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4日-29日,临沧市卫生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等规定,组织市级专家分别从现场评价、医疗信息统计评价、社会评价、书面评价四方面对永德县人民医院、镇康县人民医院、沧源自治县人民医院、耿马自治县人民医院、双江自治县人民医院进行了评审。经评审,上述5家二级综合医院均达到了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现予以公示:
序号 | 医院名称 | 医院类别 | 评审结论 |
1 | 永德县人民医院 | 综合医院 | 二级甲等 |
2 | 镇康县人民医院 | 综合医院 | 二级甲等 |
3 | 双江自治县人民医院 | 综合医院 | 二级甲等 |
4 | 耿马自治县人民医院 | 综合医院 | 二级甲等 |
5 | 沧源自治县人民医院 | 综合医院 | 二级甲等 |
公示期为7天,时间为2021年2月18日至25日。公示期间,对上述5家医院评审结论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反映。
联系人:熊俊葵
联系电话(传真):0883-2135120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迎宾路165号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