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临沧市智慧医疗建设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1-07-03 22:1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近日,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临沧市智慧医疗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便于各级各部门更好地掌握《实施方案》相关内容,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工作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临沧市委办公室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10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快“数字临沧”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要求,通过建设市级数字医疗公共服务平台和县域医共体信息平台,实施全市智慧医疗建设,着力提升我市卫生健康信息化水平,促进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与管理能力大幅提升。

  二、建设目标是什么?

  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推进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共享互通,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重点,以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路径,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2021年底实现市级数字医疗公共服务平台和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平台“云县模式”同步推广应用,2023年二级以上医院达到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4级水平。结合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促进医疗健康服务供给便民惠民,推广掌上便捷医疗、远程医疗村村通,丰富群众就医体验,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三、建设原则是什么?

  (一)分级建设,整体推进。按照国家《区域全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建设市级数字医疗公共服务平台,各县(区)负责建设本地医共体信息化平台。各县(区)在现有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成果基础上,保留有自身优势的功能应用,云县医共体进一步优化提炼信息化建设经验与成果,推广延伸至市级和各县(区)医共体平台,结合实际取长补短。

  (二)市级统筹,分类实施。一是各县(区)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已形成成熟方案正在实施的,可参照“云县模式”进行优化完善,借鉴云县医共体信息化平台成熟的技术及功能应用进行补充提升;二是尚未形成建设方案且未启动建设的县域医共体,可整体引入云县医共体信息化系统,结合实际取长补短,保留自身可用的模块,不断进行升级改造完善。

  (三)整合资源,集约建设。强化对现有信息化资源的整合利用,避免重复建设。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5G传输等信息技术,集中建设和分级部署相结合。

  (四)健全标准,注重安全。所建系统要符合国家卫生医疗信息化互联互通标准,统一编码、信息数据接口、传输协议,建立“分级授权、分类应用、权责一致”的管理制度,加强数据安全保护,确保信息管理主导权、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护个人隐私安全。

  四、有什么建设内容?

  围绕总体框架“1+8+X”实施,即:建设1个市级数字医疗公共服务平台,8县(区)医共体信息化平台,基于标准应用加个性化服务、慢病管理、互联网医院等功能拓展的X平台。

  (一)建设市级数字医疗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实现全市健康医疗数据汇聚、共享互通和大数据应用。建设市级卫生健康平台数据中心,由市级平台对各县(区)医共体数据进行提取汇集,实现市、县(区)纵向联通,区域内各医疗机构横向联通,消除行业内信息孤岛,促进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服务双向转诊、分级诊疗、远程会诊,社会办医疗机构有序规范接入。运用大数据分析,开展行业监管、预测评估,逐步完善平台应用系统开发,完成影像、检验、检查等中心建设,完善人事、设备、基建等信息模块,同时嵌入疫情防控、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全流程管理、重点人群管控等业务系统。尽可能多的开发与卫生健康相关的信息化应用功能,逐步拓展完善。建设数字医疗共性服务组件库,扩大共性模块复用度,降低建设和维护成本,支撑全市互联网医疗、智慧医疗、医联医共信息融合、全民健康信息管理、远程医疗、健康医疗大数据等应用。

  (二)建设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平台。提炼云县医共体模式要点,加强”云县模式“产品化可复制性工作,重点实现县域医共体丰富功能应用和患者端便利服务,在8县(区)推广云县在医共体信息化经验与成果,遵照医共体信息化建设规范要求,建设基于智慧型医共体平台的业务应用系统,完善慢病管理、双向转诊、远程会诊、健康资讯、在线问诊等服务功能,建立医学检验中心、影像诊断中心、心电诊断中心、病历诊断中心,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电子病历与电子健康档案交互共享,对常见病种及疑难重症统计分析,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医共体内成员单位开展规范诊疗、合理用药、医保资金使用、药房库存、次均费用、床位使用、财务收支、运营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管。加强大数据统计分析运用,提高医疗机构运营管理效率,降低医疗业务运行成本,节约医保资金。按照国家标准,统一数据接口,为实现全市资源共享奠定基础,满足平台运转基本功能的使用。

  各医共体信息化产商、供应商要按照统一要求开放信息系统软件及数据接口,全面借鉴推广云县智慧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模式,在医共体信息化系统引入、开发、改造、数据接口等环节全力支持与配合。

  推广智慧便捷医疗服务,方便群众就医,提供线上预约挂号、智能导诊、掌上支付、就诊提醒、诊间结算、检验检查报告查询等便民服务,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向居民提推送健康咨询服务,预防或推迟疾病的发生,促进“医防融合”。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三)加强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医共体总医院主动承担对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指导、技术扶持、运营监管等工作,依托智慧型医共体平台和数据交换体系,加强日常监管,医共体内数据共享互通,促进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统一业务标准,规范诊疗流程,同质化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按照《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要求,加强医院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系统建设,着力提升医院信息化水平,完善平台应用功能,满足医疗业务系统使用,配置与平台对接所需的前置设备,提升改造医院内部信息化环境。

  (四)建设卫生信息专网。依托电子政务网,建设满足互联互通、医学影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相关数据传输要求的卫生信息专网,建立市、县(区)两级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按照现行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从物理安全、终端安全、云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等层面,保证信息系统整体的安全保护能力,不断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化相关技术标准和安全防护体系。

  (五)共建共享,保障运维。开发接入“数字临沧”的信息数据接口,推送卫生健康行业数据,加强与公安、民政、人社、扶贫等部门信息系统和第三方平台的对接,实现与全省健康信息平台对接有效对接,数据共享。

  五、实施步骤是什么?

  临沧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以统一标准、平台集中、规范接口、促进应用为重点,分两期实施,一期重点实施市级数字医疗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二期开展8县(区)医共体信息化及后续业务拓展建设。第一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调研摸底阶段(2020年10月—2021年2月)。依据《省统筹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对市内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情况及各县(区)医共体建设情况进行调研,摸清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水平、业务系统等现状,制定完成临沧市数字医疗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二)建设部署阶段(2021年3月—2021年10月)。编制智慧型医共体平台规划方案,开展可行性论证分析,预算平台建设经费,筹集资金,公开招标,分批次开展工作。

  统一平台接入标准和应用系统接口标准,完成全市医疗基础数据收集,开展医疗机构数据传送信息平台联调测试工作,畅通各医疗卫生机构电子病历数据传输,建立区域电子病历数据库,实现各级医疗机构电子病历互通共享;完成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HIS及相关医保系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系统等接口改造,以身份证号为主索引,实现区域内医疗机构诊断、用药、检查、住院等诊疗信息的交换与共享。

  同步统筹开展市、县(区)两级智慧型医共体平台的基础组件建设,平台应用系统推广上线,开展应用系统开发,部署便民服务、基层业务、资源共享、协同管理、县域综合管理等系统,部署各类医疗业务中心系统、后勤管理系统、监测系统、安全保障系统,实现数据互通共享,安全机制实时管理反馈。做好网络规划、标准机房建设、容灾备份等工作,保障平台稳定安全运行。

  (三)提升完善阶段(2021年11月-2022年6月)。完善系统应用功能,按照省级要求逐步接入省级平台。

  六、有什么具体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健康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市直医疗机构、8县(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人、有关专家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智慧医疗建设工作的领导,同时成立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各县(区)要切实提高对智慧医疗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成立相应工作领导机构,强化统筹领导,加强跟踪落实,及时解决难题,制定细化工作措施,各司其职,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强化资金保障。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建立财政投入和社会投入的多渠道融资机制,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市、县(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将信息化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加大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区域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等投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各县(区)要建立信息化建设和运维经费投入机制,强化运营保障,探索建立卫生健康信息化经费投入、运维保障长效机制。

  (三)强化安全防范。严格落实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制度,推进安全可靠产品及国产密码应用,提高自主保障能力,防范信息平台的常规性风险、数据集聚性风险和新技术应用的潜在性风险,从内到外构建纵深、主动的防御体系,有效应对网络安全时间,维护业务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的目标,切实保障信息平台安全运行。

  (四)加快人才培养。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大力引进和培养一批精通信息化技术、熟悉医疗卫生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完善多渠道的人才培养机制,强化人才支撑,建立稳定的卫生信息化工作队伍,不断加强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的岗位培训,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五)加强推广宣传。市卫生健康委将加强智慧医疗建设工作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要积极与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对接,及时掌握存在的问题,积极向上报告,相互借鉴、总结经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推广成效,不断推进智慧型医共体便民惠民服务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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