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发布日期: 2022-09-16 15:31 信息来源: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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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制定全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的政策和地方性规定并监督实施。

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多元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区域性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对公共文化和旅游设施进行监督管理。

3、拟订全市文化旅游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4、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放管服”改革,做好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文化旅游服务管理,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标准化建设。

5、管理全市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对外交流工作,组织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交流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营销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开展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艺术品种发展。

8、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9、负责全市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物、博物工作。

10、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11、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规划、指导、协调、管理和审核全市文化产业、旅游产业项目的申报、论证和宣传推介,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承担组织举办亚洲微电影艺术节工作。

12、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3、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组织查处全市跨区域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14、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靶向目标任务,责任指标稳中有进

1至12月,旅游业固定资产投资入库项目45个,其中5000万元以上投资13个,500—5000万元项目32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2288亿元,占市下达任务10亿元的132.288%;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8144.79万元;旅游文化业招商引资市外到位资金66.10亿元(省外到位资金39.42亿元);全市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全年总量909.7万元,增速10%;完成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工资总额(错季)增速目标18.4%;全年共接待海内外旅游者2395.59万人次(2020年1882.15万人次),同比增长27.28%;实现旅游总收入214亿元(2020年184.87亿元),同比增长15.76%;实现乡村旅游收入109.26亿元,增速18.20%。

2、从严从实要求,党的建设不断加强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理论武装,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以更高政治站位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真正把新思想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走深走心走实。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扩大会、读书会、“三会一课”“3+x”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各类学习活动50余次,举办读书班2期,党组扩大会学习19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1次,专题研讨交流12次,“三会一课”学习25次,集体学习20次,干部理论学习24次。

3、统筹疫情防控,文旅市场加快复苏

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扎实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落实文旅行业“熔断”机制,先后暂停各类文旅活动470多场次、营业文旅场所近千家和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机票+酒店”业务与旅游专列业务,有效阻断疫情通过文旅活动传播扩散,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得到切实保障。严格执行文旅企业复产复工(经营)有关要求,全力指导企业用好政策、共克时艰,申请第二批文化和旅游企业贷款贴息补助资金1.19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00多万元,千方百计为企业纾困解困。积极开展线上展览、“临沧人游临沧”等活动,及时推出一批周边游、乡村游、自驾游产品,实现“山上损失山下补、线下损失线上补”。畅通投诉渠道,妥善处置“三退一改”问题。

4、以人民为中心,公共服务全面提升

10个文化馆通过全国第五次文化馆评估定级,被命名国家二级文化馆2个、国家三级文化馆8个。凤庆县凤山镇文化站、凤山镇安石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耿马自治县孟定镇芒团旅游服务中心3个单位通过公共文化机构与游客服务中心融合试点省级验收。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村(社区)服务点建设持续推进,3个县(区)图书馆荣获云南省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优秀单位。

5、打造艺术精品,文艺创作繁荣发展

围绕重大主题,创作推出《勐相耿坎·傣拳师》《大美临沧之旅》等一批具有临沧特色的舞台艺术精品和《西代勐共产党 西代勐总书记》《向着太阳歌唱》《太阳·红船》等音乐作品,编辑出版《临沧文化旅游歌曲精选》专辑,创作歌曲、说唱、歌伴舞、舞蹈、小品、花灯等一批本土艺术作品,出版发行临沧本土歌曲55首、新创作歌曲15首,拍摄创作《向着太阳歌唱》音乐MV。完成8个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考核体系更加完善、科学。

6、推进传承创新,文化遗产保护明显

“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系列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有声有势,“丹青遗韵”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展、“瓷韵今声”文化创意产品推介特展、“党的光辉照边疆 边疆人民心向党—革命题材刺绣作品展”、缅宁古城城墙遗址出土遗物展示和《让历史告诉未来百年党史》《馆藏藏品实物展》《历史见证辉煌图片展》《临沧市可移动文物图片展》《民间收藏家私人藏品展》。整理出版《广允缅寺壁画》《沧源农克硝洞遗址石器图谱(珍藏版)》顺利展出。

7、突出项目引领,文旅产业稳步发展

强化顶层设计,《临沧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2021—2025年)》及八个专项规划、《临沧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临沧市澜沧江航道旅游总体规划》《临沧市乡村旅游精品旅游线路规划》三个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并印发实施。召开临沧市深入推进“旅游革命”暨“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领导小组第19次会议,对全市文化旅游工作再部署、再要求。

8、创新宣传营销,文旅形象更加鲜明

突出“世界佤乡好地方·避暑避寒到临沧”旅游品牌形象定位,开展临沧文旅IP征集活动,26省、市365人参与活动,征集到旅游形象定位9364条、旅游形象标识50条。开展“临沧人游临沧”“5•19中国旅游日”“6•12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促消费活动。编印《临沧乡村旅游攻略》《临沧乡村旅游行前手册》《临沧乡村旅游地图》,编写102个乡村旅游示范村《临沧市乡村旅游导游词》,推出15条自驾精品旅游线路,打造35条旅游线路。多渠道宣传,在“恒春临沧”微信公众号发布1440篇、“恒春之都大美临沧”微博发布1080篇,在“临沧文旅”抖音号发布作品115条、粉丝量达1.2万人次,在中央、省、市各级媒体刊播临沧乡村旅游新闻稿件2100多篇(条),点击量达2800多万人次。

9、强化市场监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

依法办理文化旅游行政案件,配合做好全省安全生产、旅游市场整治、“30天无理由退货”实地检查督导。梳理完善行政职权6类233项,编制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改完善19项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办理行政审批事项30项。线上线下结合,委托第三方涉旅企业开展涉旅经营户诚信评价工作,年内完成2178家(其中旅行社12家、餐饮企业797家、住宿企业1315家、旅游汽车公司2家、租赁车公司18家、旅游景区22家、涉旅商品经营户18家)涉旅经营户诚信评价工作,其中“游云南”平台上线宾馆酒店532家(星级酒店17家,中端酒店160家,民宿42家,其他473家),餐饮企业上线258家,旅行社上线13家,商品零售企业上线16家销售56款产品,销售额突破800余万元。

10、压实主体责任,行业安全不断加强

压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执行文物消防安全“一项一策”制度,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组织开展文化旅游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建立问题明细工作台账、安全生产问题清单整改和突出安全隐患整改销号工作交办制度,强化隐患问题整改,形成闭环管理,认真对省级综合督查检查反馈安全生产问题进行整改,整改率100%。抓实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监管,实现文化旅游市场“安全、有序、优质、高效、文明”的目标。

11、全面统筹谋划,基础工作运转正常

加大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实施“云岭文化名家工程”、文化工作者专项、文化艺术人才项目,云县文化和旅游局杨春明同志荣获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全面深化改革,年度重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积极参与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和“双拥”工作,河(湖)长制各项任务不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范行政事业资产和政府采购,强化财务审计和监督检查,财政资金绩效考核不断完善。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做好信息报送和政务公开。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公文运转、机要保密、国家安全、档案管理等工作,及时办理信访案件,办文、办会、办事和后勤服务工作质量不断提升。加强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检查、网络安全、办公媒介安全等工作。重视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丰富老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临沧市图书馆、临沧市文化馆、临沧市文物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8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2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588.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17.37万元,占总收入的94.1%;其他收入270.66万元,占总收入的5.9%。总收入与去年同期对比减少1433.52万元,同比减少24.92%。主要原因:涉及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的收入减少;用于开展群众文化、艺术表演、文化市场管理、文物保护、图书购置及古籍、文献征集、考古勘探、 临沧专员公署文物保护、市博物馆新馆陈列布展、省考古研究宣传、图书购置及古籍、文献征集等工作的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7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5.72万元,占总支出的52.65%;项目支出2,226.58万元,占总支出的47.35%;与去年同期对比减少1148.95万元,同比减少19.63%。主要原因:基本支出经费减少,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项目支出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开展群众文化、艺术表演、文化市场管理、文物保护、图书购置及古籍、文献征集、考古勘探、 临沧专员公署文物保护、市博物馆新馆陈列布展、省考古研究宣传、图书购置及古籍、文献征集等工作。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75.72万元。与上年2,546.45万元对比减少70.73万元,同比减少2.85%;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48.24万元,占基本支出94.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7.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5%。主要原因是调整基本工资、改革性补贴和发放综合考核奖金及年内人员减少。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01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26.5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78.22万元,同比减少32.62%。主要原因是开展群众文化、艺术表演、文化市场管理、文物保护、旅游资金项目、智慧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引导、图书购置及古籍、文献征集、考古勘探、 临沧专员公署文物保护、市博物馆新馆陈列布展、省考古研究宣传、图书购置及古籍、文献征集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08.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1%。与上年对比减少1173.06万元,同比减少20.28%。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开展行政运行、艺术表演团体、群众文化、文化市场管理、文物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847.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47%。主要用于开展行政运行、艺术表演团体、群众文化、文化市场管理、文物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9.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养老保险费、死亡抚恤补助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197.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152.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58万元,支出决算为9.96万元,完成预算的86.01%。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本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88万元,完成预算的87.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预算的80.6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公车使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29万元,下降18.7%。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4万元,下降22.91%;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6万元,增长2.5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公车使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8万元,占79.13%;公务接待费支出2.08万元,占20.87%。具体情况如下:

1.今年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8万元。其中: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8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8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08万元(其中: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接待人次55人(其中: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文旅工作督查、验收、指导,孟定洞景佛寺出土文物鉴定,民宿、文化之旅线路考察等。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87万元,与上年64.36万元对比减少1.49万元,下降2.31%,主要原因: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日常公用经费及公务用车运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344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60.17万元,固定资产1503.52万元,无形资产80.8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9.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55.32万元,流动资产减少的原因是财政应返还额度减少,预付账款减少。2021年列支了微游云南纪录片拍摄项目及电子阅览室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阳光工程补助经费,故年末资金结存减少。 固定资产增加35.9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划转,购买台式计算机,购买复印一体机等办公设备;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2.78万元。无形资产增加9.9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置电子阅览室电脑、监控设备,购置读书会音响设备,购置图书、地方文献及征订报刊,电子阅读设备等。2021年处置资产1.19万元,处置原因是无偿划拨给市体育中学书架10组。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市文化和旅游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2226.58万元,共26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2226.58万元,支出2226.58万元,支出率100% 。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确保2021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项目规划与文旅部门职责范围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文化旅游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良好。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0835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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