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临沧市2020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与救治救助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0-11-02 17:0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与救治救助项目实施,切实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治疗、管理、服务,促进患者康复、回归社会,减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对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潜在与现实危害,推进精神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为了让公众更好地了解《实施方案》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方案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国卫疾控发〔2018〕13号)精神、《关于印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层服药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卫疾控发〔2019〕1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更好的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与救治救助政策,逐步健全和完善面向大众、公平正义、人人享有、机会均等的公益性精神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强化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救治工作机制,规范患者管理治疗流程,使患者获得直接、有效和专业性的公共卫生服务。

  三、服务对象

  严重精神障碍是指精神疾病症状严重,导致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自身事务的精神障碍。

  指: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四、工作目标

  (一)通过加强培训,增强各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发现、诊断治疗和管理评估比率;降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行为发生率、降低复发率、致残率,提高患者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年内将完成可疑患者病情筛查诊断34192人次,随访管理和评估在册患者15863人,年度体检在册患者13484人;患者在册率提高到6‰,在册患者100%纳入管理范畴,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0%及以上,在册患者治疗率达85%及以上(在册精神分裂症患者治疗率达85%及以上),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达85%及以上(在册精神分裂症患者规范治疗率达70%及以上),在册患者病情稳定率达85%及以上。

  (二)加强宣传发动,提高全民精神卫生知识知晓率和营造支持性环境氛围。全人群宣传覆盖率达65%以上,以户为单位政策知晓率达60%以上。

  (三)加强患者家属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工作,提高患者自我管理、自我照料、社会功能及家属照护能力。在管患者及家属每季度1次,覆盖率达70%,社区居家管理治疗患者参与社区康复训练率达60%,患者康复率达50%。

  (四)加强患者家属心理辅导,提升管理治疗依从性。帮助患者识别和控制自卑、焦虑、恐惧、行为矫正等,促进积极心态生活。

  (五)加强对患者档案的管理和利用。档案规范管理率达95%以上。

  五、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主体单位: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

  项目实施协调单位:各县(区)卫生健康局

  项目实施协助与参与单位: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六、工作方式

  (一)强化“市-县-乡-村”四级严重精神障碍防治网络体系,全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服务项目继续采取双向购买服务方式完成。

  即:8县(区)向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打包购买服务,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再向各县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按服务能力购买部分基础管理服务。

  (二)以“市-县-乡-村”四级服务网络加“家庭-患者”主动参与的六位一体管理模式,提升患者管理治疗的质量和效率。

  (三)提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和关爱帮扶小组的服务能力,强化联合管控。

  七、服务内容

  重点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确定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治疗工作。

  (一)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防治网络体系能力建设。

  • 加强乡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和关爱帮扶小组服务能力建设。

  (三)从加强线索发现与登记报告工作、诊断、建立健康档案、随访管理、评估、年度体检、复诊治疗、应急处置、转诊、个案管理方面落实日常管理治疗工作。

  (四)落实医疗救助。

  (五)加强信息互通,增强联合管控效率。

  (六)完善工作资料管理。按要求完成线索发现、诊断、建档、随访、评估、治疗、应急处置、年度体检、个案管理、报表相关记录。

  八、实施步骤和方法

  (一)部署阶段(2020年1月)

  1.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关于印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层服药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卫疾控发〔2019〕14号),结合临沧实际制定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与救助救治项目实施方案。

  2.好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的种类、诊断、评估、治疗及日常随访管理业务进行系统培训。

  (二)实施阶段(1-12月)

  全面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治疗相关业务工作。

  (三)考评阶段(12月)

  针对专项工作实施情况组织进行全面考评,并认真总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工作开展情况。

  九、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一)项目经费严格执行财政部、卫生部印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卫生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二)项目资金来源:从下达各县(区)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中列支,直接拨付到市精神病专科医院使用。

  (三)任务与资金测算:

  为完成好省级下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治任务指标,在2019年基础上,动态增加2020年筛查诊断、随访救治、管理评估、年度体检任务量。

  1. 补助资金测算标准。线索诊断:按每筛查诊断1人次120元;病情与疗效评估:按每年度每人次160元;随访管理每年度每人次100元;年度体检:每人次78元。

  2.任务数量测算。线索诊断任务:参照全国精神疾病现患率17.5%、重性精神疾病患病率1%,2018年底252.6万总人口数估算,全市应有精神疾病患者442050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5260人;现今确诊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5025人,在册率5.95‰,仍有相当数量患者未能纳入管理救治范围。按逐年完善和动态提升的原则,2020年计划将在册率提高到6.0‰,故预计抽取精神疾病患者估算数的9%作为筛查诊断对象。即:(442050-15025)×8.5%=36297人。参照2019年死亡数377例,故2020年至少新增患者508例。

  随访管理任务:15156名在册患者100%随访。

  疗效评估任务:15156名在册患者100%评估。

  体检:15156名在册患者的85%开展年度体检。

  3.按以上标准测算完成本年度项目任务需补助资金9301074元,如因省级任务指标调整,诊断、管理和救助救治任务数以省级任务指标为准。

  (四)项目资金拨付方式:采取预拨方式直接拨付给项目实施主体单位。

  (五)县(区)基础管理工作经费测算:一是村医劳务费,每例每年支付120元(管理不足12个月的按每月支付10元计算);二是县(区)卫生健康局管理费,按照在册患者每年每例50元支付,主要用于项目组织管理、人员培训等。三是乡镇卫生院管理费,按照在册患者每年每例50元支付,主要用于项目管理、人员培训等。四是健康体检(血常规含血细胞分析每例支付28元、静脉血糖每例支付8元、转氨酶每例支付10元、心电图每例支付20元)。一、二、三项经费由项目实施主体单位用医院医疗业务收入支出。

  十、加强绩效考核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与完成工作数量与质量情况紧密挂钩。

  十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与救治救助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是成立由市卫生健康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技术专家组。

  三是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服务工作组和基础管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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