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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临沧市中医药管理局、临沧市防治艾滋病局牌子。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56号)执行。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的措施。
2.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
3.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4.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5.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办法,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8.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9.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0.负责区域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实施中医药地方性法规。拟订区域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协同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
12.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3.推进临沧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14.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5.负责临沧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正处级行政单位1个即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直属事业单位8个,其中正处级事业单位1个,即市人民医院(财政差额供给)内设67个科室;副处级事业单位1个,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政全额供给)内设13个科室。正科级事业单位6个,市中医医院(财政全额供给)内设17个科室,市精神病专科医院(财政全额供给)内设13个科室,市妇幼保健院(财政全额供给)内设4大业务部门,11个职能科室;市中心血站(财政全额供给)内设7个科室,市卫生监督局(财政全额供给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内设5个职能科室,市健康教育所(财政全额供给)内设5个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效显著。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卫生健康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联防联控、群防群治,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有效的防控措施。2月1日,临沧市报告首例武汉输入确诊病例,2月15日治愈出院。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参与处置“11.04”缅甸疫情输入突发事件,迅速抽调全市医务人员和流调专家奔赴孟定镇开展支援工作,采取居家隔离、全员核酸检测等措施,截至11月12日14时,孟定镇坝区和清水河、班幸片区全员核酸检测任务圆满完成,1名确诊病例、2名无症状感染者于11月17日治愈出院。11月23日解除封控和居家隔离,期间未发生本地病例和当地传播,孟定疫情防控取得全面胜利。同时,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制定了应对疫情防控方案预案,开展了17期风险评估,组织实施核酸检测能力建设,截至11月30日,全市核酸检测日单检能力达22954人份。进一步规范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管理、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强化物资储备和业务培训,建立长效机制,抓实抓细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
2.项目建设和健康扶贫扎实开展。实施“双能力提升”工程,列入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5.62亿元;加快推进卫生补短板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2.53亿元,累计到位资金11.96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在建项目8个,完成投资3.06亿元。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搬迁建设项目有序推进,2020年4月7日正式动工,完成投资11679万元。2020年申报获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1亿元,申报获得抗疫特别国债资金3.1亿元。
3.健康脱贫攻坚行动任务全面完成,2020年全市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90.83%。“三个一批”中实施大病集中已救治1.2万人,救治进展100%;慢病签约服务已管理4万人,救治进展99.3%;重病兜底保障126人,救治进展100%。救治36种大病患者 9003人,救治进度10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患者履约率达到100%。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市14所县级公立医院达到二级医院基本标准,每个乡(镇)均有1所标准化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均有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全市149个医疗机构开展先诊疗后付费和即时结报“一站式”结算服务。
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临沧市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深化治理机制改革,保障医共体科学发展和有效运行。完善内部管理运行机制,提高医共体管理和运行效率。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待遇水平。协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同步推进药品、耗材、设备供应保障机制改革。通过改革,逐步建成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保基金“杠杆”效应显现,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进一步得到缓解。
5.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持续加强。加强学科建设,临翔区人民医院耳鼻咽喉科、云县人民医院口腔科被评为2020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双江自治县人民医院消化内科、临翔区人民医院老年病科和凤庆县人民医院口腔科被评为2020年“补短板”重点专科培育项目。实施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五大中心”建设成效明显,5个县(区)人民医院胸痛中心已通过国家级验收;3个县(区)人民医院卒中中心和永德县人民医院创伤救治中心通过省级验收;6个县(区)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通过市级验收,实现市、县(区)两级“危重救治中心”全部完成标准化建设。临翔区、凤庆县人民医院晋级为三级医院,启动新一轮二级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继续深入开展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
6.疾病防控与卫生应急体系建设不断强化。全市传染病发病率160.6490/10万,相比去年同期(191.6431/10万)下降16.17%,继续保持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全面通过国家消除疟疾考核评估认证,8县(区)全面通过省级消除麻风病危害复核验收。顺利实现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三个90%”和“两个消除”的既定目标,艾滋病疫情态势趋于平稳,快速上升的总体态势得到遏制。慢性病防治工作稳步开展,临翔区通过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审,凤庆县慢性病综合示范区创建通过省级验收。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全面推进,全市以县(区)为单位各疫苗报告接种率均达95%以上,继续巩固和维持无脊灰状态,乙脑、百白破等疫苗针对疾病降至历史最低水平。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村(社区)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室建成率达67.55%、全市学校心理辅导室建成率达100%,培养社会心理服务工作队伍、志愿者队伍3716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共创建国家卫生县城2个、省级卫生城市1个、省级卫生县城7个,共创建省级卫生乡(镇)26个。
7.人口监测家庭发展和妇幼健康稳步实施。牵头起草并以市政府办文件印发《临沧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临沧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加强政策引导,落实利益导向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完成2019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资金决算、兑现及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做好2020年国家“三项制度”奖扶、特扶对象及其他利益导向政策相关资金的申报工作。健全完善一部手机办事通网上生育登记管理制度,做好人口监测、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计划生育协会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全市计生保险参保家庭达9.24万户,同比增长143%,全年理赔保险金175.26万元。
8.继续实施关爱妇幼健康行动,孕产妇死亡率为10.11/10万,控制在18/10万以内;全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67‰,婴儿死亡率5‰,分别控制在8‰、6‰以内。持续抓好消除“三病”母婴传播工作,年内临翔区消除试点工作将接受国家终期评估。持续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妇女常见病筛查项目,全面提升妇女儿童重大疾病防治水平。加快妇幼保健机构等级创建步伐,云县妇幼保健院将接受市级等级评审。
9.基层卫生与药政管理工作持续加强。开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2020年小勐统、洛党等4家乡(镇)卫生院进入国家推荐标准公示阶段,其他33家省甲级标准卫生院和13家国家基本标准卫生院处于省级复核评审阶段。全面完成6个心脑血管救治站和11个慢病管理中心建设任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工作持续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得到巩固深化,村卫生室药品配备品种不少于80种。
10.中医民族医药和健康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加快推进市中医医院(佤医医院)本院规划建设工作,多渠道争取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落实医院规划用地等前期工作,力争尽快启动建设。凤庆县中医医院申报的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顺利通过省级达标验收。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能提供6类以上非药物中医药服务、90.96%的村卫生室能提供4种以上非药物中医药服务,84个乡(镇)卫生院和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了中医馆,占比达100%。
11.法规综合监督和卫生人才工作持续强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政务服务事项中非必需证明材料,落实“最多跑一次”政策要求。推进和加强职业卫生工作,加强职业卫生和尘肺病攻坚行动,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执法工作。加强全行业卫生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全市检查疫苗接种机构109家,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893户,下达监督意见书108份,立案查处医疗乱象案件24件,罚款80300元;取缔无证牙医摊点15个、拆除非法医疗广告126条。
12.卫生人才工作持续加强,牵头起草并以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印发《新一轮聘请引进医疗卫生人才援建边疆帮扶临沧工作方案》(临办通〔2020〕70号),指导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8名,完成全省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幅度增加名额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436人,完成援鄂医疗队员17名编外人员的招聘工作。推荐报送国家级表彰先进个人1名,推荐参加省级表彰先进个人28名、先进集体16个、优秀共产党员8名,先进基层党组织6个。
13.统筹推进其他卫生健康工作。一是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与干部职工签订《扫黑除恶承诺书》2000余份,广泛开展扫黑除恶治乱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加强对缅交流合作。健全完善对缅交流合作机制,合法合规、力所能及地开展对缅交流合作工作。三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治维稳、消防安全等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社会治安平稳,未发生重特大火灾等消防安全事件。四是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今年涉及我委办理人大建议主办件4件,协办件4件;政协提案主办件8件,协办件3件,已全面办理答复完毕。
14.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和行业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充分利用“云岭先锋”APP平台完善党员积分制管理,组织市中心血站党支部党建业务“观摩”活动、“基础党务知识竞赛”活动和“七一”庆祝建党活动,积极推进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召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完成委机关廉政风险岗位全面排查,党组主要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卫生健康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组织开展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完成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及公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8个;差额供给单位1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6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18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1392人。在职实有144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00人,财政差额补助947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42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439人。
车辆编制40辆,实有车辆3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1,531,310.7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1,531,310.7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336,810.77元,主要原因:由于613新招入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工资等财政投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1,531,310.77 元,其中:本年收入171,531,310.7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1,531,310.77元(本级财力171,531,310.77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336,810.77元,主要原因:由于613新招入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工资等财政投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1,531,310.77 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1,531,310.77 元,其中:基本支145,581,310.7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986,810.77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613新招入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工资等基本支出财政投入增加。项目支出 25,9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5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压缩项目经费支出,相比上年项目经费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06,605.36元,卫生健康支出138,771,023.15元,住房保障支出9,499,790.16元,教育支出153,892.1元。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06,605.36元。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624,345.60元,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9,808,191.92万元,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583,011.84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91,056.00元,用于死亡和抚恤费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138,771,023.15元。
2100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8,579,484.82元。
2100101行政运行6,270,147.32元,用于市卫健委行政工资福利支出6,270,147.32元。
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309,337.50元。
21002公立医院73,325,139.81元。
2100201综合医院49,254,244.75元,用于市人民医院工资福利支出48,254,244.75元,人才引进奖励1,000,000.00元
2100202中医医院14,530,920.26元,用于市中医院院工资福利支出7,020,920.26元,人才引进周转房及交通补助500,000.00元,公益性岗位及编外人员补助2,520,000.00元,在编及人才引进人员绩效工资3,990,000.00元,2021年人才引进人员奖励经费500,000.00元。
2100205精神病医院9,539,974.80元,用于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工资福利支出9,259,974.80元,麻风病人补助200,000.00元,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补助80,000.00元。
2100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800,000.00元。
2100302 乡镇卫生院500,000.00元,用于市卫健委订单定向人才培养支出。
2100399乡村医生补助1,300,000.00元,用于市卫健委乡村医生补助支出。
21004公共卫生39,436,321.34元。
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1,658,971.62元,用于市疾控中心工资福利支出11,458,971.62元,行政事业性收入成本支出经费100,000.00元,中德财政合作承诺项目经费50,000.00元,结核病还本付息项目经费50,000.00元,重点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经费100,000.00元。
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1,427,899.32元,用于市卫生监督局工资福利支出1,382,899.32元,卫生罚没收入15,000元。
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10,282,596.12元,用于市妇幼保健建工资福利支出10,282,596.12元。
2100405 应急救治机构450,000.00元,用于市卫健委疾病应急救助资金100,000.00元,市人民医院急救车辆运行经费350,000.00元。
2100406采供血机构13,491,854.28元,用于市中心血站工资福利支出5,261,854.28元,专项业务经费8,230,000.00元
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600,000元,用于市疾控中心重点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100,000.00元,用于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经费500,000元。
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995,000.00元,市卫健委用于艾滋病防治经费700,000.00元,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补助经费250,000.00元;市健康教育所健康教育综合业务费45,000.00元。
21007计划生育事务810,000.00元。
21007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810,000.00,计划生育奖励专项配套经费810,000.00元,市卫健委计划生育奖励配套经费支出810,000.00元。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3,600,077.18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600,077.18元。
21016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60,000.00元。
21099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160,000.00元。
210990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160,000.00元,用于医疗事故鉴定支出50,000.00元,健康扶贫支出50,000.00元,卫生考试考务支出700,000.00元,卫生健康综合管理支出360,000.00元。
2210101住房保障支出9,499,790.16元,用于市卫健委及下属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45,581,310.77元,项目支出25,950,000.00元)
301工资福利支出138,805,774.95元(其中:基本支出132,295,774.95元,项目支出6,510,000.00元)
01基本工资39,458,772.00元(其中:基本支出36,938,772.00元,项目支出2,520,000.00元)
02津贴补贴21,354,6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1,354,660.00元)
03奖金1,467,99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67,998.00元)
07绩效工资41,861,286.00元(其中:基本支出37,871,286.00元,项目支出3,990,000.00元)
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583,511.84元(其中:基本支出12,583,511.84元)
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729,464.46元(其中:基本支出8,729,464.46元)
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656,314.72元(其中:基本支出2,656,314.72元)
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94,477.77元(其中:基本支出1,194,477.77元)
13住房公积金9,499,790.16元(其中:基本支出9,499,790.16元)
14医疗费54,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4,000.00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8,841,138.7元(其中:基本支出2,921,138.70元,项目支出15,920,000.00元)
01 办公费718,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93,900.00元,项目支出24,500.00元)
02 印刷费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
03 咨询费元(其中:基本支出元)
04 手续费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元)
05 水费4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000.00元)
06 电费10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5,000.00元)
07 邮电费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元)
11 差旅费1,22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2,000.00元,项目支出1,200,000.00元)
13 维修(护)费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
14 租赁费50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500,000.00元)
15 会议费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0元)
16 培训费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0元)
17 公务接待费104,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4,500.00元)
18 专用材料费4,33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4,330,000.00元)
26 劳务费2,00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2,000,000.00
元)
27 委托业务费6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60,000.00
元)
28 工会经费371,336.40元(其中:基本支出371,336.40元)
29 福利费287,502.3元(其中:基本支出287,502.3元)
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85,000.00元,项目支出200,000.00元)
39 其他交通费用1187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3,700.00元,项目支出650,000.00元)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82,9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47,900.00元,项目支出6,735,000.00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864,397.12元(其中:基本支出10,364,397.12元,项目支出3,500,000.00元)
01 离休费772,7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72,760.00元)
02 退休费9,794,48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94,481.12元)
05 生活补助91,056.00元(其中:基本支出91,056.00元)
06 救济费20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200,000.00元)
07医疗费补助1,70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1,700,000.00元)
09 奖励金元1,50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1,500,000.00元)
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元(其中:基本支出元,项目支出元)
307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10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100,000.00元)
02国外债务付息10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100,000.00元)
310资本性支出2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20,000.00元)
02办公设备购置2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20,0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上级配套事项
1.功能分类科目2100199招聘特岗医生项目市级补助经费,金额155,000.00元,主要用于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项目市级配套经费,每人每年中央补助30000元,省级补助15000万元,市级承担配套补助5000万元。
2.功能分类科目2100799计划生育专项经费,金额810,000.00元,用于对计划生育家庭按国家和省级的奖励扶助政策规定给予的各项奖励扶助,在中央和省级承担补助后,剩余所需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2:8的比例承担。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分类科目2100399乡村医生补助,金额1,300,000.00元,用于对全市乡村医生给予财政补助,按全市乡村医生人数每人每年补助600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采购预算资金499,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9,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96,010.00元,较上年减1,657,490.00
元,下降62.4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67,010.00元,较上年减少102,490.00元,下降21.8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67次,共计接待642人次。
减少的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9,000.00元,较上年减少2,555,000.00元,下降80.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减少800,0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9,000.00元,较上年减少755,000.00元,下降55.3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9辆。
减少的原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全厅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艾滋病防治经费700,000.00元,用于最大限度发现、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有效控制性传播,继续减少注射吸毒传播,消除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新发感染率和艾滋病病死率、减少对受艾滋病影响人群的歧视、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在继续扩大咨询检测覆盖面的基础上,艾滋病疫情得到有效遏制,年新发报告HIV感染者和病人数逐年下降。抗病毒治疗比例85%,艾滋病抗体检测人次数100万人次,中医药治疗艾滋病人数1600人,抗病毒治疗有效率达90%。
2.专项业务补助经费8,230,000.00元,用于市中心血站开展采供血业务经费补助,保障全市医疗单位用血安全。全年计划采血18000人,全年计划采供血63630个单位,确保临床安全输血,无通过输血感染病事故发生率100%,献血者满意率90%。
3.市人民医院人次引进补助1,000,000.00元,有效解决临沧市级卫生医疗机构人才紧缺问题,提升卫生医疗服务水平,为“临沧健康”提供强有力人才保障。招聘完成人数7人年终考核合格率100%。
4.临沧市中医医院人才引进周转房租金补助经费及交通补助经费500,000.00元,落实引进人才10套周转房,20人交通出行补助,保障引进人才留得住;公益性岗位及编外人员补助经费252万元完成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0人招聘编外护理人员35人,年终考核合格率100%,在编及人才引进人员绩效工资399万元,在职发放绩效人数45人,人才引进发放绩效人数50人,保障市中医院在职及引进人才收入水平,稳定中医卫生人才队伍。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是针对基层(乡镇)全科医生和执业医师紧缺的问题,招聘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将所聘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非常设岗位,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由县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派驻至指定的乡镇卫生院开展诊疗工作。
订单定向人才培养: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免费医学生毕业后,按照定向就业协议规定到指定农村乡镇卫生院服务。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84,452.1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03,309.9元,主要原因: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
项目公开
一、项目名称
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补助经费
二、立项依据
《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县区卫生健康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保障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签约服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代缴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0〕337号),下达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资金1,084,200.00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准确把握“慢病”分类标准。主要包括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重型精神病4类重点慢性病。
(二)定期随访贫困慢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根据贫困患者病情需要,调整随访频次,确保及时掌握患者病情。
(三)加强基本医疗服务,通过签约服务落实慢病分类救治任务。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贫困慢病患者个性化服务包,落实好慢病长处方、延处方等便民惠民措施。
(四)贫困慢病患者需要慢病门诊治疗的。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并建立慢病管理手册,引导其到定点医院进行治疗,由家庭医生开具定点医院慢病门诊处方,按照门诊实际发生费用的80%予以报销,切实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预算市级财政安排项目资金25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于2021年12月完成。
八、项目实施成效
2020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贫困户、脱贫户、退出户)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重点做好对已签约贫困人口中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患者的规范管理与健康服务工作,并加强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政策衔接。将贫困户、脱贫户纳入签约范围,2022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家庭医生团队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有序推进签约全覆盖。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36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