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7月3日医疗广告审查的公示(耿马九龙医院)

发布日期: 2024-07-04 11:34 信息来源: 法规和综合监督科 浏览次数:


我委于2024年7月3日收到耿马九龙医院的医疗广告审查申请,经审核,于2024年7月3日拟批准该医疗广告申请。现将批准事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耿马九龙医院

法定代表人:黄国春

地址:耿马傣族佰族自治县耿马镇公园中段白马办公楼

发布媒体类别:户外、印刷品、网络

公示期为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0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疑问或发现其有重大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情况的,请向市卫生健康委反馈。举报电话:0883-2135608。

附件:户外广告样件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3日    




户外广告样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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