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9 15:44 信息来源: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规定,现公布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涵盖了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围绕中心工作,紧贴群众关切,细致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全面推动临沧文化和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全面推进政策、通知、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发布工作动态600篇,通知通告53篇,信息公开70篇,重点领域公开52篇,2021年度部门预算决算公开8篇,年度接受群众来电来访、便民窗口咨询、网络咨询共计50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3年共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已按时妥善处理未发生针对文化旅游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市政府网站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版块为政府信息公开和服务第一平台,在本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分类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主要包括以部门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重点文化旅游领域政府信息、重要政务动态类信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落细政府信息管理相关制度,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保障民众知情权。

(四)平台建设。2023年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各专栏建设,持续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围绕政策制度,群众关注的文旅信息等热点内容,及时做好信息推送,做好互动交流和多元化解读。加强和“两微一抖一号”政务新媒体平台的信息共享联动,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持续提升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精准性。强化新媒体平台的政务属性,做好信息互动和解读。2023年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共发布政策文件解读材料10篇,采用文字、图片、漫画等多元化解读政策文件,回应民众关切。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实效,解读质量有较大的提高。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要求,制定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工作三审三教工作,编撰金山文档《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审核表》和《恒春临沧发文审核表》,加大文稿信息审核力度。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及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指定专门科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不及时,政府部门在公开政务信息时,可能存在延迟现象,导致公众无法及时了解政府的工作情况。

二是公众参与度不高,鼓励公众参与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促进政府与公众的互动和沟通。

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新要求新认识有待提高,对新印发条例办法等执行不够充分,公开工作的积极主动性需要进一步强化。本年我局增加了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频次,特别是对新要求和新条例等加强解读,重点交流了政务公开工作新思路、新举措等,提升了信息公开的意识和力度。

四是当前政务新媒体空前发展,主流媒介从“两微一端”向短视频等领域延伸。我局新开辟的新媒体账户关注量较低,宣传文旅政策信息较少。本年我局充分利用短视频扩散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形式丰富、互动性强等独特优势,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和三贴近原则,加强对微信视频号、抖音官方号的使用力度,围绕全市文化和旅游政策发布情况开展宣传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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