救治、国家健康扶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大病集中救治慢病居家管理及临翔区麻风病防治等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始终坚持市卫生健康委的正确领导,继续严格按照市卫生健康委下达的各项指标完成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市卫生健康委下达的各项指标。

1、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健康扶贫的工作要求,本着以病人为中心和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的理念,发扬锐意创新、积极进取、博爱奉献的拼搏精神。按照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的原则,认真做好全市精神疾病的诊断、治疗、护理、康复指导、心理咨询治疗、精神残疾鉴定、精神司法鉴定、麻风病的诊治、皮肤病及心脑血管疑难杂症的诊治工作。通过多年的临床实践和不断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精神疾病诊疗服务经验。

2、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医疗、医技、护理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努力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安全”的服务;加强药品安全医用耗材使用与管理,保障医疗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杜绝不良事件发生;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渠道,建立院内控制规避不良风险;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遏制医院感染暴发流行;加强后勤管理,保障医院秩序。

3、以《等级医院评审细则》、《优质护理评价要点》为指导,加强医院各科室规范化发展。2009年以来随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在市卫计委的正确领导下,医院高度重视,并结合全市精神卫生现状,创新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明确职能职责,细化分工,充分发挥和院外居家治疗双向转诊管理,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2020年全市在册15178例,治疗14930例(住院治疗554人,居家管理治疗14376人),居家患者病情稳定率94.4%,患者社会功能不同程度的得到恢复,独立外出打工或家属监督劳作的有6200人,占在册患者的41%。累计检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7830例,检出率为7‰;累计建档17830份,建档率为100%;在册人数15430人,在册率为6.08‰,在册管理率为99.4%;在册规范管理率为99%;在册患者治疗人数13359例(住院治疗587人,居家管理治疗14843人,居家治疗率为 94.6%、规律治疗率83.7%;精神分裂症患者治疗人数10623,治疗率94.1%、规律治疗率82.9%;在册居家患者病情稳定人数13984,稳定率达94.8%。确诊患者中未纳入管理前危险分级为3-5级的患者有1027例,通过管理治疗后目前有危险分级3-5级患者667例,已按规范要求进行住院治疗。在册患者疗效评估14337人,评估率95%。有效减轻了国家、社会、家庭、个人的精神疾病负担。实现六赢:患者得安康、家庭得安宁、群众得实惠、政府得民心、社会得和谐、事业得发展。该管治结合模式荣获2016年临沧市科技成果三等奖。

4、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我院迅速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原则,做好救治预案,准备好隔离病房,同时做好人力资源、设备、药品、防护用品、经费等保障,共组建16个新冠肺炎医疗救治队,确保“召即来,来能战,战必胜”对进入医院的患者、家属、职工等所有人员普测体温,发热伴呼吸道症状人员免费提供口罩,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加强住院患者的管理工作,对住院患者认真执行每日普测体温3次,对发现体温超过37.3℃的患者送发热门诊诊治,排查呼吸道传染病及感染新冠肺炎。严格执行家属禁止探视工作。对新入院患者执行缓冲病房过度制度,并要求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2020年我院未发现感染新冠肺炎患者。加强培训、组织开展医务人员培训新冠肺炎相关知识累计296次,完成医博士全员培训共198人,认真组织开展疫情应急演练累计两场次,共参加演练389人次,切实提高了医务人员的疫情防控及医疗救治水平。严格落实职工外出报备制度。按时保质完成政府安排支援任务。年内派出援鄂队员1名,派出核酸采样人员10名援助孟定,派出心理危机干预人员2名援助孟定,圆满完成市卫健委安排援助任务。

5、心聚力创建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医院将创三级甲等医院工作列入2020年度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创等办。创等工作2020427日正式启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按照《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逐条进行梳理,梳理出不合格条款6条,不适应条款9条;二是健全制度,积极提升,完成了制度汇编、职责汇编、预案汇编、流程汇编、应知应会、监管登记本等相关书籍、手册、登记本共计850余册并下发到科室。三是组织开展培训、演练共计222余场次,其中护理52场次,医疗38场次,综合14场次,质控办118场次。组织召开创等工作推进会议20余次。四是自查自纠,落实整改。各科室紧紧围绕评审标准进行4次自评,第四次自评结果为:A条款43.7%,B条款69.44%,C条款97.4%。同时解决好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同时,医院对30条核心条款进行现场评价。医院抽调专家组成三个现场评价检查组,分别到临床、医技科室、护理单元、行政后勤职能部门进行全面督导检查。通过近10个月的努力,医院管理水平、业务技术、医疗服务质量、教学科研、精神文明建设、后勤保障、医院设备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

6.进一步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结合医院发展需求,逐步增加远程会诊、移动护理、预约挂号等模块。完善监控设施建设,提升医院监管效率。

7.加强城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政策的全面落实,有效促进就医患者全面享受政策,推进医院发展。

8.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无不良事件(故)发生。

9.进一步推动医院其他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大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搬迁建设项目工作推进力度;加强固定资产采购及管理,促进设备发挥最大功能;加强绩效考核与运用及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工作,促进医院良性发展;加强精神心理卫生学分会的管理工作,促进学术交流,引进新技术;加强医院内审,规避经济风险;加强医德医疗教育,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加强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加强卫生城市、控烟工作;加强紧急应急处置工作;加强文件处理的规范性、及时性、有效性;加强传染病疫情、麻风病防治,司法鉴定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

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始建于1953年,2004更名为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临沧市第三人民医院)是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内设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医保办、人事科、总务科、重精科、药剂科、门诊部、住院部(六个病区)等16个科室。1个党支部,1个司法鉴定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3其中:事业人员93

离退休人员14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0,813.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9.74万元,占总收入的13.96%;事业收入9,139.36万元,占总收入的84.52%;其他收入164.37万元,占总收入的1.52%。当年各项收入与上年度对比减少18524.08万元,降低63.14 %,主要原因:2019年拨入专项债券20000万元用于医院搬迁建设项目,2020年无专项债券收入,因此收入相比去年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1,3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0.93万元,占总支出的23.48%;项目支出16,360.87万元,占总支出的76.52%;当年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增加10078.87万元,增加160.4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精神病专科医院搬迁项目开展支出增加,导致总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20.93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972.07万元,降低16%。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10.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10.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05%。人员经费人均支出13万元/人/年,日常公用经费人均支出8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360.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071.86万元,增长5561%,主要原因是精神病专科医院搬迁项目开展支出增加,导致总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10类卫生健康支出,2100205精神病医院,麻风病人生活费12万元,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经费11.96万元。公立医院综合医疗项目资金3237.42万元。

2.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经费530.01万元。

3.229类其他支出,2290402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2569.3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5.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2%。与上年对比增加383.1万元,增长25.84%,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1.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主要用于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33.22万元,2080505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21.31万元,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53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8.52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1,603.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94%。主要用于21002公立医院960.85万元,21004公共卫生530.1万元,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2.23万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90.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90.7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控制在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对比去年无增减。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对比去年无增减。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对比去年无增减,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对比去年无增减。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万元,对比去年无增减,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属于事业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部门资产总额42578.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771.86万元,固定资产5491.86万元,在建工程16179.14万元,无形资产511.4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09.1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5.8万元,增长5.29%,流动资产减少14919.14万元,降低39.58%,在建工程增加13764.7万元,增长570.1%,无形资产增加102.8万元,增长25.15%。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63.67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2578.99

22771.86

5491.86

2769.75

0

0

2722.11

0

16179.14

511.4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2.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2.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0.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4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2020年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单位项目绩效自评金额455.8万元,共3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455.5万元,支出455.5万元,支出率100 % 。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0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等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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