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卫生监督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24 14:56 信息来源: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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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卫生监督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工作。

2.依法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工作。

3.对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4.开展辖区内的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受理群众投诉,违法行为举报的调查和处理。

5.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6.承担上级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严厉打击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

为持续推动、精准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工作,提高对新形态的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打击能力,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对全市1378家医疗机构、49家养老机构开展监督检查,查处医疗机构违法案件数79个,罚款金额26.87万元;查处传染病防治案件数58个,罚款金额6.17万元;查处无证行医案件数22个,罚款金额40.85万元。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有效的规范了医疗卫生秩序,净化了医疗服务市场。

2.抓好公共场所和餐饮具消毒工作

以“创卫”、传染病防治的工作要求,对全市5234家公共场所、25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对公共场所存在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健康证过期、布草间、消毒间设置不规范、未配备布草柜、消毒柜等问题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住宿业、理发店等重点公共场所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结合重点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和公共场所双随机工作检查。共检查住宿业、公共浴室、美容美发、超市、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3824户次,对违反法律法规的261个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9.08万元;餐饮具集中消毒案件15个,罚款金额0.5万元。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公共场所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卫生意识,消除安全隐患,为公共场所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完善管理措施,加强自身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3.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

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及文件要求,对全市1011所学校饮用水、教学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治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120个单位进行行政处罚,下发意见书176份,要求限期整改。

全市共有集中式供水单位33家,33家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督覆盖率已达100%。各县区通过查看现场和查阅资料的方法,对水厂的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水源防护情况、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情况、水质消毒情况、水质自检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发现3家水厂出厂水、末梢水不合格,3家供管水人员健康证过期,1家卫生许可证过期,查处案件7个,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20份,罚款人民币0.365万元。

4.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升全市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强化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减少职业病危害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健康权益。职业卫生用人单位监督全覆盖。各县区对用人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场所检测情况、人员健康体检情况、培训情况等对存在问题单位进行警告、罚款。全市职业卫生共查处案件9件,罚款人民币0.1万元,案件现已全部结案。

5.扎实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改革工作

市政府、市卫健委高度重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改革工作,按照省、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改革要求,目前临沧已完成改革,已经按新的协管模式开展协管工作,有力的缓解了当前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人员严重不足与工作任务重、要求高的矛盾。监督协管人员由各县(区)卫生健康局统一招聘,各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统一管理使用,负责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培训指导,制定卫生监督协管经费使用、绩效考核分配方案。通过积极争取卫生监督协管项目补助经费各县区标准人均不低于2.5元,为全市卫生健康执法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按月经费保障协管员基础工资,推行合理有效的专职协管员补助标准,统计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量,测算绩效。

我市协管员共有105人,各县(区)执行的人均经费分别是沧源县3.7元/人、临翔区3元/人、永德县3元/人、双江县2.5元/人、云县2.5元/人、凤庆县2.5元/人、镇康县2.5元/人、耿马县2.5元/人。

6.加强宣传,注重培训

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多举措加强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分别组织举办职业卫生用人单位管理、全市卫生监督人员、全市托育机构卫生保健适宜技术、组织临翔区公共场所负责人“创卫”工作、市(区)两级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餐饮具消毒单位企业负责人和卫生监管培训班6期,参训人数达1052人。

全年共开展服务企业进企业宣传活动、第21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市卫健委组织的全国爱国卫生月宣传、5.20中国学生营养日宣传、“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世界艾滋病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084份,现场咨询359人次。

7.高效完成国家、省级双随机抽检工作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3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2023年双随机抽检任务涉及临沧市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等专业1081家被监督单位,在2022年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一单两库”,加强与疾控机构的协调,按照“双随机”工作要求,正确认识、重点突出、专常结合、狠抓落实、注重质量,监督执法全过程按要求使用手持执法终端逐项进行监督检查,强化信息报送和问题反馈,确保上级能够实时掌握工作动态,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经过努力,已于2023年11月23日圆满完成2023年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任务,监督完成率97.13%,监督完结率100%。抽查中对违反法律法规的216个案件进行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66000万元,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将双随机任务完成情况公示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

8.执法办案情况

案件数逐年提升,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全市共完成案件总数616个,罚款金额89.45万元,其中,医疗机构案件数79个,罚款金额26.87万元;传染病防治案件数58个,罚款金额6.17万元;无证行医案件数22个,罚款金额40.85万元;放射卫生案件数19个,罚款金额3.40万元;妇幼健康案件数17个,罚款金额0.7万元;血液安全案件数0个,罚款金额0万元;公共场所案件数261个,罚款金额9.08万元;职业卫生案件数9个,罚款金额0.1万元;学校卫生案件数120个,罚款金额0万元;生活饮用水案件数7个,罚款金额0.365万元;餐饮具集中消毒案件数15个,罚款金额0.5万元;消毒产品案件数9个,罚款金额1.41万元;

9.投诉举报处理情况

共处理投诉举报5件,查处率100%、办结率100%。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分别是办公室、公共卫生监督室、医疗卫生监督室、卫生监督信息室、办证室、财务室。无所属单位。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沧市卫生监督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卫生监督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卫生监督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卫生监督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36.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90万元,占总收入的98.76%;其他收入2.94万元,占总收入的1.24%。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4.11万元,下降9.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58万元,下降8.80%;其他收入减少1.53万元,下降34.23%。

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因工作安排财政项目资金收入较上年减少,故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本年度公益性岗位工资收入较上年度减少,故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卫生监督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4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29万元,占总支出的73.36%;项目支出64.39万元,占总支出的26.64%;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5.37万元,下降9.5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12万元,增长3.58%;项目支出减少31.49万元,下降32.84%。

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调入1人,一般公用经费及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加,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度增加;因本年度工作安排财政项目资金收入较上年减少,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卫生监督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7.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12万元,增长3.57%。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调入1人,一般公用经费及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加,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度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1.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8%。2023年度人均基本支出17.73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卫生监督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3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1.49万元,下降32.84%。主要原因为:因工作安排财政项目资金收入较上年减少,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减少。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情况为:1.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1.21万元;2.卫生监督执法综合办案经费3.70万元;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结算资金30.62万元;4.2023年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经费4.50万元;5.2022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省级补助资金1.58万元;6.2022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结算经费15.00万元;7.卫生监督工作经费7.7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卫生监督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8%。与上年相比减少22.58万元,下降8.80%,主要原因是:因本年度工作安排财政项目资金收入较上年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5%。主要用于离退休公用经费及退休人员原渠道列支经费、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6.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0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万元,决算为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购置公务用车,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2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0万元,决算为0.2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7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2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无外事接待费支出,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卫生监督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本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购置公务用车,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0万元,决算为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为: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加强公务接待审批,规范公务接待行为,精简和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相等。其中: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法与上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度相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度相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相等的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加强公务接待审批,规范公务接待行为,精简和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卫生监督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卫生监督工作相关联接待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卫生监督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9万元,比上年增加1.23万元,增长8.2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入1人,一般公用经费及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加,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度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卫生监督局资产总额38.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68万元,固定资产33.59万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80万元,增长78.24%,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15万元,增长170.00%,流动资产增加4.35万元,增长34.96%。固定资产增加的原因是由其他单位划拨固定资产,故固定资产增加;流动资产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往来款结存较上年度增大。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临沧市卫生监督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64.39万元,共7个项目,覆盖率为100%。其中财政项目经费56.61万元,非财政项目经费7.78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36100101111

附件【临沧市卫生监督局2023决算公开表格2024092408305027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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