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临沧市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22-01-25 10:3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云发〔2020〕18号)精神,有效推动我市中医药在传承创新中实现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临沧市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目的及意义

  《实施意见》从思想认识、制度保障、学术发展与实践运用上落实中西医并重方针,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以推进继承创新为主题,以提高中医药发展水平为中心,以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和政策机制为重点,以增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进一步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促进中西医协同协作,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促进卫生、经济、科技、文化和生态文明发展中的独特作用,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振兴和产业发展,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临沧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从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改革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等6个方面,提出了临沧市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的22条具体措施。

  《实施意见》提出要不断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市、县(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按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将市中医医院(佤医医院)建成特色显著、综合服务能力较强的市级龙头中医医院。到2022年,80%的县(区)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实施基层中医药提质增效工程,到2022年,争取8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达标;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且中医类别医师占比达20%以上;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和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实施意见》强调要不断加强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和服务能力提升。要积极开展市级中医专科建设,做优做强骨伤、肛肠、妇科、针灸、推拿、肿瘤、心脑血管病、脾胃病、风湿病等中医传统优势专科专病,逐步形成省、市中医临床重点专科群。培育以佤医医药为重点的民族医药学科建设。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力争到2025年建设1-2个国家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4-6个省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到2022年推广不少于30个中医治疗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深入实施中西医结合治疗艾滋病项目,以传染病、疑难病种、急危重症协同诊治,全面推进中西医协同协作服务模式,提高传染病、重大疑难疾病的临床救治水平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到2025年,建成1个以上省级中西医协同协作基地,推广30个左右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

  《实施意见》明确要不断提高中医药产业发展质量。以临沧市道地药材和民族药为重点,加强濒危中药材资源保护和利用;以市场为导向,开展良种引进、筛选、种苗繁育、种植技术研究和试验示范,筛选一批适宜临沧市种植、经济价值高、市场前景好的大宗药材品种,建设一批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重点推进适合在临沧本土种植的滇龙胆、云茯苓、滇重楼等中药材品种规模化发展,不断做大滇鸡血藤、石斛、滇黄精等一批有特色、经济附加值高、市场潜力大的中药材品种。以提升中药材产品质量为核心,以道地药材的深度开发、传统名优中成药开发为重点,建立中药材种植质量标准体系和产品溯源体系,重点打造滇龙胆、滇鸡血藤、云茯苓、诃子、滇黄精等道地药材品牌,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强的“临药”知名品牌和拳头产品,积极引导支持注册商标和品牌建设,培育复方滇鸡血藤膏、藿香正气水、香砂胃痛散等成为全国知名品牌。

  《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加强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建设及中医药临床科研领军人才和学术带头人培养。加强全科医生、中医护理骨干、基层中医药以及民族医药、中医药健康服务、医院信息化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薪酬制度。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注重发现和推介中青年骨干人才和传承人。

  四、保障措施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制定具体落实举措,将《实施意见》实施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相关部门要细化本部门的具体措施。要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动员社会各方共同支持中医药发展。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督促推进部门责任落实,定期将实施意见落实情况报市委、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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