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耿马畅享纯咖娱乐会所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1-07 15:22 信息来源: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当事人名称

耿马畅享纯咖娱乐会所

决定书文号

(临)文综罚字〔2022〕011号

案由

在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

违法事实

2022年12月14日16时44分,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李宝银(25080021005)鲁睿(25080121001)在出示执法证后对位于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耿马镇鑫源路鸿润花园33幢的耿马畅享纯咖娱乐会所进行检查。在查看了2022年12月2日耿马畅享纯咖娱乐会所四楼走道点位凌晨02:04-02:41的监控视频发现该场所涉嫌在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指派执法人员李宝银(25080021005)鲁睿(25080121001)于2022年12月14日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核实,耿马畅享纯咖娱乐会所2022年12月2日在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处罚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项

处罚决定

警告

行政处罚

实施机关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

日期

2022年12月22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