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预警通告

发布日期: 2020-05-12 09:2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近几年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和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经综合分析研判,近期气温逐步回升,微生物性食源性疾病会逐渐进入高发期。野生菌和各种野菜野果上市,自采自食引起中毒的事件可能增加。为减少和防范食用野生菌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临沧市卫生健康委通告如下:

  一、各医疗机构要广泛宣传预防食物中毒的知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加强舆情监测,对食品安全舆情信息要及时研判,稳妥应对。

  二、各地统筹推进复工复产复学,餐饮服务场所开始营业,发生在餐饮服务场所的事件可能会有所增加。要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第一时间了解食源性疾病信息,特别是关于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信息,并及时报告。

  三、广大消费者及餐饮服务单位要谨慎采购食用野生菌,不采摘、购买、加工、食用不熟悉或难以识别的野生菌。广大农村群众对不熟悉或难以识别的野生菌及过于老熟、霉烂的野生菌不要采摘烹调加工食用。野生菌不宜凉拌食用,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并注意不要混合食用,每次只加工和食用一种野生菌,避免因不同种类的菌类混合后产生反应,发生中毒。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以避免所含成份与乙醇发生不良反应引起食物中毒。

  四、消费者购买野生菌时,应选择正规超市、农贸市场采购并妥善保存好购物凭证,不要在散商游贩处随意购买。

  五、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提高警惕,及早到附近医院就诊;医疗机构要做好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抢救中毒病人,及时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中毒事件。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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