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于2024年5月14日收到临沧赫伦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孟定医疗美容诊所的医疗广告审查申请,经审核,于2024年5月14日拟批准该医疗广告申请。现将批准事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临沧赫伦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孟定医疗美容诊所
法定代表人:金丽亚
地址:临沧市耿马傣族低族自治县耿马镇念苑小区A区四202号商铺
发布媒体类别:户外、印刷品、网络
公示期为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1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疑问或发现其有重大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情况的,请向市卫生健康委反馈。举报电话:0883-2135608。
附件:户外广告样件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4日
户外广告样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